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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英美大学生作文语料库(LOCNESS)和中国英语学习者语料库(CLEC)调查中国英语学习者在写作中使用例证词"for example"的特点,研究发现,中国英语学习者无论在使用频数还是在用法上都具有明显区别于本族语者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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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雱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131-133
本篇比较分析几本国內出版的英汉双语词典的配例情况,指出双语词典配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双语词典配例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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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hyun Yoo 《Journal of American college health : J of ACH》2013,61(1):48-49
Monti P, Colby S, O'Leary T. Adolescents, Alcohol, and Substance Abuse: Reaching Teens Through Brief Interventions. New York: Guilford; 2001. 338 pps, ISBN 1-57230-658-0; Hard cover, $3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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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红梅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2):71-74
同形字是汉字字库中字形相同,音义不同的字。认真辨识文献中的同形字,沟通字际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研究同形字的方法,对于识读和整理古籍,编纂汉语文字典词书,以及研究汉字发展史,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辨识了汉魏六朝碑刻中的10个同形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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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法律在认定人工智能侵权主体方面缺乏适当的请求权基础,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对物之客体局限性的表达也使得人工智能处于法律主体认定的模糊地带。为了厘清人工智能产品侵权的各主体之间关系以及确认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以无人驾驶汽车为例,从生理因素、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论证人工智能产品的物权属性,得出无人驾驶汽车的产品属性,进而确定责任主体:生产者、销售者、设计者以及操作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为规范依据,对比生产者、销售者、设计者、操作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设定3个侵权场景即无人驾驶汽车和行人、无人驾驶汽车和普通汽车以及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驾驶汽车来确定四者在人工智能产品侵权时的法律地位。在人工智能侵权场合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侵权者,由其来证明自己无过错,一方面减轻了被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也能够在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成功搭建因果关系。结果表明:人工智能本身不能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而是作为客体并适用规范客体的法律来分担侵权主体之间的责任,在侵权事实出现时,针对不同的主体运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使责任得以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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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方式与语法研究的方法论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语法结构是思维方式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印欧语社团的思维方式重推理,汉语社团重直觉,通过比喻例证的方法挖掘两类事物之间的联系,进而说明事物的性质和特点,宜采用"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体悟A和B的性质和特点"的方法,突出主观的因素在语法结构中的作用。现在西方兴起的隐喻理论实质上相当于汉语社团的直觉性思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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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研究:功夫在书外——以《楚辞》文献研究为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主要以《楚辞》研究所涉及的内容,以例证的方式说明:《楚辞》研究要想有所进步和发展,必须注意《楚辞》研究以外的文献及其研究成果;同时必须注意非专业的《楚辞》研究者在他们的研究领域所作出的研究成果。只有同时注意到这些学术研究成果,《楚辞》研究才可能有所新的突破和成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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