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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共伦理与环境法的进步——以共识性环境伦理的法律化为主线
引用本文:杜辉,陈德敏.环境公共伦理与环境法的进步——以共识性环境伦理的法律化为主线[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5):32-40,139.
作者姓名:杜辉  陈德敏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133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FX043);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BS201110611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CDJXS11082207)
摘    要:现代社会的环境伦理在道德考量的范围上逐渐扩展,尽管它们之间争执不断,但是也能抽象出有助于环境治理的基本共识。风险时代的环境法因为自身的制度缺陷无法应对未知的环境风险和已知的环境危机。恰逢其时,环境公共伦理为风险时代的环境法律的完善提供了养料池。环境公共伦理法律化是环境伦理走向实践的关键环节,它主要是通过为法律制度构造提供技术基础和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解释达致的。

关 键 词:环境公共伦理  环境风险  法律化  制度构造的技术基础  司法的解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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