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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大法系关于环境犯罪立法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群策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4):29-31
两大法系关于环境犯罪都有不少立法 ,但存在一定差异。在环境犯罪的罪过形式上 ,英美法系认为环境犯罪的认定需有故意和过失 ;而大陆法系则采用罪过原则认定环境犯罪。在犯罪行为上 ,作为犯罪是两大法系立法的基本情形 ,不作为犯罪是两大法系立法的例外情形。在刑罚执行上 ,两大法系对刑罚方法的运用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2.
吴凡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2):10-13
陪审制度的功能是陪审制度得以存在和延续的理由 ,笔者首先剖析了陪审制度的沿革及其发展趋势 ;进而阐述陪审制度在两大法系中共有的功能 ;最后分别阐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刑事陪审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3.
保护合同信赖利益历来为法律所重视,在大陆法系国家,它是通过对缔约过失者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来实现的,而英美法系则是建立在"允诺禁反言"规则之上的,两大法系就此问题的着眼点及在信赖利益本身所属制度的设计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这两种制度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4.
一、引言对法学教育的改革,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大学的法学教育不应过于理论化,应与实务相联系。有学者认为,司法考试是提高法律门槛,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一个结合点。有学者则认为,大学法学教育应更着重德育教育,因大学法学院同一般的经济管理学院不同,大学法学院不能直接同市场上的法律职业接轨,它不是一般的法律职业培训学校。 相似文献
5.
从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进程出发,本文回溯了该法系的精神实质——“权利”与“理性”的煅造过程,并以此为依据探讨了该法系的国际秩序观.本文认为,大陆法系视野下的国际秩序特征可以概括为“权利之规制,理性之使命”.这一观念为国际秩序的不断趋于完善提供了动力,但也限制了国际秩序的构建在价值和方法上的创造性. 相似文献
6.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3,(7)
普通法系为判例法传统,法官审理案件时原则上应遵循先例。大陆法系为成文法传统,法官原则上只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裁判。但由于制定法先天不可克服的缺陷,信守成文法传统的国家日益重视判例在克服制定法固有缺陷上不可替代的作用。两大法系的判例制度存在诸多差异,文章通过比较分析两者的差异,对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林艺芳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63-69
人类历史上存在着不同的证明模式.纵观世界司法证明史,两大法系都从自身历史环境中演变出不同的司法证明模式倾向:大陆法系倾向于自由证明模式,英美法系倾向于法定证明模式.我国素有自由证明的传统,然而这种模式并不适应我国的司法实践.当前有必要在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前提下,将法定证明模式与自由证明模式交错适用,并加强法定证明的因素.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体现了这一司法证明模式的发展趋势,将来应该继续朝这一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8.
清末修律之后,中国法律发生了转型,古老的中华法系传统转化为带有大陆法系性质的近代法律体系。伴随着法律性质的变化,大陆法系固有的法律缺陷同样渗透到了中国近现代法律,其中,立法上的工具主义、法律的政治色彩和法律思维的逻辑封闭性,直接影响到了中国的现代法。 相似文献
9.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96-96
姚宏科在2012年12月26日《法制日报》撰文认为,在学术与实务的联结上,我国远不如西方。不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官可能从著名学者中遴选,通过理论自治推动司法改革;法学研究者积淀到一定程度可能去争当大法官,在实践中验证、推行自己的理论,大法官与著名教授集于一身的比比皆是。遗憾的是我国极少具有学术研究与实务操作集于一身的"绝配"型法官。我国极少有大学教授走下讲台屈尊公诉席和审判台,他们更乐意作兼职律师,得到物质方面的收益。而承担具体办案职责的法官、检察官,更愿意走上政坛而不是讲坛,更向往行政职级而不是学术职称,目前堪称法学家的法官、检察官少之又少,衷情理论、潜 相似文献
10.
现行《公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模式偏重参照大陆法系陈IIS公司制度,没有吸收英美法系先进现代公司制度:立法宗旨偏重对公司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体现为公司提供健全民事法律制度.保障并鼓励公司向上发展的宗旨:立法内容偏重粗线条规定,缺乏现实操作性,公司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解决。自我国加入WTO后,要求全面修改《公司法》的呼声更加一浪高过一浪,全国人大顺应民意,已将《公司法》修改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本文通过一个个公司治理中呈现的鲜活案例。就公司治理急需设立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