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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沈晶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21(2):93-96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相对落后,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立法工作亦起步较晚,这一方面使我国能够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关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立法,另一方面也使我国惯性地囿于现存立法经验,顺大流而行,且20世纪90年代初中美之间频繁地就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磋商和谈判,有关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立法不得不受此影响,最终我国选择著作权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为此学术界展开了长期热烈的讨论,其焦点问题还是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究竟是应当启动著作权法还是专利法。本文即以此为切入点对我国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问题展开评述。 相似文献
3.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58-63
人工智能生成成果在传统著作权法制度下遭遇保护困境,受制于现行独创性认定标准,人工智能生成成果无法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分析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客体属性,以及衡量不同保护模式的利弊,邻接权路径或可成为其法律保护的最优选择。在人工智能生成成果权利归属方面,结合创作意图、训练行为及传播行为来判断,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权利应当归属于对人工智能生成成果作出必要安排者。 相似文献
4.
李响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29-134
无论对象是浩瀚无垠的宇宙自然,还是波谲云诡的社会人文,学者们在探索未知世界过程中耗尽才智与心血创造出来的学术见解,理应受到最周密严格的著作权保护。然而,由于我国法院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的理解存在误区,学术见解被错误粘上了不受保护的标签,以至于各种抄袭行为皆因披上了合法外衣而变得肆无忌惮,直接成了学术不端横行的诱因。但通过对该原则的渊源目的、适用运作以及利益价值进行深入探究,法院逻辑推演的脆弱暴露无遗。 相似文献
5.
鲁寅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草案第46条遭到了众多音乐人的批评。文章在肯定草案第46条进步性的前提之下,呼吁恢复录音制品的"准法定许可制度"。因为在当今社会中唱片公司日益成为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垄断市场的现象更是不可能出现。同时,主张应当从利用"准法定许可"的方式和效力两方面对草案第46条的条文内容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丰富文化资源的国度,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木表达"是一个极为复杂且争议较大的问题,以致我国的相关立法仍面临窘境.是否需要对民间文学艺木表达提供著作权法保护以及如何提供保护是解决这一困境的重点.对此,我们需要厘清相关概念,在正确认识我国面临的立法困惑的基础上,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法与著作权私法保护的协调性,结合对著作权法的适当调适,以积极探索并选择更合理的民间文学艺木表达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7.
学术不端行为是近年被各界普遍关注的行为,它主要是指存在于学术界和学术研究活动中的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其他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黄善煐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8-74
以韩国的著作权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为中心,对韩国的字体保护进行研究和论述.在韩国,对于字体和字库软件的保护是区分开来的,目前,韩国著作权法否认字体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却肯定字库软件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另外,通过外观设计保护法对字体设计行保护.字体的设计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智力与资金,字体作为一种智力成果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为止,中国关于字体保护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中国在以后的著作权法修正的时候能够参考韩国关于字体保护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9.
10.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88-94
随着数字技术的兴起和快速发展,新闻的传播渠道和运营模式发生巨大变革,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侵权乱象,相关主体利益矛盾更为突出。为对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新闻类作品概念的认知错误正本清源,主张将新闻类作品作为规范的学理概念。新闻类作品的法律保护对于个人之创新激励、社会之秩序维护、国家之安全保护和国际之顺畅沟通均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然而数字环境下新闻类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之症结主要在于立法规定之不明与司法救济之不足,因此,应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契机,重塑新闻类作品的权利范畴、归属、限制与保护等方面的规则,以有效地缓解冲突,实现新闻类作品法律保护之本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