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篇
  免费   4篇
丛书文集   4篇
综合类   5篇
  2013年   1篇
  2006年   1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1篇
  2001年   1篇
  1996年   1篇
  1992年   1篇
  1988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正> 一、授权立法的涵义 授权立法顾名思义是指根据授权而进行的立法,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立法现象。然而,由于各国社会历史背景和法律渊源的差异,授权立法并没有统一的内涵。在西方国家,虽然授权立法(通常称委任立法)仅指议会授权行政机关进行立法,但其在外延上却并非统一。在法国,国会制定的普遍性规则称为法律,行政机关制定的普遍性规则称为条例,但行政机关制定条例的活动并非都是委任立法。根据1958年法国宪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制定四种内容不同的条例:(1)执行条例;(2)自主条例;(3)法令条例,(4)紧急情况条例。其中,只有制定法令条例属于委任立法的范围。因为行政机关制定执行条例、自主条例和紧急情况条例是宪法赋予的固有权力,即使没有法律委任,行政机关也有权制定。在英国,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  相似文献   
2.
关于建立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几个具体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增设了行政诉讼中的确认无效判决,但不能据此认为我国已经建立了统一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目前,中国统一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已经开始启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修正也正在提上议事日程.确立无效行政行为的确认标准和种类,明确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建立独立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应当分别成为未来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房屋征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本质上是对财产权的征收。虽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征收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给予补偿和如何进行补偿,但财产征收补偿制度本身既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宪法依据,也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房屋征收中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除了应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偿范围还应包括土地使用者的投资开发利益和该土地的预期增值利益;补偿标准应根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方式,即出让方式与划拨方式分别确定:对于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应当综合考虑该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剩余使用年限和基准地价等因素;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的土地开发成本等因素。  相似文献   
4.
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政府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权体制改革两个方面。已经全面展开的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要求高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来适应它、推动它,同时也要求有民主化的政权体制来巩固它、发展它。目前,影响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深入的,有些确实是政权体制方面的原因,但笔者以为更多的则出自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弊端,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相似文献   
5.
财产征收、征用的行政补偿原则已经得到我国宪法的确认,但补偿的范围应该包括哪些行为和得到多大程度的补偿等具体问题则有待解决.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可以对行政补偿的范围作出更形象的解释.从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侵权的原因来看,行政补偿应包括财产征用、特别限制、行政行为派生的效果等.确定行政补偿标准要兼顾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最大化,即行政决策者必须充分考虑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成本(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与效益(个人效率和社会效率),促使行政主体将公益成本内在化.  相似文献   
6.
行政强制手段模式的比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无论是英美等国把刑罚和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还是日本以代执行为核心、以行政上的制裁等其他手段为补充的多样化强制手段,都反映了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即从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出发,尽量抑制直接强制手段的适用,循着间接强制的思路但又跳出传统的间接强制模式去寻求其他丰富多彩的强制手段,以更好地实现预期的行政目标。这一思路值得我国在设计行政强制手段模式时借鉴。  相似文献   
7.
<正> 随着行政法的发展和行政权的扩张,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越来越普遍和复杂的社会现象,预防和控制这一社会现象是行政法的重要任务。本文试就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形式以及其确认和处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正> 一、西方国家产品责任法的形成、发展趋势、阶级本性及社会效果 产品责任法是国际上正在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在没有产品责任法之前,有关产品责任的一些法律制度主要规定在各国的民商法里,并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某些制造商为了赚取利润,粗制滥造产品,这不但给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失,也使产品失去信用,最终给资本家带来损失,于是在美国、西欧一些发达  相似文献   
9.
相对人抵抗权与中国的行政法治实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无效行政行为因具有重大和明显的违法情形而自始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除了可以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通过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外,有权无视其存在,拒绝履行义务,必要时甚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鉴于我国有关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抵抗权的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应该在今后的行政程序立法中,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相对人抵抗权制度,并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明确无效行政行为的确认标准;(2)增加对侵益性无效行政行为的防卫规范;(3)建立确认无效的特别程序;(4)改革现行强制执行的司法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