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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无讼"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引用本文:梁聪.孔子的"无讼"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26(10):43-45.
作者姓名:梁聪
作者单位:梁聪(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本文从经济、政治、思想等方面论述了孔子"无讼"论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并指出其基本精神,强调其对中国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深远影响,进而揭示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对一些传统偏见也是一种矫正.

关 键 词:孔子  无讼  和谐
文章编号:1004-3926(2005)10-0043-03
修稿时间:2005年6月29日

Non -Litigation Idea of Confucian
Liang Cong.Non -Litigation Idea of Confucian[J].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2005,26(10):43-45.
Authors:Liang C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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