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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士人“移风易俗”理论的构架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代士人“移风易俗”理论的构架及影响孙家洲邬文玲早在先秦时期,风俗问题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不仅有对各地的物产、方言和音乐等各种外在的、有形的风俗事象的记录,而且出现了某些片断的、但却是导夫先路的论俗之见。尤其是儒法两家着眼于风俗的作用及其与政教、法令...  相似文献   
2.
长沙走马楼西汉简司法文书中涉及颁行于长沙王纪年五年至九年之间的正月壬寅赦、四月丙辰赦、五月乙未赦三次汉代的赦令。根据相关文书纪年来看,这三次赦令分别对应汉武帝元朔六年、元狩元年、元狩三年的“赦天下”。其中“四月丙辰赦”“五月乙未赦”分别与《汉书·武帝纪》所载元狩元年四月赦天下、元狩三年五月赦天下相合,“正月壬寅赦”与元朔六年二月赦天下有一个月的差异,疑《汉书》记载有误。走马楼西汉简中关于因赦令而减免刑罚的司法文书,进一步彰显了赦令与复作之间的关系,体现了赦令在免除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方面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秦汉时代,民众对法律知识有着广泛的了解,已经形成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即便是在复仇风俗的影响下,不少人出于"私义"走上复仇之路,但是在完成复仇行为之后,许多复仇者主动选择就"公法",向官府投案自首,接受国家刑律的制裁;民众熟知许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规定,普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诉诸官府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利益;与此同时,民众也有较强的法律参与意识,他们通过对执法官吏的毁誉评价、对重大案件的关注论议、集体或个人诣阙告诉、为人"讼冤"等各种途径表达自身对法律的诉求和执法官吏的期待。  相似文献   
4.
邬文玲 《河北学刊》2007,27(5):76-79
王子今对汉代民间知识人的参政机会进行了解析,他认为,"处士"虽然是在野的民间知识人,但在汉朝他们却有着众多的参与政事的机会,并有很多"处士"通过这些机会成功转型为"议士"。邬文玲对赦令与汉代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她认为,汉朝皇帝颁布赦令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平衡各方力量,缓解紧张性,使政治生活迅速回复到正常的运作轨道上;二是为了调节朝廷中大臣之间的权力之争,以谋求制衡之功效。赵凯认为,汉代通过辟谣来消减舆论压力的方式主要有:公布事实真相、提供反面证据来澄清事实、以实际行动代替言语解释、回避或隐瞒事实真相甚至不惜欺骗,等等。党超认为,"齐整风俗"是汉代对社会文化进行软控制的重要方式:议论时政时,对风俗的议论、批评和引导成为其重要内容;日常行政中,则通过观风纳谣和政治教化来实现对风俗的齐整与美化,以求化民成俗。  相似文献   
5.
长沙东牌楼所出东汉简牍《光和六年自相和从书》是有关亲属间诤田并最终达成和解的文书案卷,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当时民事诉讼与和解的实态,学界在对此文书的文本解读方面颇有分歧。但从该文书的结构和内容来看,本文书应该与"列言"文书相类;原释文存疑的"娨(?)取"之"娨"字,应是"娉"字,"娉取"即"聘娶";李升的身份为"民",而非"赘婿"。  相似文献   
6.
邬文玲 《中州学刊》2023,(5):139-145
江苏仪征胥浦101号西汉墓竹简《先令券书》1号简中的■字,以往释作“亥”“定”“仄”“昃”“今”“乞”诸字,皆未安。从字形、文例、文意来看,该字应释作“與”,读作“舆”,意指舆县。《先令券书》首句释文应改作“元始五年九月壬辰朔辛丑,與(舆)高都里朱夌,庐居新安里”。101号墓所在之地为汉代舆县都乡高都里,舆县城址当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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