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公民的法律参与的强大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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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公民的法律参与的强大武器[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2):15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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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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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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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实行依法治国是推动公民的法律参与的前提条件 现代社会是参与社会,也是民主社会.无论是以主张对于公共事务由公民直接介入进行决策的共和主义民主理论,还是倡导经过选举产生议员以代表公民利益进行决策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都主张参与的核心价值,公民参与是民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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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 公民利益 法律 价值 核心 自由主义 代表 议员 选举 理论 共和主义 决策 直接介入 公共事务 民主 现代社会 条件 前提 依法治国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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