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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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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罪刑法定作为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高刑法原则 ,必然与刑法司法解释关系密切。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嬗变影响着刑法司法解释的兴衰 ,其自身的内在机能制约着刑法司法解释的范围和方向 ,同时 ,刑法司法解释又有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3.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这是我国刑事立法中的一大进步。本文对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确立的必要性和意义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4.
1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指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以及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换句话说,就是“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的原则。这里的“法”是指广义的刑法,即不仅包括刑法典,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产生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阶段,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问世的,它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为反对封建专制和罪刑擅断而提出的重要原则,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罪刑法定主义才逐渐扩展为国际性质的规范,成为…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刑法观念的变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行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然而这是否意味着该方面的问题就完事大吉了呢?本文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更是一次深刻的刑法观念大变革,是刑法价值观的再造与重塑过程.如果没有相应刑法观念的更新,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是难以实现的.因此文章深入研究了刑法价值观的变革、刑法犯罪观的变革、刑事政策观的变革、刑事司法观的变革等内容.  相似文献   

6.
我国原《刑法》在立法和司法中都存在着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之处,实行的是不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客观需要决定了我国刑法应当实行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多年的立法实践经验和立法技术的完善为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化提供了切实保证。新《刑法》全面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促进了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和进步,有利于改善和强化司法,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制的国际威望。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近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刑事法治的核心理念,它被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来自拉丁语的法律格言,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含义最精辟的总结,文章将解析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禁止刑法司法解释溯及既往原则,是罪刑法定主义禁止事后法原则在刑法司法解释领域的自然延伸。该原则意味着刑法司法解释不仅具有独立的时间效力,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刑法司法解释都应坚持刑法溯及力问题所奉行的从旧兼从轻的立场。这既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刑法司法解释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在溯及力的问题上基本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但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起诉、逮捕和监禁,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与罪行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典第一次直接规定的基本原则,它标志着我国刑法向现代刑、民主刑和科学刑方向迈出坚实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10.
院晓苗 《南都学坛》2005,25(5):87-90
公正是刑法的核心价值目标。罪刑法定在价值选择上体现了形式公正,刑法解释的最高价值目标是最终实现实体公正。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在价值选择上的偏一性使二者在刑事司法中出现了一定的冲突。但通过对法治原则在刑法自身的价值目标下进行综合研究就会发现二者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牺牲最小的实体公正以换取形式公正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的最高理念。由于刑法价值选择的历史性特点,确立当前我国的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的价值取向在我国刑事法治进程中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1.
以现代商法的公法化为切入点 ,探讨了商法公法化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国民法与商法的调整模式 ,指出商法公法化使得商法具有了经济法的某些特征 ,但二者之间的根本界限十分清晰 ;商法公法化进一步拓展了普通私法 (民法 )的调整范围 ,但仍未超越私法的领域 ,商法与民法之间仍然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主的传统教育已不适合时代需要,现代法律教育应以培养人们的法治观念为重点;培养法治观念的核心问题是对法律的信仰,最大障碍是人治观念的影响。确立法治观念必须破除人治观念,破除人治观念的有效手段是建立时法律的信仰。  相似文献   

13.
什么是自然法?自然法就是正义和自由,是根据自然本性的要求规定的法律。自然法要求达到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的统一,其本质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统一。它具有理性价值、正义价值和法律价值。自然法在整个法学思想发展中有三种重要作用:一、原则化,即为制定法提供一个道德原则和标准,以指导和约束人为法的制定和实施;二、正义化,即为制定法提供一种价值理性的正义性基础;三、推动性,即推动法律思想和法律规范的发展,创造新的法律和新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4.
法律规避与法律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传统国际私法理论认为,法律规避是欺诈行为。本文认为法律规避是择法行为 ,不仅国家可以作为法律选择的主体 ,个人也可以成为法律选择的主体  相似文献   

15.
再论国际私法中“直接适用的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分析“直接适用的法”的缘起和根据的基础上 ,本文提出了关于“直接适用的法”的新界定。笔者还对“直接适用的法”的性质进行了探讨 ,认为“直接适用的法”具有公法性质 ;“直接适用的法”亦具有实体法的性质和作用 ;采用“直接适用的法”支配国际民商事关系应属直接调整方法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和民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和经济运行的互补互动的重要法律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化,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理清我国经济法与民法之论争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焦点及其实质,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介绍国外经济法与民法之论争,再对比我国的情况来揭示问题的实质。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与行政法是独立的两法律部门已经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本文从经济法与行政法产生背景和本质差异的角度来比较两部门法中国家主体的不同,认为在经济法中国家主体是积极主动、创造性的;而在行政法中,国家主体地位是被动的、消极的,并从社会法之角度指出行政法与经济法在边缘上的融合是不可避免的  相似文献   

18.
法的合法性,就实质而言,指人们所遵从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实在法)所蕴含的理念;就形式而言,指实在法符合具体的形式规定。“法的合法性”是法成为法的前提条件,法律实证主义的主权命令说和“恶法亦法”说是形式极端主义而抛弃了真正的“法”,“法的合法性”的实现在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新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是实证主义法学的两个主要派别 ,作为自然法学的对立面 ,二者既有一定的交融 ,又在某些理论问题上表现出原则的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概念的界定、研究的侧重点及哲学基础三个方面 ,其相通之处主要是通过新分析法学向社会学法学的迂回靠近而实现的  相似文献   

20.
论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了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及意义 ,指出商法的原则集中体现了商事立法的宗旨与价值追求 ,是传统商法实践的历史积淀与现代商法发展总体趋势的法律反映 ,可将之归纳为营利性原则与互惠性原则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商法原则与民法、经济法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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