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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7 毫秒
1.
债权二重让与中不应依据债权让与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确定权利归属,债权让与权利归属确定的原则应为:履行是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通知是债权让与的对抗要件。以该原则为基础,从而建构我国具体的债权二重让与之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国际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应收账款债权让与是国际保理业务法律关系的核心。对于国际保理中将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建议采取“折衷说”,即既需宽容对待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又非无条件地全部承认,而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确认该种债权让与的效力;对于限制转让之应收账款债权办理保理的法律后果,应区分一般民事债权让与和保理等特殊商事行为,对限制让与约定的对外效力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一般民事债权让与,该约定对于债权转让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对于保理业务,则该限制性约定绝对不得对抗受让债权的保理商,保理商仍可获得有效债权;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可能就同一应收账款债权与其他受让人、质权人等当事人发生权利冲突,建议建立应收账款债权让与及质押登记制度以解决权利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3.
债权让与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第一步,也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让与不同于一般债权让与,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涉及到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即资产证券化中将来债权可让与性问题,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登记制度问题以及债权附属担保权益的转移与完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债权让与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第一步,也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让与不同于一般债权让与,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涉及到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即资产证券化中将来债权可让与性问题,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登记制度问题以及债权附属担保权益的转移与完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仅规定了债权让与中债务人的抗辩权,但是债务人能否放弃抗辩权以及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如何却被学界所忽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比较境外关于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规定,认为在交易活动中应限制消费者放弃抗辩权,否认其约定的效力。我国应对放弃抗辩权的主体进行区分,明确其作出放弃的方式及内容。  相似文献   

6.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指名合同债权让与成为投资流动化不可或缺的要件。故各国立法逐渐扩大让与的自由并确保让与安全。然而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体制下制定的我国民法通则对指名合同债权让与限制颇多,显然背逆潮流。本文对世界各国指名合同债权全部契约让与的许否、性质、形式、限制源泉、对于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务人对于让与人抗辩和抵销的援用范围诸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扬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民事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债权让与中的通知表现出依据一定方式和手续产生特定结果的特点,属于广义程序的范畴,其中程序之启动与效应是判断其正当性的两项重要指标。转让人与受让人均可启动通知程序,但在效力上应有所差别;预先通知无效,"中间省略之通知"应为有效;通知程序在外部效应上,对第三债务人有绝对的约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流通中的其他第三人;在内部效应上,其不应成为决定债权归属的要件。  相似文献   

8.
保理融资在金融实践中发展迅速,其中最核心的法律问题——将来债权之让与却一直有所争议,这在增加金融风险的同时亦无法全面保护保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将来债权叙作保理时的法律规则,首先要厘清与将来债权有关的概念,了解实践中常见的以将来债权叙作保理的融资模型;其次需明确将来债权让与的法律前提,承认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最后结合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情形下,针对将来债权叙作保理时遇到的特有的法律问题,逐一分析、各个击破。  相似文献   

9.
自罗马法时期,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适格主体应为让与人还是受让人的问题已有争论,但迄今为止各国立法对该问题的态度依旧存有分歧.我国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由让与人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但对受让人能否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则未予涉及.纵观各国立法,将受让人作为债权让与通知的适格主体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因此,我国《合同法》第80条应进行扩张解释,将受让人纳入到让与通知的主体范畴,以应对实践中出现的难题.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近些年来,保理业务日显重要。分析了保理制度的民法基础,辨明了保理的概念,提出我国的保理契约应是无追索权的、预付的、公开的契约,保理契约的实质是以债权的让与为核心,并予以保理人该债权的担保权利,同时设立应收账款的让与的登记制度,以促进我国保理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论特种债权的优先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通过学界对我国《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权利的属性之争,提出了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的概念,比较特种债权的优先权与法定留置权和法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区别,通过考察法国、日本两国的民法典以及我国法律中相关规定,归纳出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的种类,研究其法律特征、效力和设定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指出我国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制度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论债权的相对性与不可侵性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三人是否可以侵害债权与债权的相对性密切相关。债权的相对性肇端于罗马法,但在近代具有了新的底蕴,承载了债权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相对性与不可侵性是债权在不同领域分别表现出来的两种特性,两者可以并存于债权中,但在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方面,债权的相对性又决定了应引入"善良风俗"原则对其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3.
"财产权平等保护"乃现代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不同性质之财产权在保护上并非绝对平等.国家公产应优先于私有财产保护,国家私产与私有财产应平等保护,私法债权应优先于公法债权保护.  相似文献   

14.
债权作为民事权利的内容之一 ,同样具有不可侵害性 ,但侵害债权仅指第三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其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主观上必须具有侵害债权的故意。侵害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法律上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关系。  相似文献   

15.
债权相容性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债权。有债的存在就有债权相容性的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自由原则鼓励了债权相容局面的广泛存在,而债权相容性承认多重买卖并为此提供了法律解决思路。但是,债权相容性也对交易安全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制度,引入惩罚性违约赔偿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设立不动产以及特殊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限制其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6.
侵害他人债权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民法上有名的争论问题。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应该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借鉴外国侵权行为法的立法经验,将侵害他人债权纳入侵权行为法之中,以完善侵权行为法的体系。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纺织服装企业的实地调研 ,阐述了近年来纺织服装企业债权债务的产生原因和主要形式 ,并就纺织服装企业面临的债权债务纷争难点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8.
诈欺破产罪是侵害债权的主要犯罪。通过对中外的一些刑法关于诈欺破产罪的规定的比较,揭示诈欺破产罪的法律特征。为了惩罚诈欺破产罪,保护债权,我国刑法应增设诈欺破产罪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  相似文献   

19.
资本三原则是为弥补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保护债权人而创设的。但随着中间证券如可转换公司债、可回赎优先股等的创新,资本三原则的逻辑体系已动摇,不适用经济生活现实的刚性,使之成为一种过时的立法表述。应当从整个法律体系,而不局限于资本制度的角度寻求新的债权人保护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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