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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 毫秒
1.
犯罪首先是侵犯被害人权益的行为,被害人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因为被害人的加入,刑事法律关系由传统的二元结构(犯罪人和国家)变成了三元结构(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关注被害人的需要.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遭受精神损害,享有精神损害赔偿权,这不仅有利于被害人精神恢复、心理平衡,也体现了对犯罪人的惩罚.为了规范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应当就主体、适用范围和数额的确定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对受到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一种国家救济制度,目的是使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受到不法侵害后能够获得一定补偿的社会福利。它可使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人权保障得到完美平衡,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对日本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研究分析,笔者从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对象与种类、补偿条件、补偿的具体程序和补偿金来源及例外情况等角度,提出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3.
西方现代刑事和解制度将犯罪行为看作是对个人权益的侵害,以个人本位为出发点,体现对被害人、犯罪人和社会利益的人文关照。中国传统刑事调解制度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学"思想,追求的是社会秩序的稳定,维系的是国家本位的社会结构。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我们顺应传统,兼学西人,探寻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之道。  相似文献   

4.
从未来发展来看,背负更多政治使命和道义责任的中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产生只是权宜之计,建立包含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在内的《国家补偿法》,并使之与《国家赔偿法》并行呼应,才是我们期冀的国家救济体系的理想模式。但是,就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而论,我国眼下并不存在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可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无疑是时下中国最好的选择。在筹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时,应当首先厘清国家刑事赔偿与国家刑事补偿,以及国家刑事补偿中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与刑事被害人救助之间的关系,这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乃至相关立法体系的构建基点,也蕴涵着中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推行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充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过度抬高被害人的地位,将被害人的权利绝对化,就有可能偏离刑事法基本理论,破坏国家、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从理论上讲,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适宜刑事和解,只有被害人享有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案件,才适宜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关键因素也不是被害人愿意与否,而是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彻底消除;刑事和解只有得到国家的最终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6.
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犯罪人,被害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地救济。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保护被害人的一个普遍潮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7.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刑事公诉案件之调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报应型刑事司法对被害人利益的漠视导致了被害人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加剧了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冲突。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被害人利益需求的独立性和损害恢复的可能性、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认以及犯罪概念和刑罚观念的革新。确立刑事调解制度能够使刑事司法更加人性化,有助于被害人利益的恢复和犯罪人的改造,促进社会和谐。对确立刑事调解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规定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加大加害方的预期本成,使其不敢贸然行事。  相似文献   

8.
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犯罪人,被害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地救济.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保护被害人的一个普遍潮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受重视,其原因是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国家属性,解决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刑事和解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没有有效反映出恢复性司法的设计初衷。为保护被害人权利,应加强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的参与权,这需要刑事和解制度回到恢复性司法的轨道上。但是,不能过度强调被害人意愿,刑事和解的进行应坚持国家主导。对此,应实行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有限回归,以刑事实体处分权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和解的合理界限,以法益作为确定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标准,进而设定刑事和解合理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从犯罪人那里得不到赔偿或不能得到充分赔偿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文章从国际条约和国外有关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规定,理论依据及其评价,刑事诉讼价值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提出了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1.
加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发展的重要趋势,而上诉权是维护被害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然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当事人的地位,但并未赋予其独立的上诉权。因此,从制度构建和审理模式上赋予刑事被害人上诉权,可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问题经历了从无序的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并存,继而到公力救济对私力救济的排斥三个阶段。西方发达国家被害人权利救济的实现,体现在程序上保障人身惩罚权、实体上保障经济求偿权。根据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问题的发展趋势,我国要加快刑事被害人救济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实现人身惩罚权和经济求偿权;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要确立"全面保护"理念,建立体系化的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制度;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要确立"实效保护"理念,细化、具体化相关法律,切实消除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  相似文献   

13.
对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再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三方面对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进行研究 :一是从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历史沿革的角度考证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总体把握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不断强化的发展过程 ;二是从比较分析的角度出发 ,着重介绍欧美各国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 ,揭示其共同的发展趋势 ;三是结合我国对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对我国刑事被害诉讼地位进行合理定位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社会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有多种模式。罪犯刑事责任的承担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传统的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模式,但这种模式很难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进行有效救济。于是,学界另辟蹊径,提出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赔偿模式,该模式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大有裨益。但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是应急性的,不具有可持续性,应推行社会保障模式,使得刑事被害人获得可持续性的救济。刑事被害人的社会保障对于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随着对被害人权益的关注和各地司法机关积极推进的刑事和解实践,赔偿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尤其是在刑罚裁量以及之前阶段,成为影响刑事案件处理结论的重要因素,这种现状和趋势有其现实需求,也反映出司法机关的无奈.然而,过分提升赔偿的地位,可能会产生国家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松动和刑罚轻缓化泛化等后果,存在降低刑法道德信誉的风险.因此,理性定位赔偿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重要的是要与被害人救济难题的破解同步进行.  相似文献   

16.
论不当司法下刑事被害人的"二次被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康 《学术论坛》2004,(1):163-166
因司法者不当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另类被害即"二次被害"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刑事司法的公正和人类的基本道义。文章探讨了刑事被害人"二次被害"的形成,并就"二次被害人"的救济提出了一系列制度上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涂雨晨 《南方论刊》2013,(2):45-46,35
刑事弥补是一个前瞻性的理念,但刑事弥补在刑事司法实践的适用却俯首可见。本文通过与刑事和解的比较,探究刑事弥补类型化方向,结合刑事弥补类型化的指导形象,将刑事弥补的内容进行框架化。提出刑事弥补,是指在犯罪后,犯罪人及其亲属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能体现其真挚努力的方式,对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弥补,获得谅解,达成刑事弥补协议后,国家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8.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权利保障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正义的天平也因此得以平衡。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纵观世界各个国家,维护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一直是人权活动的主要方向,被告人的地位问题始终处于许多国家刑事司法领域的核心。相比之下,被害人权利保护或多或少地被立法者和研究者所忽视。但是随着二十世纪中叶犯罪被害人学的兴起和被害人要求刑事程序保护呼声日渐高涨,被害人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因此,如何确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9.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中的国家利益优位观、犯罪中心主义的刑事法学观、惩罚犯罪的国家责任观的影响,造成刑事执行中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严重不足。虽然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可能会产生一些弊端,但与其获得的利益相比,这些弊端都处于次要的地位。为了充分发挥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之利,抑制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之弊,应当从被害人的知情权、陈述意见权、监督权、查询权、获得赔偿权等方面予以权利建构,以及从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的决定、执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予以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20.
民约论是刑事被害人理论的基础。根据民约论的精神,刑事案件发生直接说明国家没有能够很好地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但由于国家垄断了对刑事被告人的处罚权,所以刑事被害人寻求国家的补偿就理所当然。就我国法治现实而言,刑事被害人的权益需要重视,但将其作为诉讼当事人则存在许多弊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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