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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钟灵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2):20-24
西方宪政理论将法治、分权与制衡以及人权保障等原则奉为圭臬,并以法治、权力分制为治道,以人权保障为政治之目的。而先秦法家政治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并以“法”、“术”为手段,以加强君主之“势”为目的。二者分别把民主宪政理论和君主专制理论发展到相当的高度,并且在历史上都曾以其理论创新深刻地影响了人类文明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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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为视角,可以探寻历代治乱相循的文化根源.从对晚清宪政思想启蒙和预备立宪的解读,不难找到清末宪政之路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自上而下的立宪和行宪固然重要,但宪政胚胎的培育是更为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对尚处于宪政发展初级阶段的一些非西方国家,其宪政立法在多元文化背景中应力求汇通和超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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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钟灵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9(4):41-46
金融全球化浪潮冲击着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这必将对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立法产生深远影响。只有确立混业经营体制 ,才能为实行股份制改造后的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运作 ,以实现资本经营和低成本扩张创造条件。为此 ,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已成当务之急 ,应尽快修改有关法律以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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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将正义的理念冠于宪法之首,中国古代法文化以"和谐"为追求境界."正义"与"和谐"构成了现代立宪国家宪法的价值基础.宪法的价值的实现,景根本的是在立宪阶段构建起完整的正义观与大和谐观,然后在行宪和司完过程中实现正义,从而有力地推进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和谐、国际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宪法的现代性的实质是在对东、西方的法文化进行辩证否定,并在整合正义与和谐这两种价值的基础上,实现宪法的理性化和道德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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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民族习俗仍然是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布依族的婚俗和性禁忌与该民族的习惯法融合而生。其婚姻习俗是布依族文化的集中反映;而性禁忌虽然充满了神秘色彩,但其中也有许多积极因素。国家在法制建设尤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民族习惯法应兼采包容与批评的态度,吸取其内在合理的价值,在民族地区促进国家法与习惯法的互动。 相似文献
6.
陶钟灵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8,(1):1-3
西方自然法理论孕育于古希腊文明的母体,经历中世纪基督教的洗礼和近代工业文明的“除魅“,并在现代迎来复兴。自然法反映了西方法律思想成长的脉动并蕴含着西方社会一系列重要的法价值观。从古希腊到近现代,法哲学家们所阐发的自然法,驻足于人类的理性和信仰之间,并将蕴含于其中的正义、法治等价值理念升华到崇高的境界。 相似文献
7.
陶钟灵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4):16-19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建立在法理学(法哲学)价值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的民法理论。它作为民法的核心和灵魂,不仅体现了民法的精神和价值,而且也蕴涵了民法的逻辑和方法。它在法学家对市民社会的抽象思辨中产生,在逻辑的演绎推理中得到实际的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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