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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从狭义理解,宪法实施指宪法适用,即宪法规范由专门的机关用以化解政治纠纷,解决现实矛盾的过程,是宪法的现实化与个案化。宪法实施具有政治性、根本性、制裁性三个基本特征。西方国家基本采取普通法院负责宪法实施、宪法法院负责宪法实施、议会负责宪法实施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各有优缺点。而我国宪法实施面临观念与制度两个层面的困境。构建我国宪法实施的现实路径,一方面需要树立宪法信仰,以宪法信仰引导制度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符合国情的违宪审查机制,以制度促进宪法信仰之确立。  相似文献   

2.
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八二宪法有着长篇幅的序言,这给以司法适用为导向的狭义宪法解释学带来了理论困难,也给以人权规范为核心的规范宪法学带来了体系整合与价值协调的难题。如何认知和处理宪法序言的效力及其与宪法正文的关系,成为一个严格的中国宪法科学问题。在社会主义宪法传统与中国宪法语境下,宪法序言的主要功能是对体制的合法性论证,既包含历史合法性维度,也包含政治原则的规范维度,包含了规定并塑造中国宪法权力结构与权利体系的"根本法"规范,充当了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宪法序言对社会主义特定的政治安排予以吸纳,在体系上要比经典的近代宪法更加繁杂,其规范形态还有待进一步演化,但其规范性不容忽视。宪法序言构成了理解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对宪法序言之历史叙事模式与原则论证理路的精准与合目的之解释,有利于真正建立中国的宪法科学理论。  相似文献   

3.
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法地位的宪法与国际法中条约的关系问题,涉及宪法部门的根本法地位和"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的实现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和各个主权国家交往关系日趋复杂、微妙的背景下,必须重视解决国际条约和我国宪法典或宪法性法律的冲突与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4.
宪法产生之前,民法扮演了法律中最为重要的地位。近代法时期,宪法产生之后,民法与宪法关系处于平行的状况。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民法在理性追求、损害救济上也发生了变化,导致了其地位的下降。宪法则最终确立了其最高法的地位。宪法基于其根本法属性与高级法属性,成为民法的制度基础和价值依托。  相似文献   

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我国现行宪法总的来说实施得比较好,但还是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在树立宪法权威方面主要存在政策影响宪法的权威及法律抑制宪法的权威等现象.主要是由于公民的权利意识太淡、宪法司法适用机制欠缺、宪法本身的不完善、宪法监督机制不力等原因造成的.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主要依靠完善现行宪法及其有关的法律、严格依宪办事、加强宪法的监督、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司法审查制度等途径.  相似文献   

6.
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包含了宪法具有纲领性、宪法是总章程、宪法具有过渡性等宪法观念,是共和国制宪者的集体意识且最终成为国家的宪法观。这些观念经学者们过度演绎或误读而体现出宪法国家主义、宪法工具主义和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对中国的宪政与法治建设产生着消极的影响,以致宪政至今仍只是一个有待实现的理想。要实现中国宪政与法治的实质性进步,必须破除这些传统但却不当的宪法观念,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并推动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依法治国,包括各个领域,在意识形态领域也不能例外。意识形态领域也应该依法,首先依宪办事,不能违反法律,尤其不能违反宪法。然而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是混乱的,违法、尤其  相似文献   

8.
宪法法律化是指宪法像法律一样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法律化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理论与认知问题,即认识到宪法首先是且必须是法律;另一个是制度与实践问题,即实施宪法这一法律的司法性机关的建立与司法适用实践经验的积累.从世界各国立宪与行宪史察之,自宪法到法律之生成规律,一般渐次历经两个发展阶段,即宪法的法律宣言化、宪法实施的制度化及宪法的个案适用与解释.前者是前提,后者是关键.在我国,要完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性任务,就必须完成宪法的法律化过程,这应当是中国法治建设中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宪法法律化虽是一个老问题,但它在我国仍然是个新问题,是我国法治之未竟事业.  相似文献   

9.
宪法实施的要义在于基本权利能得到实践。基本权利的"客观法"面向为政治共同体设定了两项义务,即以其内在价值为运行规则以及为基本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在民主国家,公权力的基本运行规则是由法律来确定的,那么宪法审查制度就成为检验上述两项义务是否得到落实的试金石。目前,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尚没有得到良好的运行,即第二项义务的实践脱离了第一项义务的约束,宪法实施仍具有保守色彩,而这正是"革命宪法"和"改革宪法"背后的"进步史观"与施密特式制宪权理论在现实中的影像。然而,改革的持续推进不断消解着上述观念的物质基础,且与之相伴的则是公民基本权利"主观面向"的夯实,而这又有助于第一项义务约束力的回归。于是,物质上的变迁和理念上对"制宪权"规范性的注入最终使得宪法实施具有了现代性的契机。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学界和民法学界曾就<物权法>(草案)没有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是否属于形式违宪,展开过激烈的争论,而且这种争论并没有因<物权法>的通过而停息.分析双方共识难以达成的原因,进而找出一个较为合理的答案就显得重要而紧迫.尽管民法学出于对法治的向往和对市民社会的渴望,但由于选择了一种不是很合适的论证路径和方式,因而得出了一个值得商榷的结论.毫无疑问,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只有宪法才是"惟一根本法".但是,"宪法是根本法"却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在法律制定中有诸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之类的条款,宪法学界在此问题上的坚守可能是对"宪法是根本法"这一命题的误解.围绕<物权法>的制定所生发出来的学术争鸣既折射了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种种复杂与艰难之境遇,也彰显了学科之间进行交流与沟通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既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利,也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既包含公法规范,也包含私法规范。宪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辩证否定物,具有公私法双重属性。确认宪法的双重属性,对宪法理论及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职权法定”原则最初是一项行政法原则,但根据依法治国的法治要求,“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包括“职权宪定”的要求,所以,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都适用“职权法定”原则.依据“职权宪定”和“职权法定”的法治原则要求,全国人大也不得随意越权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可以行使的包括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解释和宪法解释的职权.鉴于“司法职权”的概念已经成为法治实践中的政策熟语,但却没有在宪法文本中明确加以体现,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及早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将“司法”、“司法机关”和“司法职权”的概念写入宪法,以确保“职权宪定”原则得到彻底的遵循.  相似文献   

13.
宪法修正案二十四条"人权人宪"条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宪法发生史来看,人权是宪法的起点和归宿,宪法以人权保障为核心;以实证法分析,绝大多数宪法都将人权作为最高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我国修宪前存在着人权保障取得巨大进步和宪法文本不够协调等问题."人权入宪"将使宪法价值目标更加明确、人权规范逻辑体系更加严密、权利内容体系变得开放完整,使宪法和人权满足了各自理想的价值诉求和制度表达,实现共同进步.同时,修正案第二十四条不能成为基本原则条款略显缺憾.以修宪为契机,研究解决由法律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中的各种问题是目前亟待完成的课题.  相似文献   

14.
回顾现行宪法颁布20年及实施过程中的三次修正的历程,提出依法治国必须首先依宪治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法律的法律,拥有至高效力。宪法的性质决定了宪法在私法领域的可诉性,同时,它也是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的内在依据。确认宪法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的效力,将使宪法同民事规范一道共同编织起对公民私权利保护的庞大网络。  相似文献   

16.
对于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而言,大量存在的罢工现象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罢工自由的入宪问题,文章从宪政文明层面、现实层面和国际人权法层面对罢工自由入宪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分析美国总统的宪法观,具有多方面的学理价值。美国总统在竞选演说中对宪法的论述,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强调宪法保护公民权利,这是杜鲁门、肯尼迪与克林顿论述宪法的全部内容;另一方面是表达对宪法的信仰、赞扬与尊奉,这是福特与卡特论述宪法的基调。这两个方面启示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根本法"并未彻底揭示宪法的特质,宪法的特质在于它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是保护人权的根本法。  相似文献   

18.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在学者的研究当中,多将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个原则,或者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事实上,鉴于资源的有限性、国家权力运作的效率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比例原则不仅仅是行政法上的一个原则,而且也是宪法层面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宪法的许多条文的规定都蕴涵和体现了这一原则。它不仅约束公民,要求公民自身不得滥用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更制约国家权力,要求国家权力也不得滥用,否则,有违国家产生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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