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44篇 |
免费 | 10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24篇 |
民族学 | 2篇 |
人才学 | 6篇 |
丛书文集 | 82篇 |
理论方法论 | 16篇 |
综合类 | 111篇 |
社会学 | 12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2年 | 1篇 |
2020年 | 6篇 |
2019年 | 5篇 |
2017年 | 5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5篇 |
2014年 | 12篇 |
2013年 | 23篇 |
2012年 | 12篇 |
2011年 | 13篇 |
2010年 | 17篇 |
2009年 | 18篇 |
2008年 | 20篇 |
2007年 | 9篇 |
2006年 | 13篇 |
2005年 | 15篇 |
2004年 | 25篇 |
2003年 | 13篇 |
2002年 | 19篇 |
2001年 | 11篇 |
2000年 | 2篇 |
1999年 | 3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2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智力、认知能力有限,他们在遇到危险时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自我救助能力都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我们应借助社会以及政府等多方力量关心和帮助未成年人,应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国每年约有55000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未成年人的意外死亡占近80%的是农村地区。强奸、淫秽、贩卖、滥用、放弃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成威胁的罪魁祸首,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尤其是对于"特殊未成年人"群体要重点关心和爱护。建立未成年人专门的保护机构是当务之急。虽然近年来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成就卓著,但也有一些缺点,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使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实际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2.
3.
于语和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王宠惠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在法律理论方面有很高的造诣和独到的研究;在法律实践方面,他曾长期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对我国近代法制的改革和建设有一定的贡献。文章就王氏在宪法、国际法、民法、司法建设等方面,对其法律思想和实践作一初步评述,以期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书记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在刷事诉讼工作巾都实行了书记员制度,同样承担着刑事诉讼职责的公安机关却从未启用过书记员。 相似文献
5.
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改革,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是20世纪初开始的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新篇章。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仿效西方国家司法原则与制度,采行法治主义、人道主义、民生主义,积极改革封建传统司法制度,创建了近代新司法原则和制度。 相似文献
6.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更多地体现在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上。笔者拟通过对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路径思考,为建立健全完善的法援制度添砖加瓦。 相似文献
7.
蒙喜展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Z2):58-59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严重,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本文对港南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剖析了犯罪原因,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一是应从家庭抓起,优化家庭环境;二是从学校抓起,优化学校环境;三是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法律预防体系。 相似文献
8.
岳军要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55-58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曾作为中国司法制度优良传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之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如陪审员素质偏低、陪而不审等现象已经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名存实亡。为顺应专业技术分工细化和涉及专门问题案件日益增多的趋势,建立由各领域专家参与陪审的庭审制度势在必行,专家陪审制度可以充分利用专家陪审员在其专业领域方面的知识优势,从而更加高质高效地解决涉及专门问题的争讼案件,同时也可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进程。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公案类与法制题材小说,对古代社会的司法状况有所反映。这些内容对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司法状况,服务于现实法制建设有一定作用。通过对古代法制题材小说的研究,较为全面地认识了古代司法制度的利弊,从而促进当今的法制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10.
法律监督所体现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体的政治需要,是一种政治制度.中国检察制度具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双重属性.法律监督成为中国检察制度的核心,是由中国检察制度的政治 地位所决定的.司法制度从属于政治制度,并为政治制度服务.中国检察制度的司法属性要以有利于政治属性的确立和发展为目标,但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不能被否认或轻视,更不能以法律监督来破坏司法和诉讼的规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