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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应当在宪法制度下合法运行
引用本文:莫纪宏.司法应当在宪法制度下合法运行[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3).
作者姓名:莫纪宏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摘    要:通过考察司法概念在中外制度上的演变,指出司法概念在当下制度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通过考证司法概念在我国目前制度化的状况后指出:司法概念目前不属于我国现行宪法所认可的制度化术语,它的正当性主要存在于执政党的司法政策中.要贯彻落实依宪治国的指导思想,必须提倡依宪司法,而当下要实行依宪司法的首要任务就是司法入宪.从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出发,我国司法入宪中的司法只能是广义上的,而司法入宪的结果必然要求宪法司法化,在广义司法框架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享有最高司法权的最高司法机构.与此同时,法院、检察院也应当在司法入宪的前提下,依宪司法,推动司法宪法化,保证宪法在司法审判中得到正确的实施.主张只有司法被纳入宪法制度下运行,司法才能真正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其公正为民的法律救济作用.

关 键 词:司法  宪法制度  合宪性  合法性  宪法司法化  司法宪法化  司法入宪  依宪司法

JUSTICE SHOULD RUN LEGALLY UNDER CONSTITUTIONAL SYSEM
MO Ji-hong.JUSTICE SHOULD RUN LEGALLY UNDER CONSTITUTIONAL SYSEM[J].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13,9(3).
Authors:MO Ji-h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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