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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现在中国已经成为WTO的成员国,我国的公民和法人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民商事交往,管辖权冲突的现象也将随之增加。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本国法院拒绝或放弃本应行使的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从而实现消除管辖权冲突的一项原则,体现了国际民事诉讼领域的国际协调精神,我国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国情为“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提供了空间。因此,有必要在相关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或者重新建构。  相似文献   

2.
不方便法院原则(又称“非方便法院原则”)是国际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特殊而又十分重要的制度。目前对于这一制度的研究大多是从国别的角度出发,其中尤以对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研究最为常见。但从更宏观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国际层面上这一制度的运行状况加以研究。通过对世界上两个主要的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公约的研究可以发现:采用或不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解决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的关键。事实上解决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的最好途径是通过订立国际条约制定统一的规则。而这正是我国未来立法所应遵循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不方便法院是英美法系国家拒绝行使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主要体现的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通过自我抑制管辖权的行使,从而缓解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体现了国际礼让精神,既有利于防止原告挑选法院给被告造成诉讼上的困难,也有利于缓解法院案件积压的状况,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统一。本文从不方便法院的概念和历史源流入手,分析美国不方便法院原则发展脉络,阐释现今美国不方便法院的制度模式,并就中国适用不方便法院的条件进行分析,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略述己见。  相似文献   

4.
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追求包含公正的法律效益目标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不方便法院原则一方面反映了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从诉讼经济、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而对本国法院管辖权进行有效的抑制。本文通过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西方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在我国的司法现状,论述了该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5.
在跨国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对于解决国家民事管辖权冲突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国际民商事交易迅速变化的今天,在我国引进"不方便法院"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我国有关法律对解决涉外民事管辖权冲突最为有效的措施--协议管辖原则进行了规定,但却存在限制过多的问题.应尽可能减少对协议管辖的不当限制,最大限度地扩大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同时,我国立法还应增补一些其他的能够有效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原则和措施,诸如先受理法院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等,以协调国家之间关于涉外民事管辖权的纷争.  相似文献   

7.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跨国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管辖权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无论对于双方当事人,还是对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来讲,都是如此。为了对抗原告的挑选法院,被告则可以援引“不方便法院”原则。为确保“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效用,上诉审查应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魁北克民法典》第 3135条规定了“魁北克式”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即将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例外原则。但是在实践中 ,第 3135条并没有得到很好地遵守 ,魁北克法院经常灵活地使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根据第 3135条的立法精神以及魁北克的实际情况 ,魁北克应该限制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我国应该吸取魁北克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经验与教训 ,有限地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9.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施行,法院依此放弃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做法,但在立法层面上尚属空白状态。因此,笔者建议我们的立法机关应当加强这一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0.
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两大法系的扩散体来源于其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价值:实现实质正义,协调管辖权冲突,提高审判效率.鉴于中国的国情和经济、法律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国有必要在涉外民事案件中适当的引入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11.
《东京公约》确立了国际航空罪行管辖的航空器登记国管辖原则以及并行管辖体制,这一制度直接肯定了对国际航空罪行行使管辖权的域外效力,并且避免了由于缺乏双边引渡条约而导致的引渡难题,但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尤其是管辖权的消极冲突。在应对公约管辖权缺陷方面,主要国家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这些主张存在一定的分歧。国际民航组织结合国际社会的实践以及各个国家的主张对《东京公约》中的有关罪行的管辖权进行了修订,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对管辖权作出了相应的变革,这对未来应对航空领域的有关罪行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我国应对公约的相关修订进行立法转化,以切实履行国际义务,从而有效地维护国际航空的安全和秩序。  相似文献   

12.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是国际社会法治化、民主化的重大转折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以补充性管辖原则为基础的一系列管辖原则、管辖条件和程序。对于国际社会而言,国际刑事法院的行使管辖权的目的是维护司法独立性与限制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为了让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规则获得普遍认可,完善某些机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国际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国际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各主权国家应该在根据国际民事管辖权的主要原则的基础上,从维护本国和本国公民的利益出发,就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个方面客观地分析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原因,缔结和参加统一的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国际条约,调整国内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相关立法,以确定对自己有利的国际民事管辖权,促进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跨国公司的国际关联使那些与跨国公司有关,尤其是与跨国公司内部交易有关的法律冲突,呈现内部化、公法化、多层次化、立法管辖冲突与裁判管辖冲突结合化的新特点,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跨国公司对传统冲突法提出了挑战.传统冲突法的许多制度将使法律选择和管辖权确立无法实现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甚至可能引发出相关主权国家的对抗.  相似文献   

15.
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如何适用刑事管辖仍然是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网络犯罪可分为网络侵害犯和网络工具犯,网络犯罪的无区域性和虚拟性不可避免地动摇了传统刑事管辖的基础。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应当由国家来行使,以犯罪行为在现实空间中的归属而不是以网络空间作为划分刑事管辖权的依据。确定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应以传统刑事管辖理论为基础,以"侵害关联性"原则来限制犯罪地。在解决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方面,应确立实际控制和先理为优原则,各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多边国际公约以及司法协助的双边条约。  相似文献   

16.
解决国际支付的法律冲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解决管辖权、法律选择适用等方面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国际支付的纠纷。  相似文献   

17.
“诚”是宋明理学和先秦儒家的重要概念。周敦颐是理学的开山祖师,在他的学说中,尤其在《通书》中,对“诚”多有论及。《中庸》是先秦儒家学派中弘道派的代表作,其中有多处对“诚”的系统论述。从中可以看出《通书》与《中庸》在内容和思想上的承继关系。讨论周敦颐的诚,可以增强我们现代人对诚信的理解。  相似文献   

18.
试论仲裁管辖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仲裁管辖权和法院管辖权的冲突在我国民事争议解决过程中经常遇到,其原因在于我国仲裁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对仲裁管辖权的理解也比较模糊。文章对仲裁管辖权的确定和取得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对我国仲裁管辖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二战以来,国际社会一直想建立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经过长期而曲折的努力,具有国际刑法发展史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刑事法院终于在2002年7月1日成立了。这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性突破。然而,它的出现将会涉及一系列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可使那些犯有严重国际罪行的个人最终难逃法网;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却经常与国家主权发生冲突,这就决定了它的管辖前提是对国家法院的补充;它的检察官、法官在任职资格及权力的行使方面也应保持其司法独立性;由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机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作用势必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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