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视角下行政道德法律化的限度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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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传斌.思辨视角下行政道德法律化的限度解析[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4):74-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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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传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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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南京,21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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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金陵科技学院校内基金项目”《行政道德法律化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jit-n-2009-00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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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道德法律化的限度问题,需要以思辨视角,从德与法的辩证关系入手,考察其下限与上限两个维度。行政道德法律化的下限存于抑恶扬善、提高强制性,凸显从行政道德转为行政法律的必要性;行政道德法律化的上限存于德与法的辩证联系中,须考察法律之缺陷、道德之特性,强调社会的多样性。德法共治才是合理的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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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辨视角 行政道德 法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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