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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境界”异议
引用本文:陈平,王中枢.“无差别境界”异议[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2).
作者姓名:陈平  王中枢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77级学生 (陈平),南京大学哲学系 77级学生(王中枢)
摘    要:什么叫“无差别境界”?周先生说得很清楚:“没有矛盾或差别消除,矛盾平衡,对抗消亡的境界,从正面说又叫绝对境界”。在他看来,这是从“矛盾是可以解决的”这一命题中必然得到的结论。果真如此吗?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事物的发展经过从量变到质变的两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之中。对于这一点,周谷城先生也是同意的。问题就在于,根据这一基本原理,我们倒是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矛盾的解决并不导致“无差别境界”的产生。诚然,任何矛盾都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获得解决;不同的矛盾,解决的方式不同,而矛盾解决后的情况也是不同的。一种情况是,当矛盾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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