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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的伦理价值
引用本文:何菂,李建华.协商民主的伦理价值[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177-184.
作者姓名:何菂  李建华
作者单位:1.中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2.湖南商学院 科研处,湖南 长沙 410205; 3.浙江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103)
摘    要:协商民主的伦理价值是一个集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三要素于一体的综合体,协商民主的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共同构建了协商民主伦理的价值所在。协商民主的良善性是基础,是目的善和手段善的有机统一;合理性是前提,是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的有机统一;正当性是保障,是协商民主理念、原则、制度、程序和实践行为的有机统一。从伦理价值角度出发,分析协商民主的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廓清协商民主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贯通协商民主的基础伦理体系,形成具有前后相继的递进性和逻辑一贯性的协商民主理念和制度。

关 键 词:协商民主  良善性  正当性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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