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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现有刑事立法对公民个人信息权存在立法模式太分散、核心术语界定不明确、法定刑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我国应当采用以宪法为统领,以民法为基础,以专门法为核心,以刑法为最后保障的统一立法模式,立法上明确界定个人信息的范围,合理配置法定刑,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样才能构建一条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2.
刑法解释僭越刑事立法的现象实践中时有发生。刑法解释僭越刑事立法不同的类型和表现形式,呈现出不同的社会危害表征。这些社会危害包括模糊了刑法解释与刑事立法的界限,不利于维护刑法的权威性;造成了社会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失衡,不利于社会机能的实现;导致了立法解释权、司法解释权以及立法权之间矛盾重重,并极大削弱了刑法立法权。对此,应从树立正确的刑法解释观念、尽可能保障刑法立法的适时性、构建刑法解释僭越立法的撤销和避免机制等方面着手来加以规避。  相似文献   

3.
根据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遏制理性环境犯罪人实施环境犯罪就要增加其预期的惩罚成本,减少其预期犯罪收益,这是刑法介入环境问题的根据和目的。同时,由于刑法本身的成本问题,环境刑事立法应严格把握在刑法成本不超过预期刑法收益的限度和范围内。此外,根据边际刑罚效用递减的规律,边际刑罚成本等于边际刑罚效用是环境刑事立法的最佳点。  相似文献   

4.
学界对晚近逾20年来的中国刑法立法发展存在较大争议,有必要在社会学理论支撑下解释中国当下的社会形态变迁,检讨背后的知识传统和方法论基础,对刑法立法的发展趋势做出恰切理论解读与评价。中国当下正发生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的社会变迁,由此推动我国刑法正发生现代刑法的风险转向。刑法谦抑原则应当首先从社会形态变迁的意义上去审视,并在立法、司法层面从刑法运作意义上动态地贯彻其精神意旨。检讨与刑法立法所遭遇的社会新问题有关的方法论立场差异,能够凸显集中立法模式下以修正案方式进行刑法立法所造成的体系逻辑矛盾,为刑法立法模式的变革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积极的刑法立法观与消极的刑法立法观之间的差异并不大,两者在立论依据和论证结果上有诸多的相通之处。它们的矛盾之所以表现得那么突出,表面上看是因为双方对彼此的观点存在误解、争论偏离了问题的实质以及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深层原因则在于双方的刑法立场不同。化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是,走出“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寻求两种刑法立法观的融合。这不仅是刑法学派之间从争论走向融合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此,在今后的刑法立法当中,必须树立社会治理的整体性思维,重视刑法立法的实证化基础,并规范刑法立法的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6.
刑法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应重视立法决策及科学化,保障立法结果的合法正当。重视隐形刑法及其司法环境的权力规训这一治理议题,以刑法学体系即罪责刑关系与罪责刑均衡重构刑法解释的对象和目标。倡导通过互助与合作达致刑法信任,维护刑法学通说的地位,兼顾刑法哲理与刑法诠释。  相似文献   

7.
“无限防卫”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限防卫”的规定是刑法价值的体现 ,中外刑法对此多有规定。在借鉴外国立法例的基础上 ,我国 1 997年刑法规定了“无限防卫”制度 ,其优点在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规范法官判案 ,其缺陷主要在于立法语言的不准确 ,容易引起歧义。若时机成熟再次修改刑法时 ,可以采取明确列举进行表述的方式给予完善  相似文献   

8.
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是刑法解释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刑法理论界存有争议,主要集中在: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之间、刑法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解释之间以及刑法立法解释之间是否存在溯及力。刑法立法解释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无需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0.
刑法应积极回应而非回避风险社会带来的风险,为推进实现刑事法治贡献其力量。就风险刑法视域下的中国经济刑法的立法而言,其立法走向应是扩张式而不是紧缩式。经济刑法的立法基础在于刑事政策的导向性与部门法之间的关联性,通过风险与危险犯的经济刑法的扩张性立法路径,确定经济刑法的范围、厘清经济犯罪的类型,更加理性地调控刑法介入经济行为的限度,以实现法律之安定性;对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采取不同程度的扩张性立法,提前介入、及时惩治,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大陆法系的刑法体系可以说是对一个个刑法信条加以整理、整序而成的信条学体系。刑法信条学有其特定的意义和功能。由于真正信条的实定法依据的尴尬,仅靠真正信条尚无法构筑起犯罪论体系,只有不真正信条与真正信条一道才能构筑起刑法信条学体系。然而,刑法信条学也有其不足,需要我们推进对刑法哲学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我国知识产权刑法规范体系进行了大幅修改,不仅加强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规范供给,而且彰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从具体内容来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知识产权刑法的修改,主要表现为通过增设新罪和拓展旧罪的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刑法的规制范围,通过调高法定刑的配置加重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透过知识产权刑法规范可以发现,此次修法充分体现了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和法秩序相统一的最新立法理念,这些立法理念对知识产权刑法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正式施行,应当对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行系统解释,以便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能够在司法层面得以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13.
鉴于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上的悬殊以及进入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事实上可能无罪,因此刑事诉讼法目的主要在于保障人权,而非打击犯罪。疑罪从无与有利于被告应只适用于对证据与事实存有疑问时,而不应成为刑法解释的方向。刑法条文是正义的文字表述,亦是刑法解释的对象。“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因此刑法解释应以刑法条文背后的法益保护目的为解释目标。当对刑法解释存有疑问时,应在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框架内,根据刑法条文背后的目的,尽可能实现规范内的处罚正义。  相似文献   

14.
根据立法论 ,1994年《监狱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1997年《刑法》 ,在宏观上构成了我国的现行刑事法律体系 ,然而 ,其成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相互之间微观衔接欠佳不容忽视 ,主要可归纳为法律语言表述不统一、衔接空缺两个方面 ,有待于通过法律解释、法律修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犯罪定义新表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传统的犯罪定义是:“犯罪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①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作为犯罪定义的组成部分不准确,也不宜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②“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它主要是立法者的犯罪标准,而公民和司法人员只能服从刑法;③判断是否犯罪的标准只能是刑事违法性。笔者对犯罪定义的新表述是:“犯罪是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将“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处分”作为“其他较重情节”并给予刑法评价。党纪处分首次被赋予刑法意义,这不仅源于当下中国反腐败实践的客观需要,更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伦理和刑法责任主义的理论考量。以《解释》相关条款为例,对“党纪入刑”条款适用要以刑法教义学为基本方法,厘清“曾”“党纪”“事实同一性”和“贪贿数额”在具体刑法适用中的含义,运用体系性刑法解释方法,实现刑法人权保护和犯罪惩治的价值衡平。  相似文献   

17.
张道许 《南都学坛》2002,22(3):88-90
刑法的溯及力 ,是新刑法修订后在法律适用中的一个需要准确把握的问题。特别在司法实践中 ,出现了一些有争议并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行为时法的范围、处刑轻重的比较、跨法犯的法律选择问题。研究刑法溯及力的理论问题 ,以期对实际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立法权违宪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比较单行刑法而言,刑法修正案是一种比较好的立法模式。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刑法修正案的立法主体,其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改甚至制定新的罪名,却有违宪之嫌。作为一种补充立法模式,刑法修正案如果是对刑法典中某一条文或某一部分进行修改或补充,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但如果是增加新条文、新罪名,则应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汉昌 《南都学坛》2004,24(1):99-1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因遭受犯罪侵害,而从被告人处获得经济赔偿,借以慰藉其身心所受伤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立法内容粗疏和原则、司法解释有违法理,结果导致了诸多理论冲突和司法实践难题。为此,重新认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缺陷,在借鉴国外立法例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改革我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逐步实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刑事诉讼中剥离出来,无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0.
刑法契约观     
政治刑法只强调对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保护,崇尚重刑主义;市民刑法则把人权保障作为其首要的价值,强调罪行法定原则和罪行相适应原则。体现转型期社会特点的1997年刑法其实是一种过渡刑法模式,其仍然遗留有许多政治刑法的明显不合理的规定,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受到传统刑法思维方式的阻碍,而其向市民刑法的真正转型,则有赖于中国市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民众对刑法契约观念的真正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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