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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完备的农业产业化立法是构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机制的根本保障,可从精神领域、形式领域、内容领域来具体分析我国农业产业化立法可能的发展完善路径。精神领域之发展主要表现为价值目标方面,应充实农民参与规范以平衡相关立法价值目标的作用对象。形式领域之发展主要表现为立法体例方面,应清理相关立法以实现立法的规范性转向。内容领域之发展主要表现为立法内容方面,应编纂相关立法而就产业化龙头企业问题、农业产业链问题和多元产业利益联结格局问题予以系统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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