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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法律儒家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体现了儒家道德对传统法律的渗透和改造,对后世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文化诸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说法认为,《唐律》的颁布标志着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春秋》决狱也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本文重点探讨《春秋》决狱和中国古代判词文化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并由此得出结论,《春秋》决狱作为一项生命力顽强的司法传统,一直存活在中国古代的判词文化中,以迄近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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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二令三人木”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旨在重新解读《红楼梦》中凤姐判词“一从二令三人木”,认为凤姐的一“从”即从贾母,而后控制了贾府的内政大权,继而发号施令,为所欲为。二“令”即皇帝查抄贾府的诏令。此是凤姐从荣到辱,由喜转悲的命运转折点。“三人木”即三“休”,贾府被抄之后,凤姐构恶于邢夫人,失托于贾琏,又平添了贾府罪状,成为众矢之的,被贾琏休弃,最后病厄而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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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以牡丹花象征宝钗,而“牡丹”隐指女儿而为雄性;宝钗的螃蟹咏隐藏着“无经”、“不分阴阳”:宝钗的菊花诗及咏蟹诗三言“重阳”,正是切盼转“阴”的隐语;有关宝钗的情节涉及大量的“七”、“巧”字样,这就是宝钗的病根:阳之症;宝钗的判词《终身误》更是隐指宝钗是“石女”。这就是宝钗悲剧的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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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轨迹及其文化蕴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苗怀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2):6-11
本文结合有关史料 ,对学术界目前涉及较少的中国古代判词进行考察 ,认为它是中国古代特定社会文化机制下各种文化因素有机融合的产物 ,是一种具有独特艺术品格的文学体裁。在对判词内涵与外延进行准确、科学界定的基础上 ,本文对其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展演变的轨迹及其文化内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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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林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8(5):29-29
《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分别对每个人的命运进行了隐晦的暗示,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十二钗的判词并非十二首,而只有十一首。原来,曹雪芹是将林黛玉与薛宝钗两个人放在一首判词中,原诗为:“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诗的第一句和第四句是写宝钗的,而第二句和第三句是写黛玉的。笔者认为:曹雪芹之所以将钗黛二人的判词合为一首,绝非疏忽,而是作者有意为之。其原因可能有三个:⒈钗黛两人的命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密不可分的,两人共属一个判词,可以增强这种感觉。⒉钗黛两人的性格和命运迥然不同,放在一起可以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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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与古代判词的文体融合及其美学品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词是一种司法文体,经过漫长时期的发育演进,在唐代发展完备并完成其文学化的转型过程,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文学品格,成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到宋元时期,它开始与此时发展成熟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联姻,并在明代孕育出一种形式独特的书判体公案小说。判词在公案小说中有如下独特的美学品格和表现功能:一是有卒章显志、强化主题的功能;二是小说情节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三是在作品中起着结构上的组织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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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57-63
选取《封诊式》中的隐名代词"乙"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归纳隐名代词"乙"在《封诊式》中的特殊用法,即《封诊式》并非按照天干顺序依次使用隐名代词,突出表现在刻意略过"乙",使用"甲""丙",且在使用隐名代词"乙"时,基本不指代犯罪方。对于这一特殊用法的使用原因,从内因和外因两个角度进行探究,推测这可能是秦诉讼判词的特殊格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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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婷婷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7(6):136-142
唐代选官的各环节都离不开对“判”的考察.由于考试的内容与选人的切身利益和仕途前程息息相关,所以做判的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选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唐代官吏的判词整体写作水平.选官需要试判,为官同样需要习判、练判.习判、练判对官吏吏能的提升帮助甚大,而吏能的强弱又是官吏考课的重要内容,所以,判词的水准又与官吏的考课等第间接相关.受儒家思想和科举制度的影响,唐朝官吏多以读书人充任,在判词的写作风格上呈现出“文人判”的特质.文人判中所呈现出的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情理观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