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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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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都学坛》2018,(1):31-39
由里耶秦简可知,秦代乡官、县属吏、县尉间的绝大多数文书往来,均需经由县令、县丞转送;乡官、县属吏、县尉没有自主收发县外文书的职权,这一权力掌握在县令、县丞那里;县令、县丞能越过所属郡直接与外郡县令、县丞乃至郡守、郡尉以文书联系;目前所见,唯有文书传达目的县未明或目的县为同郡的所有属县时,跨郡的涉县文书才需要通过目的县所属郡的郡守或郡尉来转发;秦代县间的文书往来,一般遵循"县令→县令""县丞→县丞"的对等文书收发原则,但当县令、县丞中一方不在署或空缺时,另一方可代替其处理文书。这一变通亦适用在二者同上级的文书来往中。整体而言,县令、县丞处在秦代地方文书行政中的中心位置。  相似文献   

2.
由于种种原因,宋代有些县中缺乏县令,而由摄官代行县政。其中有一县中不设置县令处,县丞、主簿、县尉、监当官、馆阁及立朝知名人士兼摄县令;有广南难觅正官处吏人的权摄;有县令被按核,临时选官代行县政;有战争年代军人占据县阙;有从临县选差县佐官权摄。宋代士大夫对摄官多抱否定态度,尤其对吏人权摄。但由于现实的需要,摄官在宋代并未完全废除。  相似文献   

3.
据传 ,夏初陕北属雍州之域 ;商周时期属统治薄弱之地 ,鬼方、犬戎、猃狁、白狄等少数民族先后占据陕北 ;秦汉以后 ,统治者在陕北都有行政建置 ,封建社会 ,陕北的郡、府、县、道废设无常 ,屡有变迁。民国时期 ,陕甘宁边区时期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 ,陕北的行政建置也有很大变化  相似文献   

4.
两汉侯国的动态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素银 《南都学坛》2007,27(5):6-11
侯国是两汉时期重要的县级行政单位,封侯而设,侯免则废。西汉时期,侯国经历了从直属中央到从属汉郡,从遍布王国到尽归汉郡的变化;西汉有侯则有国,东汉有侯则不一定有国。从侯国的变化不仅可以看出两汉间列侯地位的下降,也可以看出汉中央在利用侯国赏功的同时,成功地利用侯国来削弱王国。侯国的设置是人为的而非经济发展的结果,其设置与废除为汉代地方行政带来不良影响,为纠正此弊,东汉政府采取了省并县邑及乡、亭侯不立国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中华书局所出标点本《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有关“长吏”的一段,作如下之标点: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全文用了四个句号,将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叙县令、长,句号在“掌治其县”后。第二、三部分分别指明县令与县长各自所辖户口和秩禄之多少,句号在各自秩禄若干石之后。第四部分则指明县丞与县尉之秩禄,但在其“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之  相似文献   

6.
东汉一代,地方行政建置虽然从州、县两级看还是相对比较稳定的,但受改朝换代及王国兴废影响较大。东汉初年,全面恢复了被王莽改动的全国地名,是一大变化;境内王国的兴废,对于郡的废置与辖区、县及侯国的归属有较大影响;汉末政局的巨变尤其是曹氏权力集团的形成及其与江东孙氏的政治军事对峙导致了又一次建置变革。  相似文献   

7.
秦汉时期汉羌时战时和,羌人不断迁徙.西汉羌人内徙主要安置在陇西、金城等沿边诸郡县,到东汉内徙羌人已安置到安定、汉阳等地,甚至迁到三辅和四川地区。羌族在秦汉时期大多已进入阶级社会,由于受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社会经济已经走上了畜牧兼农耕的道路,手工业、周边贸易等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秦汉令史考     
秦汉时期令史的设置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从秦到西汉,令史普遍设置于县级政府,其他一些政府机关有时也有设置,但未制度化;进入东汉以后,令史主要为中央公卿的属吏,县级政府中已比较少见,仅在边塞军事系统的候官仍有令史设置。令史在秦汉各级政府中的数量较多,地位较高,有固定的任用升迁途径,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是重要的属吏。令史最基本的职能是"掌案文簿",并广泛参与各种具体政务的处理,类似于今日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秘书,主要负责文书的起草、收发、传递和保管,主管和审核各种籍账,参与调查案情、追捕犯人等司法审判工作,举劾违法失职官吏,监督行政工作,保障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6,(4):13-18
秦汉行政法规自成体系,讲究质量和效率、注重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从内容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都保证了秦汉具有较高的行政质量和行政效率。简牍所见秦汉行政法的基本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简牍所见秦汉行政法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律、令、科、品、式等各种形式,体系完整。二是简牍所见秦汉行政法调整内容广泛。主要包括了行政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既规定了巡视监督、"案验"监督、"复案"监督等多种行政监督形式,又规定了对行政渎职和失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形式;既有行政机关设置、编制等行政组织法,又有人事行政、社会治安、财务赋役、卫生保健等行政各个部门法,体现了"严治吏"的精神。三是简牍所见秦汉行政法规范类型齐全。主要表现在行政行为规范齐备、行政规范结构严密、行政规范确定程度高、行政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上述特点,体现出秦汉依法治国的精神,反映出秦汉行政法在秦汉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说明了秦汉是中国律令制国家行政法的确立时期。  相似文献   

10.
秦汉里论     
秦汉时期的地方基层组织称之里。对秦汉乡里组织,国内外不少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即在前人研究之基础上,拟就秦汉时期里之基本结构、职能和特征作一系统的阐述,以就正于国内外诸同仁。一、基本结构秦汉地方行政机构,在县下设乡,乡下置里,里为最低一级的行政组织。  相似文献   

11.
游侠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从新兴的士阶层中分化出来的特殊群体,随着它于西汉后期转化为豪族而从历史上消失了。纵观游侠作为一个实体性阶层存在的历史,它与国家互动关系表现出阶段性特征:战国时期卿相贵族招养游侠,游侠为国所用却又以武犯禁;秦代对游侠限制、打击,游侠却成为反秦力量的中坚;西汉初至景帝时期对两类游侠采取不同的策略,两类游侠一兴一衰;汉武昭宣时期对游侠采取打击与引导相结合的手段及游侠出现分化;元成至西汉末期国家对游侠进行拉拢及游侠转化为豪族。在二者的互动关系中,王权支配社会的原理起着主导作用。游侠阶层最终被逐渐强大的王权所整合。  相似文献   

12.
桃林塞是指秦函谷关以西逶迤而至于湖水西岸的湖县故城,亦即湖县旧址(阌乡县城旧址)之间的函谷古道,它以此间谷道两旁及其以南衡岭源(南部为焦村源)、铸鼎原的桃树成林而得名。而瑕即《汉书·地理志》之湖,亦即湖县故城(湖县旧址、阌乡县城旧址),其地正在今灵宝市阳平镇阌东村西北约两公里处的湖水西岸函谷古道之中.因而詹嘉奉晋侯之命在此驻扎坚守桃林之塞,即可阻断秦人的东西往来,不使秦人“结外援,东西图己”。  相似文献   

13.
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出现过许许多多的大都市,这些都市既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又是商业中心.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专门性的商业市场,如军市、奴市、关市等.而西汉的"陵市",则是帝陵设邑制度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非常独特的一种商业市场,是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的标志之一.  相似文献   

14.
战国秦汉之际是中国古代国家结构转型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战国时期的列国及秦汉国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经济方面的立法尤为关键。这方面的成就不仅为传世文献所记载,在出土的秦汉法律文献中也有丰富的史料,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财政管理方面的法规都有所建树,表现了战国秦汉之际国家较为成熟的经济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15.
"辟"是先秦秦汉常见的法律术语,其在司法中的含义有三种:一是法或刑;二是罪;三是执法、断罪。"辟"用作"法"、"刑"和"罪"等含义,在文献中比较常见,而用作动词"治罪"的含义,在先秦文献中却很少见到,却大量出现于秦汉司法材料中。  相似文献   

16.
秦置湘南县,县治今湘潭县石潭镇古城村。梁天监(502—519年)中,置湘潭县,辖今衡东县及攸县西乡地域,治今衡东石湾附近。以县治临湘江,境内湘、洣、浊、永乐诸水多深潭,故名。唐天宝八年(749年),迁置湘潭县,县治从石湾迁驻洛口(今湘潭县易俗河城塘镇)。其时湘潭县域,约为东汉时湘南县地。  相似文献   

17.
杨新宾 《南都学坛》2012,32(2):14-18
"纵横家"在先秦诸子中较为特殊,其进入学术视野时间较晚,至《汉书.艺文志》才跻身于"九流十家"。这一现象的出现,一方面由于纵横家本身更多体现为一种实用性的权术,学派的色彩单薄;另一方面因为先秦诸子争论的内容多限于形而上层面,纵横家被排除在外乃是自然之势。而《汉书.艺文志》中之承认纵横家的学派地位,一则由于纵横家在西汉中前期尚有一定的存在痕迹,一则由于《汉志》出现的背景也促使其对诸子之学持更宽容的态度。"纵横家"的出现,实则是先秦秦汉"学"与"术"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缩影。  相似文献   

18.
春秋时期楚国的县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春秋列国中,楚国灭国置县,开创了中国古代设县的先河。研究春秋时期楚国县制,对于深入探讨我国县制的起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春秋时期楚国不分封,而采取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可以说,中国古代官僚制的萌芽也源于楚国的县制。虽然楚国的县制还不完善,但是它为战国、秦汉以后以郡县制为地方政权组织形式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9.
两汉时期的社会文明,承先秦之余绪,开魏晋之大端。因此,两汉平民妇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地位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一方面男尊女卑的倾向十分明显,构成主流,另一方面汉代的平民妇女在婚姻生活中又有一定的自主地位,主要表现在结婚择夫、离婚改嫁、夫死再嫁上。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其一,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完善,正统封建伦理观念的日渐盛行,女性地位呈现出递降的趋势;其二,两汉时期,儒家思想束缚尚浅,统治者具有开阔的胸襟和气度,更重要的是汉代妇女广泛参加社会生产,成为汉代社会生产的主要创造者。  相似文献   

20.
秦汉时期在处置归附少数民族及其外来降者举措方面显现出两种态度:一种是残酷迫害与奴役;另一种是妥善理性安抚。秦代处置降者举措过多地体现了血腥气息,而汉代处置降者举措则更多是闪烁着理性光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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