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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最终被宣判无罪
摘    要:2013年4月2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平顶山市“死刑保证书”案在平顶山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平顶山市中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然而,在看守所里熬了12个年头的李怀亮,已无家可归。李怀亮是河南叶县邓李乡湾李村农民。2001年8月2日晚,同村有一未成年女孩被害并被抛尸入河。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被批准逮捕。

关 键 词:保证书  无罪  死刑  平顶山市  民事赔偿责任  2001年  故意杀人罪  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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