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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在考辨"学术源流"的过程中,康有为将公孙龙纳入了视野。总的说来,与对公孙龙思想的关注、挖掘和诠释相比,他显然对公孙龙的身份归属和传承谱系更感兴趣。康有为视界中的公孙龙以身份归属为主,并在对公孙龙思想传承的梳理中使之拥有了名家、墨家、儒家以及孔子后学等多种身份。康有为给予公孙龙的各种身份之间不能自洽,不仅各种身份归属之间相互抵牾,而且引发了公孙龙与墨子、孔子关系的诸多矛盾。康有为对公孙龙的审视和评价隐藏着对先秦诸子关系的认识,尤其是将以孔子与墨子关系为代表的先秦诸子关系的矛盾认识推向了极致。有鉴于此,康有为视界中的公孙龙并非只限于对公孙龙本人的认识,也并不只关乎公孙龙一人在近代的命运。解读康有为视界中的公孙龙,有助于领悟康有为的名家观、墨家观、儒家观和孔学观。  相似文献   

2.
在先秦诸子特别是道、法二家学说中 ,体现着三种逻辑思维层次。第一是以法家韩非为代表的“矛盾不相容”的逻辑思维层次 ,第二是以道家老子为代表“有无相生”的逻辑思维层次 ,第三是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大象无形”、“大辩不言”的逻辑思维层次。三种逻辑思维层次由低到高 ,分别引申出了法家和道家不同的政治主张和社会观。以往由西方哲学出发 ,称老子的“有无相生”思想叫做“朴素辩证法” ,称老子和庄子的“大象无形”、“大辩不言”思想叫做“相对主义” ,似不切合先秦诸子学说的真意  相似文献   

3.
司马迁在《史记》中将老子同韩非合传及对道家、法家之间的学术渊源关系的处理,学界历来对此有诸多见解,争论不断,而对司马迁将老韩合传以及将韩非之学"归本于黄老"的原因分析,要从先秦各家学术源流上进行梳理,理解道家思想的发展与分流,理解黄老思想的形成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理解法家思想融合道家思想又将"道"作为"法"的根源,并把"法"运用于"术"等一系列问题是理清法家与道家、黄老关系的关键,也是探寻司马迁将老子韩非子合传原因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4.
从学理的内在逻辑着眼,老子思想发展到战国末年被法家韩非承接,起码从两点看是顺理成章的:一是老子“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愚民主义,为韩非的君明民愚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老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无情主义,为韩非提供了以人君附会“天地”、“圣人”的可能,并由此进一步巩固和坚实了韩非君主专制独裁理论的逻辑基点。本文通过对《解老》、《喻老》的细读,揭示老子“治人”思路怎样由萌芽走向壮大,怎样被韩非改造和发挥的  相似文献   

5.
在先秦思想家中,以韩非与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最早并且较全面地提出了监察思想。通过对法家著作的阅读、清理,可以发现他们在监察目的、监察原则及监察手段等方面多有论述。先秦法家的监察思想,是以“势”、“法”、“术”为中心展开的,并且强调“法术”在监察活动中的意义,对后世的监察活动与监察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以韩非为代表的“势不两立”的矛盾观和对道家“虚静无为”的处世哲学的转化,是先秦法家监察思想重要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文章试图从解释学角度阐述韩非《解老》、《喻老》解读《老子》所带有的法家立场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家解释,指出韩非的解释实际是借“无为”之名,发挥“无不为”之术,其解读特点是“以刑名为道德”、具有指实倾向,并阐述其启示,即本文与解释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儒墨显学给韩非带来巨大学术压力,为了证明儒墨之学的愚诬,韩非设定了两条检验标准。在这两条标准之下,韩非必须通过师事荀子才能论证法家思想的合理性,因此,韩非师事荀子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韩非与荀子共同遏制墨家"兼爱说",客观上实现了儒法的短暂学术结盟。韩非对孔子进行"法家化"处理,强化了法家存在的合理性,至此,韩非完成对儒墨的学术突围。基于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在解决人性本质与资源占有矛盾的问题上儒墨法各具特色。儒家倡导即凡入圣的生活,墨子提倡超凡入圣的生活,而韩非则主张按照丛林法则像动物一样地生活。韩非"去仁爱",舍弃了"仁爱"的差等原则,导致其在"爱"与"恨"的权衡中迷失了方向。  相似文献   

8.
法家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与学术代言人,其代表人物在春秋时有管仲、子产;在战国时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战国前期的李悝是法家学派的实际创始者,而战国末期的韩非则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的所谓“法”,系指由统治者官府制定并颁布、国家强...  相似文献   

9.
从法家思想的源流出发,探讨其重要代表人物韩非的“法治”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和借鉴,同时对其历史局限亦作出大胆扬弃,以进一步辩识法家思想的合理内涵,为现代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0.
韩非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对于儒家学派多有责难和排斥。但是儒家思想与孔子思想并不完全是等同的,韩非对于孔子的思想并不是一味地批判。《韩非子》55篇当中记载有大量关于孔子言行思想的材料,基于这些材料的剖析,从而试着探讨韩非对于孔子思想的舍取。与此同时,进而对韩非思想给予一个中肯的定位。  相似文献   

11.
戊戌政变之前,康有为的学术重心是考辨中国本土文化的“学术源流”,墨子与其他先秦诸子一样被纳入研究视野.康有为关注墨子是在考辨中国本土文化“学术源流”的名义下进行的,目的是证明“百家皆孔子之学”.由于墨子是春秋时人,康有为不仅要让他成为战国人,而且要像对待其他先秦诸子那样界定墨子与孔子的关系.这使墨子的位次排列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于是,既不让墨子在孔子后学中占据显赫位置,又不让墨子失去与孔子争教的资格,成为康有为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汉代实行“以孝治天下”。在实践中,汉代政府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社会政策,以“孝”作为官吏选拔的途径与评价标准之一;用社会政策和制度培育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以礼入法”,对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对孝的行为进行硬约束。汉代的措施给我们当今培养敬老爱老的风尚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3.
髡钳城旦舂是汉律中的重要刑名。文章依据文献记载和出土简牍,就"髡钳四"的含义、髡钳城旦舂的刑期及与笞刑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对研究汉代法律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4.
陆贾是西汉初年将儒学与王权相结合的首位尝试者。陆贾《新语》所寓含的思想,探其本源,都与儒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陆贾天道观也秉承荀子的天道观,又有所发展。归根到底也是属于儒家思想范畴的。  相似文献   

15.
“活法”是中国古代文艺创作的重要思想,首倡者应为北宋胡宿,其以“活法”来倡诗作之新变;苏轼对“活法”的推进至关重要,提出“信道法智”“道凝而法活”,反对“死法”,将“活法”作为“道”及万物人生之本性而致思,确定了“活法”的基本意涵和生命向度。吕本中认为“活法”是“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并落实到自我生命的维度,张元幹、杨万里等进一步阐发了“活法”之说。宋代理学彰显着生生性、活络性,“活泼泼地”是理学家常探究的话题,儒家之“活”是万物之理、学问之法,亦是文艺之则;禅宗之“活”是“活法”观的重要思想源头,“参活句”一直是宋代禅僧的话头,圆悟克勤、大慧宗杲多次论及,这对吕本中、杨万里等“活法”观具有巨大影响,清代朱庭珍、石涛等人直接将“活法”阐发为“至法”“无法之法”。中国古代之“活法”观凝结着宇宙万物之生命的深度思考。  相似文献   

16.
民国时期,吴佩孚和康有为这两个有着不同文化背景、政治理想和政治主张的名人,在张勋复辟事件中由对立而相知。康之所以对吴极力拉拢、借重,一是希望借助其军事力量实现他君主立宪的美梦,二是由于两人都对儒家文化情有独钟,三是康认为与吴有一些相投之诉求。吴对康若即若离的原因,一是对当时局势有着清醒认识,二是对康的政治主张不敢苟同,三是借康"文圣人"的名望装点门面。康、吴二人冲破文人、军人之界域践行理想,尽管均以失败告终,然其中所昭示的借鉴意义和价值,如吴佩孚的一统主张、康有为的军权认知等等,都在历史演化之中成为隐含的积淀,合力铸就民国进程。  相似文献   

17.
"辟"是先秦秦汉常见的法律术语,其在司法中的含义有三种:一是法或刑;二是罪;三是执法、断罪。"辟"用作"法"、"刑"和"罪"等含义,在文献中比较常见,而用作动词"治罪"的含义,在先秦文献中却很少见到,却大量出现于秦汉司法材料中。  相似文献   

18.
韩厥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其生活年代正是晋国内外矛盾错综复杂的时期,但韩厥于兼并动荡的岁月独能以清醒深远的见识,正直无私的人格和稳健谨慎的作风,为晋国的稳定和强大作出贡献,且保全了自己,成为春秋中期晋国少有的善始善终的政治家。  相似文献   

19.
徐中舒在系统考察西汉时代《左传》流传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申论了作为古文一系的《左传》之可信,有力批驳了晚清以来今文经学家刘歆伪造《左传》的谬说。在经学史学化的影响下,徐氏发挥章学诚六经皆史的观点,以《春秋》、《左传》为史,其意义不仅在于试图从根本上解决经学传统下的《左传》经史之争,同时也为新的学术背景下,回归原典《左传》学初步奠定了理论基础。徐氏由此重新考察《左传》与《春秋》、《国语》之间的关系,提出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徐氏根据《左传》所用有别于《春秋》周正的夏正和《左传》中预言资料推测,《左传》就是魏国霸业鼎盛时代的作品,其成书年代在公元前375年—公元前351年之间,《左传》的作者可能就是子夏一再传弟子,不失为一种较为合理的假说。徐氏的某些推论得到了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春秋事语》和湖南慈利楚简《国语·吴语》的印证,结论的科学性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此同时,徐氏《左传》学的学术价值亦在长期的学术争鸣中日渐得到彰显。  相似文献   

20.
嵇康的和声观是《声无哀乐论》的核心。他从审美客体、主体及乐音本身来探讨和声问题,指出音乐的本质是“和”,它源自“自然之和”,人们在“自然之和”的基础上,运用“和比”的音乐手法创造了乐音和谐的组合规律,满足了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音乐的根本在于具有平和人心的功能,音声的和谐在于音乐和人之间的相互愉悦。和谐音乐的最高境界是美善合一的“至和”与“太和”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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