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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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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论文结合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对各种不同类型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的特殊问题。与有限公司股权的一般转让不同,股权的强制执行必须协调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性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之间的矛盾。国外的公司和强制执行法律对此多有规定。就我国公司法对此问题的现行规定而言,明确规定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是该制度亟需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的设计上仍然存在逻辑上的缺憾,使得股权转让的效率受到限制,难以保证交易各方的利益公平。为取得股东交易利益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之间的平衡,本文作者提出了“禁止反言”、“对外转让程序的内化自由”、“允许竞价”、“转让向隔者”和“一次终止选择”等五项原则,尝试通过对股权转让中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终止转让程序等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使股权转让规则更为严密和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论股权质押的设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质押的设立是股权质押制度的关键内容。在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分析了可质押的股权范围,探讨了股权质押的设立条件,特别就股权质押的设定和股权质押合同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学理分析,并提出了较新观点。  相似文献   

5.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我国公司法通过股权转让的同意条款和股东优先购买权条款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则。其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则构成股权转让限制的第二道防线,属于实质规则。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虽然对《公司法》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加以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明确"同等条件"内容,建构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责任追究机制,已然成为今后公司立法修正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封闭公司所具有的经济结构,使得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成为必要.维持公司的人合性和封闭性,就是维护股东在签订公司契约时的合理预期.从保护股东合理预期角度出发解释限制股权转让的目的,就具有了契约解释的意义.而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限制的类型单一,没有规定估价方法,损害了股东的契约自由.因此,唯有以公司契约理论为指导,正确处理自由与限制的关系,完善股权转让限制类型、确立全面的估价方法,为公司参与者提供全面、充足的选择菜单--任意性规则,才能全面构建合理完善的封闭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公司纠纷中,股权转让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围绕股权转让的效力争议展开,除了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主张转让无效或要求撤销外,其他众多的利害关系人也经常会提出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由于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相关规定仍过于宽泛,公司实务中的诸多问题难以解决,形成的股权转让纠纷日渐增多,已成为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因此应准确界定股权的性质,全面理解把握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等的法律内涵及适用,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和人合性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常态转让是指并非出于股东自愿而是基于法定事由引起的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未对股权非常态下的转让做出规定,而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形普遍存在,面对股权非常态转让纠纷,由于无法可依,不同的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能不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司法工作的公正和顺利开展。实际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非常态转让,并不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也不影响其“资合性”。因此,我国《公司法》应修改并补充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常态转让的内容。  相似文献   

9.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生效要件并无专条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此适法困惑,股权应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所有权,除了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外,还应该参照动产物权变动的有关规定来比照适用。根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的特点及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仅仅是一个债权行为,背书应该是股权变动的生效条件,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股权变动的对抗条件。而其中,股权内部登记与股权外部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又有细微的差别。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属于处分权能受到限制的情况,应从社会政策角度考量对合同法中的无权处分作扩张解释,将其视为无权处分之一种.同时结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重新定位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的理论基础.在无权处分的前提下,类推适用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以期为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提供合理借鉴.  相似文献   

11.
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现有规定下,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僵局。从放松股权转让限制的角度出发,建议删去优先购买权,仅保留其他股东的同意权,通过完善同意权规则,平衡股权转让中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2.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对于督促股东及时缴纳出资、保护公司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该条适用条件严格,并将股东除名与股东失权两个不同的制度混在一起,可能被具有不法企图的股东轻易规避或不当利用。股东资格解除与股权冻结并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以股权冻结为由,阻碍不履行出资义务之股东被解除股东资格。《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对前述第17条做出重大改进,首次出现“失权”措辞,并细化催缴出资的程序,规范丧失股权后的处理。该条实质上厘清了股东资格和股权之间的逻辑关系。但是在股东平等原则的贯彻、公司权力的分配以及丧失股权之股东的责任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解释。  相似文献   

13.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人格制度由于自身存在的法律漏洞,无法对公司股东形成一种完全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导致公司法人制度利益体系产生了偏差,产生一系列的公司问题,并对公司的人格独立——有限责任原则的存在价值提出了挑战。公司人格否认制对传统的公司有限责任理论作了补充,成为重新平衡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一种重要机制。这项制度的建立有赖于公平和诚信的价值支撑,需要在前提和要件上加以完善,以适应我国公司法制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法律机制较为复杂,包括形式上的合同机制以及实质上的公司组织机制与股东保护机制。在合同法、民法视野下分析增资扩股,造成仅关注增资扩股的形式机制与法律效果而忽略实质机制与过程特点的后果,这些思路并不妥当。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影响了增资扩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限公司具有回避法定程序、擅自增资扩股的冲动,应当在立法上予以改进,以回应有限公司的融资需求。  相似文献   

15.
实现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中美两国由于文化背景、社会价值观的差异,决定了两国为实现教育公平必然会采取不同的方式。运用当代西方伦理学的相关理论,从文化心理、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方面分析了中美教育的差异,指出我们必须坚持确保每一位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的受教育者拥有相近的教育机会,通过公平的程序挑选人才并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补偿。  相似文献   

16.
从分析东北国企改制的特殊背景入手,明确了改制后的公司与《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股东没有真实出资;"退股"不等于"抽逃出资"。并在此基础上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退股"行为的性质及效力进行了探讨,个别股东退股后应变更股东名册,而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仅起公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从分析东北国企改制的特殊背景入手,明确了改制后的公司与《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股东没有真实出资;“退股”不等于“抽逃出资”。并在此基础上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退股”行为的性质及效力进行了探讨,个别股东退股后应变更股东名册,而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仅起公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注意到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各自关涉的利益差异,并分定了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的规则,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对于内部转让,首先,应肯定股东自治原则,即确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其次,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应当明确告知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安排内部转让规则,并进一步设计最佳具体规则供其选择。对于外部转让,应消除转让同意表决机制的冲突,明确转让异议股东强制收购制度的前提条件,并考虑导入公司回购股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企改革最重大的举措是实施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限责任原则,由全体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在公司运行期间,是公司对外信誉的重要基础,成为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企业财务管理的视角,围绕农户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收益和风险,采用文献综合法、归纳演绎法和数学模型法,深入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总体思路,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制定提供参考。研究认为,在当前条件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在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入股后的收益分配、企业破产时的财产清算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必须逐步完善外部条件、破解制度约束,通过建立农村有形土地市场、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当前条件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果在不改变外部运行环境的条件下直接做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解决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还会引起更多的利益纠纷和更大的社会矛盾;土地使用权租赁具有收益稳定、风险低的特点,而且租金收益可以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更有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比土地使用权入股更加符合农民的预期,因此就当前来说,土地使用权租赁优于土地使用权入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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