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理由的详略之辩:基于判决的可接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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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光宁.判决理由的详略之辩:基于判决的可接受性[J].广西社会科学,2012(6):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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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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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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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1CFX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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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能够弥补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缺陷,可接受性标准能够用来对司法过程作出综合性评价,这一标准同样适用于衡量判决理由的质量.虽然加强判决理由的说理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呼唤,但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不能简单地认为判决理由越详细质量就越高,而应当在综合考量之后,以提升判决的可接受性为目标对判决理由的详略作出规划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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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接受性 判决理由 合法性 合理性 司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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