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刀笔吏”到“在野法曹”:知识转型与近代律师的角色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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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卫东.从“刀笔吏”到“在野法曹”:知识转型与近代律师的角色认知[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5):7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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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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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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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近代律师职业群体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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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代讼师的主要知识来源是讼师秘本,讼师秘本所包含的知识内容不仅与传统律学有很大的区别,与近代政治、法律原理更是相去甚远。在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下,讼师是一种社会地位低下并被法律禁止的职业。近代律师制度伴随着近代法学知识的转型而产生。作为一个新的知识群体,近代律师与同时代的法官、检察官一样,源于近代新式法学教育。律师在法律地位上与法官和检察官对等,并对二者予以牵制,是一种独立的自由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理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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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讼师 律师 知识转型 角色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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