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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侧重令行禁止、定纷止争的实体合法性,把程序法仅视为实现实体法的一项工具。由于程序正义与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相左,加上司法实践中繁重的办案任务,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被人们所忽视。树立程序本位主义的理念,对当今的中国司法改革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程序正义:司法权威的基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司法权威来源于公信力和执行力,从而与程序正义密切关联。司法权威必须通过司法主体的权威、司法权运作过程中的权威以及司法裁判的权威表现出来。程序正义的主要构成要素是司法中立性、程序平等性和司法终局性。程序正义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运作都具有合理性,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司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3.
章惠萍 《晋阳学刊》2004,2(3):71-74
中国 传 统法 律的 一 个弊 端就 是 行政 司法 合 一、忽 视 程序 正义 。于 是,清 末 司法 改革 成 为清 末法 律 近代 化的 一个 重 要内 容。它主 要从 两 方面 来着 手 :一是 司 法组 织机 构 的改 革,二是 诉 讼制 度的 改 革。虽 然 最终 清末 司 法改 革进 程因 辛 亥革 命的 爆 发而 夭折 ,但 它的 历 史意 义不 容 忽视 ,对 我国 当 今的 司法 改 革有 着重 大 的借 鉴意 义 。  相似文献   

4.
中国转型期的权利保障差异性结果契合了国人的传统思维模式和心理习惯,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弥合司法精英化的运作模式与大众生活样法、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裂痕,从而缓解多年坚持的司法职业化改革给社会造成的文化压力和精神紧张,而且对以司法资源稀缺和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为情景的部分特定时空也具有救济作用。  相似文献   

5.
研究中国的司法改革,应走出三权分立理论的司法即审判、审判即诉讼的认识误区,厘清我国审检并列司法架构与西方国家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格局存在的结构性差异,探求我国司法以程序正义为基础,以实体公正为主导,以化解矛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保障的运行特色,在宪政框架内把握司法改革的进路和重点,推进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5,(10):168-174
通过实行司法公开,产生一种"倒逼机制",即倒逼司法公正、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倒逼权责统一、倒逼改进司法作风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价值判断,其核心是司法机关对社会公众的信用与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其前提是司法的公正与公平。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来看,旨在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司法民主、司法监督及保障人权,逐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内在逻辑清晰可辨,其目标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是实现司法正义,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可倒逼司法正义,司法公开是目前司法改革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7.
追溯西方法政思想史,司法正义、法律正义、社会正义三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勾联。权力分立与制衡的观念构成司法正义的前提,古典的自然正义思想赋予了司法的正义属性,正当程序从程序正义上保障了司法正义的现实性。司法正义理念的有效整合需要反思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二元对立,发挥报复性正义与恢复性正义的互补机制,实现立法正义、执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8.
程序正义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公正的程序具有角色分工、对立面、无知之幕、直观公正、形式理性等特点和机制,它能够有效地制约权力的运行.程序正义在现实中国的困境表现为:历史上司法模式的惯性影响、程序正义实现的社会基础尚未具备、程序工具主义的思想浓重、程序立法不足与司法的非程序化.我们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在立法、执法、司法中将程序正义作为其基本理念,并在司法改革中嵌入程序正义的基因,实现法治国家的社会设计.  相似文献   

9.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及其基本文件《罗马规约》的通过,标志着对于国际性刑事犯罪的管辖和处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个证实正义理论的尝试性突破在国际司法正义实现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由正义与司法正义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司法正义在实现正义过程的重要地位,而承载着实现国际司法正义重要使命的国际刑事法院及《罗马规约》其成立目的、机构运行的司法独立性质、法学理论视角下矫正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充分结合使其在体现司法正义方面更优于以往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相似文献   

10.
柳岳武 《天府新论》2005,(2):112-115
近代法官制度改革是地方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晚清司法改革结果。法官多元主体结构的存在以及传统封建法律意识都对晚清司法改革产生巨大影响。从法官培养、法官考试、任用、编制四方面对清末地方法官制度改革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 ,清末地方司法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在于 :法官群体非常复杂 ,法官的主体改造没有完成 ;所任用的法官中具有近代化司法意识的法官太少 ;司法改革软系统中的封建因素太多 ,其影响太大。  相似文献   

11.
行政司法本质中蕴含着丰富的正义价值追求:以制度化的形式保障正义实现、保证公共权力实施的正义性、保证审判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为公正诉求提供实现途径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行政司法正义价值的实现面临着诸多伦理困境:制度设计上的权力扩张倾向导致制度正义缺失、运行程序的不正义倾向导致不当行政裁决、行政司法主体的不当作为导致行政相对人利益受损等。保证行政司法正义价值实现的伦理路径包括:行政司法制度设计应体现正义价值、行政司法权运行程序应符合法定程序、健全行政司法主体道德约束机制等。  相似文献   

12.
清末司法改革,建立了独立的司法机构,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诉讼审判法律制度,实现了司法官的职业化.因清政府的迅速倒台,清末司法改革最终没有取得成功,但其经验和不足为我们今天的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3.
不同于普通民事司法正义,家事司法正义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正义.家事司法正义特殊性的根源在于家事司法价值的特殊性以及家庭法上的家事正义的特殊性.家事司法正义具有特殊的考量因素,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在满足当事人多元利益需求基础上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家事争议是家事司法正义的基本考量因素;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是家事司法正义的首要考量因素;维护家庭和谐是家事司法正义的应有考量因素.在家事司法过程中,为实现家事司法正义,我国有必要利用家事诉讼、家事调解、婚姻家庭咨询、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四种机制处理家事案件.  相似文献   

14.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在1926年到1927年进行的司法改革,是以新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在"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政治原则指导下,围绕着司法党化、革命化,对清末以来的司法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图建立新型司法制度的一次大胆尝试。这次司法改革为中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动力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开创了党的领导、人民参与的司法改革之主体模式,为当代中国人民司法本质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历史基础。  相似文献   

15.
民事司法解决的是私权争议,因而在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中,当事人程序自主成为其核心要素。程序自主既指当事人启动、参与程序的自主,也包括自主参与程序的有效。程序自主的正价值主要表现为:彰显司法民主、通向实体正义、技术化解社会矛盾。但程序自主也有其自身局限,程序自主可能会导致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实质不平等、诉讼隔阂及程序不安定等问题。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衰落,世界民事司法正在从过分尊重当事人程序自主向适当强化法官的诉讼指挥权转变。对比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改革,一方面,受传统诉讼文化的影响,程序自主在我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职权色彩依然浓厚;另一方面,在改革的潮流中,也存在放任程序自主、疏于诉讼指挥的现象。因此,衡平程序自主权与诉讼指挥权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修改民事诉讼法应当贯穿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6.
程序正义在我国被广泛接受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我国的专制和人治理念过深。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司法改革目标已确定,程序正义是我们司法改革重要链条的一环,必须实现。程序正义面临许多现实难题和困惑,确立程序正义的观念并以此作为审判方式和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才能最终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实现程序正义与国际司法程序正义的接轨。  相似文献   

17.
胡勤忠 《齐鲁学刊》2003,(4):141-144
公正与效率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 ,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程序建构引起了程序成本的变动 ,司法对公正与效率向度中程序成本特别是诉讼代理费应当予以司法分配。因此 ,加强公正与效率向度中的程序成本分配研究 ,实现程序成本合理配置而获取最大化正义的实现 ,是当前诉讼制度改革研究的重要内容 ;为此就必须探讨程序成本变化的原因和流向 ,设计程序成本变化后的再分配规则 ,建构诉讼代理费的分配方案等。  相似文献   

18.
能动司法:政治愿景与司法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能动司法通过回归传统、司法为民、职能延伸、案结事了,为人们描绘出本土资源与外国经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解纷与管理、规则与实效相统一的中国司法自主道路的美好图景.它要求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还要考量政治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不仅要实现形式正义,还要实现实质正义.能动司法的积极贡献在于,它试图对以法律规则为根据、形式正义为目标的常规司法提出挑战.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政治愿景,而且司法可能面临两难处境,即法官不得不在政治与法律、灵活性与确定性、集体目标与个案权利之间左顾右盼.制定一个能动司法程序,使法外能动转为法内能动,也许是解决司法两难的一种可能出路.  相似文献   

19.
余鹏文 《天府新论》2023,(1):108-123
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刑事司法中得到深度应用,并且在预测警务、犯罪风险评估、量刑决策辅助等法律事项上发挥出技术层面的效率优势。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活动当中,对传统刑事程序正义理论的基本理念和价值产生技术性冲击,尤其是算法偏见和算法黑箱等难以避免的技术难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裁判中立原则、程序公开原则、程序对等原则和程序参与原则。但是,在弱人工智能司法的现实语境下,刑事程序正义理论因为司法活动中人的主体性依旧可以发挥规制作用,而在人工智能司法中贯彻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在于尊严理论、司法公信力理论以及分布式道德责任理论。最后,刑事程序正义理论应当借鉴技术性正当程序理念,通过引入机器决策风险提示、算法透明原则、算法审计以及算法问责机制等举措来实现技术赋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程序价值理论模式大致分两种,但此两种模式都没有解决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问题,存在缺陷,无法指导中国的司法改革.程序价值理论应当采纳第三种模式,即:在立法的宏观层面,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构成不完善的程序正义,而在司法的实践层面,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构成纯粹的程序正义,理论上是不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制度上却作为纯粹的程序正义而发挥了作用.只有采纳第三种程序理论模式,才能真正理解法治社会中的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为法治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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