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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通常认为,明确农户土地产权和建立土地市场是扩大农户土地规模和减少土地细碎化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要条件.问题在于,为什么在允许乃至鼓励土地流转的情况下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产权和市场制度本身是否能带来大规模土地流转?本研究调查和分析了农地私有的假设前提下农民间土地买卖的意愿,并进一步运用Logit模型考察了农民卖地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发现现阶段土地具有很强就业保障功能,农民间的土地买卖供给和需求不能匹配,因而产权和市场制度并不必然扩大土地流转数量.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四川省21个乡镇724户农户实际调查为依据,对当前我国农地流转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调查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比较稳定;在农地流转市场中,农地转出市场的发育程度高于农地转入市场;同时,还存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细碎化、土地产权制度残缺、土地保障性功能太强、土地流转方式单一和流转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谁来种地”的问题始终关系着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农地流转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探索。但我国农地流转市场存在大量的人格化交易,这种交易形式是否会影响农户种粮积极性?利用农地转入零租金衡量人格化农地流转,探究其对粮食种植的影响,以及不同约束条件下人格化农地流转对粮食种植的影响。研究发现:人格化农地流转显著促进了转入户粮食种植的积极性,“趋粮化”效应明显,且这种“趋粮化”效应在普通农户群体中的影响更大;人格化农地流转引致的“趋粮化”效应主要原因在于转入户所面临的成本效应、锚定效应以及机械替代效应;此外,人格化农地流转引致的“趋粮化”效应还存在约束条件,转入户营利性动机和农地细碎化明显阻碍人格化农地流转的“趋粮化”效应。本研究说明在当前农地流转人格化交易特征明显的情境下,“趋粮化”效应尚能保证;但随着农地流转市场逐渐向市场化转型后,如何保障粮食安全将是一项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4.
土地细碎化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与农业现代化发展,土地流转能够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以破解细碎化难题?基于第二期“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数据,通过构建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实证分析了土地细碎化与土地流转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细碎化对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效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这一负向影响在土地细碎化为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背景下具有稳健性与时间上的持续性。土地流转并不能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而且对后者有显著负向影响。甚至对规模农户而言,土地流转在土地细碎化对农业生产效率的负向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这是因为当前我国土地流转仍受到诸多限制,况且土地流转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经营,甚至加剧了土地细碎化程度,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农业生产效率提升。  相似文献   

5.
农地流转是解决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撂荒及闲置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农地流转的供给者,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对农地使用权流转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本文以重庆市壁山县为例,通过对5个镇156户农户的随机抽样调查,分析了影响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因素,以期为加快农地流转和培育农地流转市场提供依据和支持。  相似文献   

6.
基于湖南省20个县(区)400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DEA分析方法,测算不同农地经营规模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结果表明:农地规模和农地生产效率并不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据此,提出土地制度改革中不应过分强调土地流转的制度供给因素,而应大力刺激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农业主体的“有效需求”,重视土地流转后的农业组织制度和经营模式,以及由此引致的对新型专业农民的培养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等需求,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产业化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7.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农地使用权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农户是农地流转中主要的土地供给者,他们的意愿和行为直接影响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本文通过对成都平原的调查,分析了农户非农收入、当前农地的功能、农地流转收益和农民受教育程度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以期为加快农地流转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8.
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引导农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根据诺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对现阶段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下交易过程产生的成本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制度安排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第一,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在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的法律制度。第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在供求机制上,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以农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股份合作办法,以激活供给侧。在竞争机制上,建立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处于探索阶段,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互换为主,地区流转格局呈东高西低,参与流转的农户占总户数的比重大,但转出农地的期限短。为此要完善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信息网络支持等角度鼓励创新,引导农民自主、充分整合农村资源,建立中央与农村村社直通桥接体制,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10.
对土地互换制度如何影响土地流转的回答是构建适度规模经营与小农户并行路径、优化小农内生发展的基础。研究利用山东省和安徽省调研得到的232个村庄数据和826份农户数据,采用Tobit和SNP模型分析了土地互换制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利用逆概率加权IPW模型对选择性偏差进行控制,以尝试对土地互换制度与土地流转间的关系进行回答。研究发现:土地互换制度抑制了农户转出土地,增加了农户流入农地的需求;相较于规模户,土地互换对扩大小农户经营地面积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推动小农户内生发展。在村庄层面上,土地互换制度促进了村庄的土地流转,并且村庄的平均土地流转费用增加。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农户与村集体“收入双增”、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可以将土地互换制度作为突破口。  相似文献   

11.
益阳草尾镇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的深层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流转是解决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的一种制度创新。益阳的草尾试点是土地信托流转成功的案例,突破了30%流转率的困境,农民受益大幅度增长,农业实现了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增加了农业投入,提供了就业机会。草尾镇信托流转模式的益阳经验主要是创新了信托流转机制,政府全程介入,坚持了3个不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流转经营权从而使得农民的承包权不变,农用地属性不变。益阳经验的土地信托流转解决办法主要是把土地确权放在首要位置,在运作过程中确保农民利益,土地信托流转后安置好剩余劳动力,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  相似文献   

12.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科视角,以确保农民权益为主旨,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梳理和解析,对土地制度深化改革中保护农民权益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土地制度及其经营方式的基本原理包括:在土地所有制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小土地所有制或土地私有化,要实现土地的国有化或集体化;只有实现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率,规模化和社会化是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积极引导农民加入合作社,不仅是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手段,也是确保农民权益和提高农民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在农业的具体经营方式上,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在中国新农地制度创新中,由村集体来主导土地流转,引导农民走合作经营的规模化农业发展道路,对外可以发挥限制资本自由介入土地的屏障作用,保护村民权益;对内则可发挥协调与服务功能,促进土地合理化流转;还能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规划制度和相关法律条例。国家尽早出台限制外资进入农地的政策条例,保护农民权益。同时,应提升农民的决策水平,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法制建设和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3.
尽管具有一定保障性,但宅基地制度的首要目标在于经济管理,其表面上强调“户有所居”,实际是“户有定居”。宅基地上使用权所承载的管理性与农民自费建造农房所有权的私权性,存在内在的矛盾,不应适用房地一体规则,因为后者遵循着传统民法应对市场交易的基本逻辑。自然资源部所发布的文件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居民继承,内核乃是基于房地一体,以房屋所有权的可继承带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可继承,颇为冒进。宅基地上所有权与房屋使用权应当分离,这将为宅基地的流转与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契机:农房的自由流转加上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保有,将最大限度地在现有阶段实现市场与制度的有机契合;对于取得农房的所有权人,在房地分离之下,可以借助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租赁来设计合理的权利结构。  相似文献   

14.
“三权分置”政策是我国调整农民和土地关系的重大制度创新,必须用科学的法思想和法理论来对政策的法律内涵进行明晰,实现从“政策语言”到“法律规范”的全面转化。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权分置”是围绕着农地展开的“三农”改革,即农业生产方式与土地市场化的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关系的重构、农民的身份利益与自我解放。通过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四种观点进行分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权结构表达为“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资格权是以身份权为基础,包含财产权内容的复合性权利。未来民法典物权编应当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规定为总有关系;修订细化成员权得丧变更的制度规范;建立宅基地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SICP范式、路径及其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村,而其焦点在于农地产权流转创新及其市场化程度,受制于历史习性、制度特性(制度模糊、产权权能虚置)等约束,我国的农地经营流转制度还很不完善。作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农地产权市场化流转的关键是解决农地资产产权的权能配置及其合约激励问题。不同的合约权利结构(S )决定经济制度及其变迁(I )的本质,而主体行为选择(C )的方向及其获得的绩效水平(P )既是制度创新的结果,又是引致制度变革的原因。文章整合多学科理论,以承包合约的静态与动态权利结构分析为起点,提出基于“权利结构-制度变迁-行为选择-绩效”之联动关系逻辑的“S IC P”范式,为新形势下我国农地产权流转制度的实践创新提供理论框架和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16.
随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所有权,承包农户凭借土地使用权获取农业地租,土地流转承租人作为农业投资人获取经营收入,从而形成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农业投资人和农业工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体系。  相似文献   

17.
牧区草场因其特殊性,实行“三权分置”不能完全照搬农地经验。基于《资本论》的土地所有权理论,运用从具体到抽象的分析方法,在分析我国牧区草场资源特性的基础上,探讨与之匹配的牧区草场“三权分置”制度安排形式,阐述我国牧区草场“三权分置”从法律权属关系上的草场产权权利分解到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关系、再到其特有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三个层级内涵,指出了其超越交换价值追求的多重目标导向,包括以草场要素市场化带动畜牧业现代化、实现牧区草场效益共创共享的持续性、保障牧民根本利益基础上的经济社会转型等,提出要以明晰集体所有权、牧民承包权、资本所有者经营权三权边界作为改革重点来提升牧区草场“三权分置”制度绩效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8.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问题是当前中国农村最基础、最广泛、也是最为复杂和棘手的经济社会问题之一,而土地制度则是一切土地问题的源头和总根源。当代我国农业土地制度大致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家庭承包责任制三个时期,内生性动力和外部推动力是影响制度变迁的动因。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土地产权界定模糊、土地经营细碎化情况严重、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不完善及土地流转不规范等现实困境,而明晰土地产权主体、土地规模化经营、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以及规范土地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的方向。  相似文献   

19.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演变的3个阶段,即相对宽松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严格管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试点阶段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并考察相应阶段的农民土地权益的表现,提出在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创新的基础上,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1)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成为流转主体;(2)实行征地价格市场化;(3)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4)细化耕地保护,完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传统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现实矛盾,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实践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平均承包经营的弊病。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化实践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股份合作制进行了绩效评价,提出了完善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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