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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羽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14-120
关于《合同法》第97条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学界历来有“直接效果说”“折中说”“区分说”三种不同的解释路径,司法判例亦长期不统一。在我国现行法体系内,有体物、受领劳务及金钱返还义务与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在正当性基础、要件事实方面均存在差异。在标的物毁损灭失场合,因风险负担规则的介入,以不当得利返还义务解释此时的返还义务亦不够妥当。但是,“直接效果说”与“折中说”的差异不应过分夸大,两者的区别更多地体现为逻辑自足性的优劣,从实务效果角度观察却并无根本性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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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十字路口的法院经费保障体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靳羽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5):106-113
现行法院经费保障体制的弊端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经费困难,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势必造成作为弥补法院经费不足重要补充的诉讼费收入大幅度减少,由此可能致使法院经费愈发捉襟见肘、雪上加霜.同时,这种严重依赖地方财政的法院经费保障体制也是造成法院难以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最主要体制性缺陷之一.改革现行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预算制度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纯经济损失概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靳羽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4(2):97-101
纯经济损失是民法领域的一个新兴概念,它是对传统民事赔偿制度的重大修正,对于充分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纯经济损失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纯经济损失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探讨纯经济损失的特征,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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