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急行为的合法性检视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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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振运,张朝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急行为的合法性检视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例[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2):10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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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振运 张朝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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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民族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西北民族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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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重要主体,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其有权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的应急行为超出了法律规定,主要表现为简单粗暴的封路封村行为、隔离的违法性、禁止租户进入小区以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等。在检视其行为的基础上,从加强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由法定主体实施相关封锁行为、结合实际实施分类防控、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提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急行为合法性回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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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应急行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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