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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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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实践中,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情况并不鲜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这种处理方式对于打击单位贷款诈骗行为有一定的益处,但只是权宜之计,在法理上存在许多缺陷。  相似文献   

2.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是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关系并以财产为内容的财产合同。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确定某个涉及合同的诈骗行为究竟是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同采取与签订、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诈骗行为区别开来。利用前一种行为进行诈骗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利用后一种行为进行诈骗的成为普通诈骗罪。  相似文献   

3.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存在诸多难点问题。正确界定“合同”的内涵和外延,在实践中正确把握“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同时将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相区别,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4.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财产型犯罪 ,其诈骗数额研究对定罪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认为 ,应以受骗人因行骗人的行骗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数额 ,作为合同诈骗犯罪定罪数额的理论依据 ;在合同诈骗罪定罪数额的计算标准上 ,应采用诈骗行为发生时的当时、当地该物品的市场价格 ,同时参照被骗者的实际损失计算 ;对连环合同诈骗行为定罪数额的计算 ,应以行为人的合同诈骗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作为认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诈骗罪作为我国一种传统型、多发性、常见性犯罪,在基层司法实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合同诈骗案件数量迅速上升,从司法实务的角度,界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理论上对涉及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索,从诈骗的历史沿革和总体特征客观介绍诈骗的行为本质和行为模式,分析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以及刑事上的诈骗与民事欺诈之间的区别;分析合同诈骗罪的实质,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阐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以及我国刑事法律对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利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犯罪构成的各个方面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在法条竞合的前提下,如何在现有的司法实践环境中准确界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刑法条文设立的目的及其保护的社会关系,精准界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界定方法,为我国司法实务中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务支持.  相似文献   

6.
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不亚于普通诈骗,只有启用刑罚才能加以遏制,因此应当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以诈骗罪定性最能反映诉讼欺诈行为的本质,符合司法实践潮流,且法院作为直接被骗主体并不与诈骗罪的构成要求相违背,因此对诉讼欺诈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更能获取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  相似文献   

7.
在当前司法实务中,检察院与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定罪问题存在分歧。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分应从“秘密窃取”或“公然夺取”上进行判定,尊重人们生活及司法实践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认知。对于偷中有骗、骗中有偷的案件,应以财产所有人、保管人是否因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对财物进行“转移占有”意义上的处分来进行判定。盗窃罪未遂应仅限于盗窃未遂但情节严重的场合,否则虽属于盗窃行为,但不能定盗窃(未遂)罪。  相似文献   

8.
如何界定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分析理解合同诈骗罪的重要基础。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与该罪的特征密切相关。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与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必须具备财产性内容,并且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体现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性内容应当包括财产和财产性利益。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都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形式。认可口头合同符合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符合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符合刑法与合同法、民法之间的逻辑关系与国际惯例及法的发展趋势。《合同法》中只要符合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性质的合同都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担保合同与劳动合同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性质是相一致的;行政合同的双方不具备完全平等的法律关系,并且体现行政管理关系而非市场经济关系,因而不符合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现代设备租赁的一个特点就是寓融资于融物之中,以取得设备使用权为形式来达到实际的融资效果。与借物还物的传统租赁形式以及与借钱还钱的贷款形式都不相同。它的基本形式是借物还钱,并可最终取得所借之物。它所独具的这一特点,使调整传统的资金融通行为和传统的租赁行为的经济法规难以适应。本文拟对融资性设备租赁的若干法律与合同实务问题作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法学界和有关立法、实务部门的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10.
新刑法对合同诈骗罪作出了明确规定 ,要正确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司法认定 ,须认真分析合同诈骗罪的客体特征、客观特征、主体特征、主观特征 ,注重对合同诈骗罪具体行为形态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在厘清小客车限购所涉及汽车销售、上游的汽车和零配件生产以及下游的汽车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基础上,对各行业及消费者在购车及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税费进行具体分析,收集了北京市近年来的上述各类税费,分析了它们受小客车限购影响所引起的变化,并最终分析了限购对北京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表明:限购对汽车销售行业的冲击较大,但在汽车销售行业2011年的税收方面体现不明显;限购对北京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直接体现于车辆购置税的大幅减少;限购对汽车生产企业与汽车服务企业的税收影响不大,甚至促进了诸如汽车租赁业之类的汽车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2.
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存在交叉竞合关系,而并非绝对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定性的争议,其根源在于将信用卡诈骗罪误读是诈骗罪之下的特殊形态,需要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应当独立于诈骗罪之外,其构成要件应当表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妨害信用管理制度,利用或滥用银行对信用卡本身所授权的信用,所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使用盗窃"行为在传统的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中,处于争议地带。尽管在大陆法系国家"使用盗窃"多有立法例,但是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对此加以回避。而网络日益普遍的现实,以及网络空间中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导致将网络空间中危害巨大的"非法使用网络资源"的"使用盗窃"行为,加以入罪化,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4.
对行为人先实施暴力行为后临时起意取财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理论上主要存在着"盗窃罪"与"抢劫罪"两种观点。最高院主张被害人尚未失去知觉时定为抢劫罪,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死亡后定为盗窃罪。因为行为人先前暴力行为与后面取财行为具有关联性,所以应把二者结合在一起作为整体来评价。先前暴力行为与后面取财行为足以填充抢劫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由手段行为(先前暴力行为的再利用)与目的行为(取财行为)构成完整的抢劫罪的实行行为。行为性质与被害人的状态无关,被害人的状态都是行为人先前暴力行为所直接导致的结果,不能因为被害人状态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定性,而应将先实施暴力后临时起意取财行为统一定性为抢劫罪。  相似文献   

15.
在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的案件中,商家既是财产损失者,也是刑法上的被害人;顾客既没有产生规范意义上的认识错误,也没有基于处分意思处分财产,既非被骗者,也非被害人。该类案件取财行为的性质不属于双方沟通交往型的诈骗犯罪,无论是将案件理解为两者之间的诈骗还是三角诈骗,都面临着难以肯定基于处分意思的实行行为等障碍。二维码案件的实质内容是违反被害人本意的盗窃行为,其行为对象是商家的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肯定对占有的规范判断和对债权的观念占有,也完全可能。在对处分行为的主观要求与对占有判断的观念理解、规范理解之间,将二维码案件定性为盗窃罪既是法益侵害说更可能采用的立场,也有助于严而不厉思想的落实。  相似文献   

16.
在当前受贿罪的司法认定中,我们一般都只关注到受贿人在“收受贿赂”这一侧面所表现的行为定性和定量问题,而对其在权钱交易的另一侧面,即作为贿赂标的物存在的“渎职弄权”行为却研究甚少.这种侵害公权力行为严重性程度的量化不足将使得我们只能得到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定性结论,却无法根据不同的侵害公权力行为严重性程度在量刑上做出有效区分.通过对侵害公权力行为严重性程度量化的可能性、量化标准、立法与司法应用的探讨,以期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7.
恶意串通诉讼行为不仅对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有严重的危害,而且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因而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恶意串通诉讼罪.恶意串通诉讼罪应属于妨害司法罪的一个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既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有主次之分;客观方面表现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暗中勾结,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在法院面前相互配合进行表演,蒙蔽法院,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刑罚配置上,恶意串通诉讼罪的最低刑不应低于普通诈骗罪,而最高刑不应高于妨害司法的犯罪.  相似文献   

18.
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是指存在紧急避险之客观情状,但行为人主观上却存有利用此情状以达犯罪目的之意思的情形。以“类电车难题”为例,根据行为无价值的立场得出无罪结论,根据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导出有罪结论。违法性的判断,结果无价值更具优势。据此,紧急避险阻却犯罪或者是因为行为的违法性阻却或者是行为人的责任阻却,而偶然避险阻却犯罪只能是行为的违法性阻却;在符合紧急避险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造成了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并不阻却违法,而且行为人有犯罪故意,则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为本身没有造成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只是造成财产法益或身体法益的侵害,在仍然满足优势利益的条件下,则阻却违法性。行为人故意引起危险,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法益的事例,其违法性的认定在于法益侵犯事实可以归属于前行为,此认定思路与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的情形又略有不同。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对破产犯罪规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破产犯罪的主体限制过窄;二是对破产犯罪的行为方式规定较单一。我国破产犯罪的立法完善主要应考虑加强对破产保护的力度和提高破产犯罪的法定刑幅度。  相似文献   

20.
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教义学结构决定了一个行为不能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考察欺骗并胁迫而索财行为的性质,不能以被害人的实际心理状态为依据,也不能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而必须借助于社会一般观念对行为的客观性质进行分析。以欺骗、胁迫、索财三个行为要素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可将欺骗并胁迫而索财的行为分为单一胁迫型、单一欺骗型、以骗为主型和以吓为主型四种行为类型。对于单一欺骗型与以骗为主型的欺骗并胁迫而索财行为而言,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它为行为人的索财行为提供了正当性依据,因而成立诈骗罪;对于单一胁迫型与以吓为主型的欺骗并胁迫而索财行为而言,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它是行为人的索财行为得以进行的事实保障,因而成立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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