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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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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协调是环渤海地区进行经济合作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环渤海地区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构成该地区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障碍。地区封锁合法化问题的存在、行政区划的现实、环渤海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对独立地位和利益都是这一地区法制协调的影响因素。建立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机制,应设立权威性的立法协调机构,通过立法协调会议的形式实现立法方面的协调;推行行政机关间的行政合同,实现执法方面的协调;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跨行政区域案件的法律选择规范,实现司法方面的协调。  相似文献   

2.
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经济区域内法制协调特别是地方法制协调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区域行政立法模式研究》一书从法律的角度,首次提出了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立法新概念——区域行政立法模式。它是各行政区划的政府针对共同经济事务共同立法的模式,以协调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地方行政立法不协调以及立法冲突的局面。该书对区域行政立法做了特征性描述,并分别在体制、程序、原则、监督机制等立法相关问题上不断创新,这项研究不仅拓宽了立法研究的新领域,而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程亟需法制一体化来提供支持和保障,行政执法统一是法制统一的关键所在。目前,可以通过优化执法环境、订立行政协议、成立协调机构和完善联席会议、行政协助、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争议协调制度等协作机制来实现武汉城市圈区域内行政执法的统一协调和功能优化,从而为武汉城市圈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4.
交通一体化是实现京津冀一体化的基础,而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又离不开交通法制的一体化.由于京津冀三地在市场准入、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不同安排制约了交通一体化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区域法制一体化来消除各种影响交通一体化的制度性障碍.京津冀交通法制一体化的核心是确定和完善三地统一的交通法律规范,并通过执法上的协调与监管使法律规范得到有效的实施.三地应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协调不同的利益诉求,统筹解决交通内外发展问题,建立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执行一体化的监管规则与实施统一的服务体系,实现区域交通法制的一体化.  相似文献   

5.
法治合肥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有一些制约因素,在观念层面,法制思维尚未形成,法律信仰尚未树立;在法律层面,立法、执法、司法几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所以,应培养全民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素养;规范政府立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以推动合肥法治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6.
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跨区域行政立法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地方政府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各自为政的行政立法模式提出严峻挑战。针对当前我国跨区域行政立法所存在的法律缺失,借鉴欧盟一体化法制协调和美国州际立法协作的有益经验和具体做法,我国现阶段的跨区域行政立法模式应该是在现有行政区划制度和现行立法体制框架下的中央与地方合理分工、职能协调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30年至今,我国已经形成了几个比较成熟的经济区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是大势所趋。但是,这种区域不均衡发展的路径或模式也同时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各区域发展差距过大,协调机制不畅,立法冲突严重,直接阻碍了地区间经济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这种区域同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王春业教授的专著《区域行政立法模式研究——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背景》,对跨行政区划的地方行政立法之间的法制协调进行了系统阐述。这一新的区域行政立法模式研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转换立法观念、解决制度设计和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8.
长株潭一体化不仅是经济的一体化,同时也应该是经济秩序法治化同步过程.从立法模式来看,现行的横向协议合作立法模式依赖于长株潭三地政府之间的通力合作而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机制,而流行的"行政一体化立法模式论"又过于激进,较为理性的选择是既不改变长株潭三地的基本行政区划,同时加强长株潭区域经济立法中责任制度建设.当然,在加强长株潭区域经济责任立法时要注意处理好长株潭"两型办"的权限与职能定位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9.
人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源动力,长株潭地区的最大优势是人才优势,要实现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良性发展,必须对其人才资源与经济发展进行有效协调、优化与控制.分析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人才瓶颈,从人才学的视角提出促进长株潭区域经济开发一体化格局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政府合作是回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的明智选择。执法协调是政府合作的重要内容,具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它在协调各方利益、明确执法主体权责、减少执法冲突、提高执法效能、促进执法标准统一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主要以联合执法、行政协助、跨地区案件移送、执法信息通报、执法争议协调、区域执法联合评议等方式发挥效用,实现协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促进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法制建设原则主要有反对地方保护、强调合作协调和做到因地制宜三大原则。促进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法制建设措施主要包括:在立法方面,要制定支持黔中经济区发展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建立经济区内各地间立法协调机制;在行政方面,要设立黔中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立经济区内各地间行政协调机制;在司法方面,要维护司法公正,建立经济区内各地间司法协作和交流机制。  相似文献   

12.
宗教法制是宗教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的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宗教法制建设,意义重大。宗教法制建设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宗教立法、执法、法制观念和宗教活动等方面,亟待解决。借鉴联合国国际人权标准和域外经验,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宗教法制基本原则,构建完善的宗教法体系,树立正确、科学的宗教法制观念,完善执法工作,公正、公开、严格执法,通过司法的渠道,同违法的宗教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作斗争等。  相似文献   

13.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保障长株潭地区区域"两型社会"建设的法制研究不足,而解决长株潭试验区法制不健全就需要借鉴国际国内区域法制合作模式以完善区域内"两型"法制建设。完善长株潭地区法制配套,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首先,以省级立法为主,制定适用于"两型社会"实验区的地方性主干法规:其次,建立区域合作法律机制和区域法律冲突救济法律机制;再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的授权,确定长株潭先行先试权的边界;最后,完善清理现有政策法规冲突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4.
论环境安全视角下的我国灾害防治法制建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当今社会正面临日趋严重且类型众多的灾害 ,构成生态环境安全的巨大威胁 ;各国大都注意发挥法制手段在灾害防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系多灾国家 ,在减灾法治方面虽取得一定成就 ,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 ,加强该领域的法制建设有其必然性与重要意义 ;从我国环境安全保障角度及国际经验的比较来看 ,完善我国减灾法制建设的基本工作 ,涉及到减灾法制体系的理论研究、立法模式的选择及充实的方向、行政体制的理顺及执法司法功能的强化诸方面  相似文献   

15.
当前,在我国积极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部基础性法律对我国传统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根本性改革与重构,在征收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政府采购、融资、监管等多方面条款规定中重点聚焦对外商投资的促进与保护措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将在外商投资治理领域对我国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各级机关产生深刻影响.国家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亟须深入实施"废改立",科学立法;全面运用法治思维,严格执法;转换协调法律适用,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16.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国家不断发展和完善民族法制,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初具规模的民族法体系.与此同时,在实践活动中,党和国家在处理民族政策与民族法制的关系,在立法及司法和执法活动中积累了诸多宝贵的经验.中国的民族法制在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权理论,我国检察权的主要任务在于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社会主义法制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但综观现行法律关于检察权的规定则主要集中在司法和个别执法环节,对于立法、守法和大部分的执法环节则缺乏监督权。检察机关的现有实际权力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之间的差距悬殊,使得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显得"名不符实"。我国的检察权应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上述四个环节均进行有效监督,进而实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名符其实"。  相似文献   

18.
作为新时期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支撑与湖南经济社会的核心增长极,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进入了率先从全面小康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时代,长株潭一体化经过36年的演进也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规划难以实施、动力不足、一城独大化、简单行政化、全盘市场化等现实问题。在创建和引入多中心网络化协同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构建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多中心网络化协同治理模型,并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体制机制创新对策:基于约束刚性化,构建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基于整体最优化,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基于主体多元化,创立全员共建共享机制;基于引导弹性化,完善强化资源共享机制;基于功能多样化,健全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基于风险共担化,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19.
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的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对发展循环经济至关重要。建立一个以法制机制、财税杠杆、投资信贷、价格手段为主体的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当务之急。其中,法律上,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制运行机制来构建;财税上,扩大税收范围,从资源的开采、消耗、消费和废弃物的产生、再利用环节着手;再配合投资信贷和价格手段,将组合成一个内在协调、井然有序的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0.
新加坡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国家,其行政法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许多特殊性。根据本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状况,新加坡在行政组织系统、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贪污调查局、立法对行政的监督、司法对行政的控制等方面建立了完备的行政法制。它对我国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基本原则、主体理论与制度、行为理论与制度、行政组织系统、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司法控制等都有重要借鉴价值,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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