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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模式与实效性
引用本文:吴志立,付从荣.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模式与实效性[J].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65-66,85.
作者姓名:吴志立  付从荣
作者单位:[1]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武汉430070 [2]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武汉430079
摘    要: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05方案开设的一门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基础》课教育教学中的现存问题,特别是关于《基础》课教育教学的教学模式与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问题,一直是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和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高职院校实际出发,对此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期提高和解决《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问题。

关 键 词:高职院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模式  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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