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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大法系关于环境犯罪立法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群策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4):29-31
两大法系关于环境犯罪都有不少立法 ,但存在一定差异。在环境犯罪的罪过形式上 ,英美法系认为环境犯罪的认定需有故意和过失 ;而大陆法系则采用罪过原则认定环境犯罪。在犯罪行为上 ,作为犯罪是两大法系立法的基本情形 ,不作为犯罪是两大法系立法的例外情形。在刑罚执行上 ,两大法系对刑罚方法的运用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2.
吴凡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2):10-13
陪审制度的功能是陪审制度得以存在和延续的理由 ,笔者首先剖析了陪审制度的沿革及其发展趋势 ;进而阐述陪审制度在两大法系中共有的功能 ;最后分别阐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刑事陪审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3.
保护合同信赖利益历来为法律所重视,在大陆法系国家,它是通过对缔约过失者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来实现的,而英美法系则是建立在"允诺禁反言"规则之上的,两大法系就此问题的着眼点及在信赖利益本身所属制度的设计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这两种制度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4.
5.
石文英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2):31-33
在阐述归责的历史发展状况的基础上 ,对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在英美刑法中确定的严格责任制度加以探讨 ,并分析了严格责任与其它归责责任之间的关系 ,同时对在我国刑法实践中严格责任的应用作了确认。 相似文献
6.
冯璐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2,(8)
在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体系中,审判刑事案件的排除合理怀疑是最富有争议的一个标准,关于这一概念,不管是在英国还是美国,都进行过多次的争论和修改,很多著名的法学家都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是否应该对其进行详细的定义,是否应该对陪审员进行解释,尤其是针对富有争议的案件,在法律界都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相似文献
7.
程兴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2,(10)
一、英美法系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
鉴定主体的诉讼地位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问题。英美法系国家不严格区分鉴定入和证人,而是将鉴定人视为一种特殊证人——专家证人(expertwitness),其他证人则被称为普通证人(1aywitness),英美法系国家将专家证人和普通证人归于一类的划分模式称为“合并模式”。《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规定: 相似文献
8.
李语湘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9(4):69-75
英美法是一个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其法律传统具有极强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因而同所有其他现存的法律体系相比,英美法更强调历史演进的连续性。英美法中的不当得利制度,从具体的诉讼形式中演变而来,发展为一般的不当得利应予返还的概括条款,最终形成日臻成熟的法律制度,并由此导致英美传统法律结构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之中,英美法从欧洲大陆的法律文化里借用了许多构成其法律知识的概念结构的东西,并通过不断融合,铸就了英美不当得利法律制度独特的价值义理及文化意蕴。 相似文献
9.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3,(7)
普通法系为判例法传统,法官审理案件时原则上应遵循先例。大陆法系为成文法传统,法官原则上只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裁判。但由于制定法先天不可克服的缺陷,信守成文法传统的国家日益重视判例在克服制定法固有缺陷上不可替代的作用。两大法系的判例制度存在诸多差异,文章通过比较分析两者的差异,对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林艺芳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63-69
人类历史上存在着不同的证明模式.纵观世界司法证明史,两大法系都从自身历史环境中演变出不同的司法证明模式倾向:大陆法系倾向于自由证明模式,英美法系倾向于法定证明模式.我国素有自由证明的传统,然而这种模式并不适应我国的司法实践.当前有必要在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前提下,将法定证明模式与自由证明模式交错适用,并加强法定证明的因素.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体现了这一司法证明模式的发展趋势,将来应该继续朝这一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