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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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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存在着供给不足、供给不均与供给无效等问题,未能有效满足农民工群体日益增长的复杂化、差异化文化需求。基于多元治理和参与原则,创造条件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主体参与和社会化供给模式:一是重塑政府主体性地位,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策引领和统筹监管;二是政府与市场形成“掌舵”与“划桨”的平等合作关系,实现文化企业生产与政府购买的社会化供给;三是有效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鼓励“官民合作”与志愿性服务,推动社会组织与公益力量积极参与;四是激发农民工的“文化自信”,提升农民工自身文化自觉意识和文化参与能力,挖掘农民工自身文化创造潜能。  相似文献   

2.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为互联网的“公地悲剧”事件,暗示了依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点创新发展其规制模式十分必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制主要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现行的以政府为绝对主导、其他主体予以配合的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已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多方利害关系人的沟通协商、制定法本身存在缺陷、行业协会无法发挥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等。基于“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应构建以平等信任、开放兼容、多向互动为特点的多中心协同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模式:政府放权给社会自组织进行公私协作;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规制以发展个体需求并承担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渠道,利用制度性安排与网络服务平台达到信息公开互通。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四个全面”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宏观环境、农民需求、国家政策等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动。这些变动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选择提出了现实要求,同时也指明了进一步提升的路径。鉴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农村公共服务模式应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社会化改革为方向,以城乡一体化为支撑,同时逐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制度设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推进、民众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差异化供给模式。  相似文献   

4.
农村公共产品不仅存在供给不足和结构失衡的问题,还存在“后供给”管理混乱与缺失的问题。农村公共产品的“后供给”管理的混乱与缺失造成了各种形式的“公地悲剧”,加剧了供需之间的矛盾。为避免“公地悲剧”的历史重复发生,农村公共产品不仅要注重供给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同时也应该注重“后供给”的管理。乡镇基层政府应该大胆进行改革创新,依托村民、非营利民间团体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等各方主体,形成共同管理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走出“公地悲剧”的宿命怪圈。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种本土化的社会治理资源,传统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仅承担着政府“有形之手”的治理功能,而且发挥着市场“无形之手”规范引导与“第三方力量”组织协调的重要功能,是维护乡土社会良序美俗和社会稳定的“地方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化、城镇化发展的不断加速和乡土社会秩序重构的加快,传统乡规民约面临着治理理念落后、合法性不足、治理效果日渐式微、手段单一落后、治理效果不具通约性等现实困境和治理限度,严重阻碍了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价值与功能的发挥。为此,扬弃和再造传统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与时代精神、法律规范、基层自治和政府治理等现代治理文明有效衔接,积极回应当下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变化,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相似文献   

6.
2022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的体系化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然而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法律援助实践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突破这些困难的对策可能不仅需要完善法律制度,更要厘清制度背后的法理与实践背后的理念。因此,在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的背景之下,有必要重新澄清对于法律援助理念的错误认知。这种错误的认知主要包含意志性和功利性的解读。法律援助的意志性理念主要包括三种形式:贵族精神、宗教启示以及精英意识。它们将法律援助立基于道德理想之上,而存在着供给不稳定以及人格不对等的弊病。法律援助的功利性理念,则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市场行为论和政府行为论。它们将法律援助立基于现实利益之上,而对律师职业的内在伦理价值和独立性构成了威胁。法律援助理念应当是一种契约性理念,它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契约,即以公平原则为核心的原初契约以及作为子契约的"律师—社会"契约和"律师—国家"契约。契约性理念解释吸收了意志性和功利性理念的优点,并摒弃了它的不足,其主要具有四个优势:第一,联结了伦理与效用价值,使律师职业在赚取收益与保持法律援助积极性之间实现平衡;第二,重构了责任的概念,使其转被动为主动;第三,实现了法律援助模式的更新,使其由单向度的国家权力施予,变为多向度的多元实现;第四,重塑了互尊的状态,保护了被援助方的自尊。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精神与契约性理念是相契合的,它可以为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律师帮助权的基本权利定位、法律援助的多元参与模式、法律援助实践的细则化以及法律援助意识的培育。  相似文献   

7.
市场自由、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的金融危机在引发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刻调整的同时,也促使人们重新认识若干经济学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市场自由与政府干预的问题再次成为热点问题被提了出来。任何理论的建立都是具有一组假设条件的。新自由主义的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完全竞争假设,如果这些假设不成立或需要放松,那么,结论当然要发生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危机并不可能也不应该终结市场自由。在造成这场危机的原因中,既有市场失灵,也有政府失灵,包括利率失灵、监管失灵和货币政策失灵。通过观察这场危机中各国政府的救市行动以及产生的效应,可以看到政府干预出现了“新综合”的趋势。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是指当市场不能自动出清时,即有效需求不足时,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加和刺激有效需求,以帮助市场恢复均衡。政府干预的“新综合”是指,对凯恩斯政府干预的三个扩展;常态的政府干预与非常态的政府干预;商品市场的政府干预与资本市场的政府干预;宏观经济的政府干预与微观经济的政府干预;以及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两种意义上的政府干预。纵观经济发展的历史以及经济发展模式的演变,不难发现,各种经济发展模式的异同主要是由政府作用所致;各种经济发展模式的成败,也是由在不同发展阶段,对政府作用的“度”的把握决定的。尽管现在还不存在一个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但在未来的某个时期,“中国模式”也许将是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东亚模式”并列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正确认识“中国模式”的政府作用和国有经济地位,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政府责任核心价值取向的嬗变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其责任缘于公民与政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内容包括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百余年来,西方国家管理在由传统行政向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模式演进的过程中,政府责任的核心价值取向经历了侧重“秩序与效率”--追求“公平与正义”--倡导“服务与竞争”的嬗变。鉴于其经验和局限,基于中国的根本经济政治制度安排及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公共性应是我国政府责任的核心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9.
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不仅仅是一项善举,更是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律师义务。在律师职业伦理面临困境,律师的社会评价受到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改善自身形象。但是法律援助的有效运行不是依靠法规对律师职业伦理几句原则性的规定就能够实现的。必须完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指导、监督机制及激励机制,才能实现律师职业伦理发展与法律援助实施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0.
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遵循市场价格机制与契约治理规则,整个供给流程存在产权委托代理链和价值补偿链。资金流包括卫生费用筹集和医疗服务消费价值补偿两个方向,需方医疗卫生总费用由政府公利、社会共济和个人付费的多元分摊机制承担;医疗机构等供方通过财政补助和医疗服务事业收入获得成本补偿和合理收益。在医疗保险等第三方偿付机构的介入下,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带来“公域”部门道德风险和“私域”部门市场失灵问题,其激励源于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改革。规范各参与主体的效用目标,加强监管,整合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对提高医疗服务利用率、增进社会公平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善治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和最终目标,政府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对于国家善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行政责任、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政府责任审计在督促政府部门认真履责、维护民生权益、加强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政府行政权力运行以及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府责任审计服务国家善治的路径包括强化政府部门政策制定与执行审计、实施政府责任预算审计、加强政府责任内部控制审计、建立健全政府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完善政府问责制度等。  相似文献   

12.
企业环境行为的治理是指来自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多元行动主体,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管理、控制或约束企业的环境影响行为,以实现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道德责任。通过对治理系统中各行动主体的分析,将治理分为七种基本类型,其中三种分别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实施的单方治理,四种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两者结合或三者结合所形成的共同治理。根据政府治理的强制性程度、企业治理的行动主体、社会治理的行为目标,又可以进一步划分出一些子类型。某一特定的治理类型及其子类型有可能影响到其他治理类型及其子类型,进而影响到治理效果;各种治理类型之间可以有意组合,形成治理合力;政府可以通过“元治理”对各种治理类型进行统筹安排,以发挥更好的治理效果。  相似文献   

13.
城市化加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使城中村及村转居社区治理面临许多新挑战。一方面,该区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呈集中多发态势,另一方面,城中村居民自主管理、民主法制意识和利益诉求在不断提升,而基层政府管理体制和工作方法却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致使社区治理绩效难以达致理想状态。因此,探寻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衔接互动的最佳结合点,成为理论和实践的难题。协商民主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城中村治理中实现政府与村(居)民良性互动的要求,同时也为城市基层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公共参与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鉴于目前基层协商机制运行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故应着力于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协商主体能力的培养,以切实推动城中村社会治理改革创新。  相似文献   

14.
在科层管理体制下,分割的行政区域管辖和部门管理体制容易使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陷入“碎片化”困境,从而偏离流域整体性治理和公共治理要求。为此,需要推动治理模式从科层管理向流域共同体治理转变,使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基于伙伴信任关系与共同利益形成参与、合作、共同担责的流域社会集合体。从法制层面看,为实现流域共同体治理目标,应在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推动《长江法》立法进程,构建权义明确、多元融合的共同体治理主体制度,形成中央引导、流域管理机构协调、地方参与的磋商合作制度,构建完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制度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流域共同体治理提供政策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5.
作为社会管理的治理应当以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为时代背景,以服务民生为最终目标,以法治为强制保障。在此理论视角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需要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中重构治理主体,在限制与开放的平衡中调配治理权力,在传统与现代的互补中优化治理方式。  相似文献   

16.
在当前积极推进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成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地方保护主义及部门保护主义的体制性问题。对此,一方面需要完善政府主导的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及司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及法律惩戒;另一方面则需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及商会组织,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用管理,必须要借助于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及商会组织治理,与国家及市场有所区别而又良性衔接的社会性行业治理是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要旨之所在。  相似文献   

17.
农村公共产品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但近年来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这对现有农村公共产品治理模式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探索如何发挥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等多元供给主体的力量、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治理模式,直接关系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果。对此,网络治理理论为农村公共产品治理模式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文章借鉴网络治理理论的理念,探索性地构建了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合作供给的治理模式,并提出了创造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的条件,构建合作供给平台,实施监控合作供给行为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文章将“项目下乡”的发生与发展置于特定的历史进程、宏观政治生态与社会基础中加以考察,研究认为:服务型国家建设、城乡差距和治道变革是客观理解“项目下乡”的宏观背景。“项目下乡”发生的基本逻辑是农村公共产品陷入自我供给困境,国家通过外源性输入,借助行政吸纳服务机制,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构国家与农民有机联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和现实选择。从现代国家的理想体制来看,“项目下乡”的发展不仅仅是简单的财政转移支付,改善农村公共产品的问题,更要着眼于变革传统乡村,促进村庄公共精神成长,增强内生性供给能力,实现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农民的合作共治。  相似文献   

19.
基于科层体制和乡土社会的二元互动,乡镇政权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式运作和策略性行为。行政包干制作为一种制度设置,通过社会性资源的制度化整合,实现个体性策略向制度化动员转变、应急式治理向常规性治理转变,行政包干制成为乡镇非正式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在行政包干制中,通过目标责任人激励实现基层组织动员,基层党政体系为社会性动员提供组织程序和行动规则;通过责任包干防止基层治理矛盾扩大化,基层干部具有将矛盾遏制在萌芽状态的内生动力。乡镇非正式治理的常态化即乡村治理秩序的日常化,对国家基础性权力建设具有实质性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社会多元化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和作用逐渐被承认,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造成了冲击和挑战。社会管理体制和技术的创新,允许辽宁省非政府组织通过提供综合志愿服务、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参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和加快基层民主进程,补充政府能力和资源的不足,取得良好的治理成果。为了确保辽宁省非政府组织继续健康发展,并积极地服务社会、参与治理,需从社会治理的制度支持和非政府组织的主体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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