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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古代讼师的主要知识来源是讼师秘本,讼师秘本所包含的知识内容不仅与传统律学有很大的区别,与近代政治、法律原理更是相去甚远。在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下,讼师是一种社会地位低下并被法律禁止的职业。近代律师制度伴随着近代法学知识的转型而产生。作为一个新的知识群体,近代律师与同时代的法官、检察官一样,源于近代新式法学教育。律师在法律地位上与法官和检察官对等,并对二者予以牵制,是一种独立的自由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理想追求。  相似文献   

2.
纠葛,讼师与中国古代法律文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讼师在古代法律生活中得以存在:一是诉讼活动的存在和诉讼制度的可利用性;二是诉讼程序中的书面主义;三是出于交涉的需要.但是传统司法体制从未也不可能给讼师类似于现代律师的正当性地位.政治上的大一统观念、政府结构的集权化模式、司法过程中的超职权主义倾向以及传统伦理的影响,使得讼师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始终都处于在政治与道德上被双重拒绝的尴尬境地,绝无可能具备对抗公权力滥用的质素与功能.这种传统政治社会对讼师的排斥态度对中国近代以来的制度建构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对于讼师这一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特殊群体,从国家和民众两种立场出发进行考察,所得出的相关结论是相悖的。从法文化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分析,造成这种悖论的原因是:国家法文化所倡导的"无讼"观念以及由此建立的法律制度必然排斥讼师的存在,因而对讼师的评价只能是反面的;而民间法文化中"好讼"的观念倾向以及"健讼"的实践却使讼师成为不可缺少并得到大力发展的职业群体,因而对讼师的评价也大都是正面的。这种不同立场比较下的考察会对我们全面认识讼师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WTO与高校商贸英语人才培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入WTO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现象,文化领域也将面临各方面的冲击,而培养各种领域人才的高等院校也在改进、调整、增设某些学科,以顺应时代的大潮。这也就决定了高校的人才培养必将与国际接轨,因此,其商贸英语人才应适合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应掌握一系列相关知识,即通晓外国语言;熟悉各国关税制度及非关税方面的规定;掌握国际汇兑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商品、法律和保险知识;掌握财会、统计和计算机知识,高校人才培养必将走向多元化。  相似文献   

5.
唐顺之是江苏常州杰出的历史文化名人,明中叶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抗倭儒将,重气节行侠义,世称"荆川先生"。他是嘉靖八年会试第一的进士,历官多任;嘉靖文坛有重大影响的文学家,在王门中占一席之地的"心学"思想家;治经史,研杂学,通晓军事;博学多识,著述宏富。晚岁赴海疆抗击倭寇而逝于抗倭任上,立下不朽的功勋,并创作海防诗传世,在事功与文学上均写下重彩的最后一笔。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是以专制皇权为核心的大共同体本位的价值一元化的社会,它通过牺牲个人权益而达到无讼的社会目标。这先在地决定了讼师必将遭到来自官方贬斥的命运,而缺乏行业自律和职业伦理意识又使讼师必然不为民众所认同,更无法从法律的角度实现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陶澍(1779—1839)是清代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和爱国者,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曾发生过积极的影响。同时,又博学多识,于经史考据、文章诗赋、地志天文,无不通晓。只是一生从政,“于学问事无所专精”;加以治绩斐然,因此“后之论者,不复重其学与文,乃为名位所掩耳”。其实,陶澍称得上大学问家,对文学也有极大贡献。  相似文献   

8.
唐代官员基本都是通过科举入仕,但是从科举制度的本身来看,所涉猎到官员法律素养的内容,仅有在铨选过程中的"判词"一项。众所周知,唐代地方官员集行政、司法于一体。那么,唐代中央政府是如何保证通过科举入仕的举子们能够在独立处理司法事务中,准确、有效的践行唐代基本律法,从而进一步维护地方政权的稳定?文章旨在通过科举制度来探求地方官员的法律素养,试图进一步了解唐代官员与律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消极腐败是由于转型期的社会道德规范失灵,官员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以及社会"潜规则"的盛行,法律体制不健全,行政决策失范,监管体制不利等方面因素所引发的。它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制约经济发展,并且也是其它执政风险产生的根源。应从加强社会道德规范建设,约束官员行为,加强官员修养教育,遏制社会"潜规则",加强法律体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以消除消极腐现象。  相似文献   

10.
官员财产公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有设想,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随后多个试点出现。但是该制度仍未得到长足发展,而被公众所诟病,除去来自官员自身的阻力,也有社会客观情况还不适宜完全的实施该制度。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势在必行,首先需将该制度上升至法律层面,然后完善相应的金融配套措施以及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与舆论宣传。促进该制度的进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有步骤进行。  相似文献   

11.
推官是明代最基层的专门的司法官员。对推官获取法律知识的考察,为我们具体了解帝制晚期官员掌握法律知识的状态和机制提供了途径,还有助于发现明清时期地方司法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明代推官就任之初并无充分的法律知识储备,但这一时期的详谳制度和行取制度为推官提供了获取并积累刑名知识的重要机会和激励因素。换言之,制度在推官获取法律知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明代中期以后,推官在地方司法中表现积极,成为明代官员中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队伍--监察御史的重要后备力量。  相似文献   

12.
The Qing inquest was one function of the bureaucracy which administered justice throughout the empire. Concern over integrity of this component of judicial process fuelled development of standardized techniques to ensure quality of forensic determinations. A key method for determining cause of death was use of knowledge of parts of the body for which trauma could be fatal—the so-called “vital spots.” This way of conceptualizing wounds formed part of a basic rubric which officials used to determine the mortal wound and assign legal responsibility in homicide cases. This article uses a nineteenth-century homicide case drawn from Yilibu’s “Elementary Models for Studying Cases” (1838) to examine the observational and analytical procedures used in inquests to transform effects of violence on a body into evidence for adjudication. Not only did these techniques reinforce relationships of power within the bureaucracy but they also reflect the extent to which Qing forensic knowledge was conceptually, institutionally, and procedurally inseparable from judicial process and codified law.  相似文献   

13.
秦汉时代,民众对法律知识有着广泛的了解,已经形成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即便是在复仇风俗的影响下,不少人出于"私义"走上复仇之路,但是在完成复仇行为之后,许多复仇者主动选择就"公法",向官府投案自首,接受国家刑律的制裁;民众熟知许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规定,普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诉诸官府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利益;与此同时,民众也有较强的法律参与意识,他们通过对执法官吏的毁誉评价、对重大案件的关注论议、集体或个人诣阙告诉、为人"讼冤"等各种途径表达自身对法律的诉求和执法官吏的期待。  相似文献   

14.
利用法制剧集传播法制信息是一种新途径,它不仅有广泛的受众和影响力,而且能让人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不少法律常识。然而它又具有一定的缺陷,需要更加规范的管理和约束。  相似文献   

15.
清代刑名钱谷幕友的秘本及公开出版的律学书籍,对清代法律文化的发展和司法制度的正常运行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律学秘本和书籍的产生、传播及演变过程,揭示了清代中国的法律知识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这些训练有素的民间法律职业人士的著述和出版活动,并成为日趋商业化的热门专业知识。而刑钱幕友通过学习、利用和出版法律知识能获得巨大的社会和文化资本。刑钱幕友虽然处于正式官僚体制之外,但在清代政治体系中享有一种连皇帝也对之忧心忡忡的巨大隐权力,这种隐权力主要来源于幕友对法律知识的控制。研究清代幕友和这种隐权力,可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深入分析清代中国司法场域和法律文化的一些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6.
为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承担的保密义务与真实义务之间的冲突问题,西方国家普遍确立了系统的律师保密特权制度.但在我国,由于传统的道德、职责、制度的局限,使得这一制度的立法理念尚不够明确、法律的现行规定也不够完善.因此,必须结合司法工作的实践,同时借鉴国外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辩护律师保密特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总则》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的定位,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界定为非营利法人、公益性法人和捐助法人,并将其区别于宗教团体法人,这样界定有诸多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的成立条件中,《民法总则》允许具备法人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取得法人资格,但并未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登记为法人。其治理结构应设有法人机关,包含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享有对宗教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但需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对其财产权进行保护和限制。同时,在宗教事务中,其需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教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浅谈词语的文化信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言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词汇是语言的基本要素,是语言系统赖以存在的支柱,因此,文化差异在词汇层次上的体现最为突出.在跨文化的语言交际中,不熟悉"语言相对性",有效交际势必受阻,不了解"文化相对性"就难免产生"文化震惊".因此,在学习、使用语言的同时,应注重文化知识的习得,了解并掌握词汇的文化信息,以期达到理想的交际效果.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代理律师、法院三者,而并不包括检察机关。在证据收集程序中,当事人居于主导地位,代理律师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而法院则对当事人取证行为予以阐明和指导,并可弥补当事人取证能力之不足。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应定位于分工与协作,其中分工是前提,协作是本质与核心。证据收集程序中的协作具有双重内涵,其中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协作更具有实质意义。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所负协作义务的法理依据各有不同,但其共同的深层依据则在于诉讼各方主体所负的"诉讼协力义务"。诉讼模式从"辩论主义"向"协同主义"转变的历史背景,为各主体在证据收集领域的"诉讼协力义务"奠定了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20.
明代考据学者对明代空疏学风的学术批判,具有求实求真之考据精神;并且他们在求实考据之学术研究中强调博学与博证;以通经明理为目标,大都极重小学的研究与考证;注重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学术规范建设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明代考据学不是明代学术思潮的主流.但在中国学术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明代考据学在学术史上承前启后,推动了传统考据学的发展.成为传统考据学走向鼎盛的枢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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