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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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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社会的主要诉求之一。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为政府权力设定法律界限就是最好的"制度笼子"。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机制,为政府权力的运行设定法律界限,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范围和条件限制。政府权力的边界在于:职权法定、权利保障、行政责任;政府权力的限制在于:程序正当、合理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2.
社会转型期,许多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与政府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和滥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妨说,权力过于强势,权利表达渠道不畅,是近年来导致群众无序上访、缠访和信访量长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温岭市将具有"民意表达平台"之称的"民主恳谈"引入信访工作后,群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增加了,积聚已久的怨气和愤怒终于找到了发泄的渠道;各级领导干部也从中受到了教育,他们不愿意听到群众在背后的责骂声;许多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也因此得到了平息和化解。在此,笔者通过对几则案例的剖析,试图阐明这样的道理:(1)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势必进行民意表达机制的创新;(2)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只有通过权利与权力的良性互动,才能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3.
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宪法有两个核心问题 :一是约束国家权力 ,规定其权限和程序 :二是规定公民的权利 ,即人民意志通过宪法和法律来体现。个人权利构成国家权力的基础 ,限制政府权力是宪法的直接目的 ,而保护个人权利 ,则是宪法的根本目的。在我国 ,行政诉讼是实现宪政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4.
观点举要     
人大在提高自己地位的同时,如果自己也在日益行政化,这种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没有民主性做基础,将使我们的政治体制中缺少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的民主“主”渠道,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民意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就可能演变成官僚机构之间的摩擦和倾轧,而且也可能使政府分裂。  相似文献   

5.
中国人大代表“网络问政”现象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中国人大代表的"网络问政"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他们利用各种电子信息产品与选民沟通、搜集和表达民意,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试图形成信息对称局面,但也带来了对网络过分依赖而忽略实地调研、网上作秀敷衍民意、缺乏规范化的制度等一系列问题,鉴于此,有必要修订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确立网络交流制度;改善代表结构,使之充分利用网络;构建多功能网络信息平台,提高人大代表的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6.
网络问政是网络民意的表达,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媒介接近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的行使与表达,受法律保护,具有神圣的不可侵犯性.为使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且不受侵犯,需要公权力作保障.用权力认可权利、用权力保障权利、用权力制约权力是维护社会上每个公民权利实现的最好方法,也是实现网络问政价值的根本之所在.  相似文献   

7.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推进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必须实现四个根本的范式转换:从人治走向法治,将法治提升为治国方略,坚持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从扬善为主走向制恶扬善并重,制恶是扬善的前提和基础,扬善是制恶的目的和归宿,两者不可颠倒、不可偏废;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努力维护权利、切实保障权利、充分享有权利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建构有限政府是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建立有效政府的共同要求.  相似文献   

8.
西方宪政制度建立在对人的善恶双重性的认识基础上:人性的罪恶与卑劣,使限制国家权力成为宪政的核心问题;人的神性与善性,使保障个人权利成为宪政的根本目的。对权力的限制与对权利的保护,构成了宪政的基本精神,也体现出西方宪政的人性化的制度特征。  相似文献   

9.
当前学界普遍认为税收正义是限制国家权力以保护个人权利,将国家税收行为囿于国家与个人的二元分化。实际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二元结构并不是税收正义的全部内容,并且二者难以为国家税收找到合理的根据。在税收正义范畴中,应当是公共利益、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三者的统一,其中,公共利益是国家税收的目的,个人权利是国家税收的前提,国家权力是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关系的工具,只有通过国家权力的合理行使达到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互融,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才是税收正义的本质。  相似文献   

10.
阐述政府与人权的现代含义 ,进而论证二者的关系 :人权先于政府而存在 ;政府是或应是人权保障的工具和手段 ,人权是或应是政府权力运行的最终目的。在现实生活中 ,政府与人权的关系又具体表现为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基于权力的扩张性和权利的易受侵害性 ,实现人权则对政府实施权力控制  相似文献   

11.
法治政府是依法设立权限、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高效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是多层次多方面的立体体系。法治政府存在的前提是权力有限,价值取向是人民利益至上,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以法律知识的普及为基础,其根本表现是服从法律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政府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利、认真看待程序、认真面对司法。  相似文献   

12.
政府财政权作为公权力必然处于天然的强势地位,需要宪法和法律的控制;但从服务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作为保护公民权利提供服务的“供应方”,必须保障政府享有足够的财政权以维护自身的运转并提供有效的服务。论题主张根据新宪政理论构建服务政府财政权,即在控制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各级政府与其义务或者责任相匹配的权限以保障权力。服务政府的政府财政权应从两个维度进行建构:一是政府职能;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3.
皇权政治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权威的核心内容并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色。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皇朝统治,但是却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超凡魅力型政治权威的本质。邓小平清醒的看到了中国政治权威的弊端,认识到这是事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长期执政的问题,由此开始了对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的重塑。首先,正确处理了领袖个人权威与政党权威的关系,带头实行了退休制度。其次,强调民主权威和法治权威,坚决要求把党和政府的权威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将党的执政活动切实纳入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建立了政治权威的法治基础。第三,加强中央权威,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个伟大而又艰巨的事业,必须依靠中央权威,必须由共产党领导。  相似文献   

14.
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走向应是建设民主与法治相统一的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一个关键条件是独立于政府的社会民间组织的成长,以形成对政府和公权力有效制约和制衡的力量。市民社会就具有这样的特征和社会功能,并且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构建市民社会提供了契机和条件。在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中国,可以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构建市民社会,为建设民主法治社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5.
前理解影响着刑法解释,进而影响着刑法解释限度。有效制约前理解对刑法解释限度探询的消极影响,发挥前理解对刑法解释限度探询的积极作用,需要我们将前理解理性化。社会公众愿望对刑法解释限度的探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说明性理由,不具备正当化能力;考量公众愿望必须在法律标准的范围内,对公众愿望进行理性、合法的吸纳。国家的公共政策和刑事政策对刑法解释限度产生着根本性、实质性的影响,欲控制国家的公共、刑事政策对刑法解释过度的扩张,有必要将公共政策和刑事政策纳入法治的轨道:首先要将公共政策和刑事政策纳入传统刑法法治———权利话语体系之内,以恒久性的权利话语限制随机性的权力关系;其次要结合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本质,在深思动用刑罚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效益性基础上来考虑是否介入政策实质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事实的客观标准一直存在争议,客观真实让步法律真实,法律真实又有被交流共识标准取代的趋势。然而,从中国现实的司法诉讼模式出发,三种标准并不是互相取代的关系,事实的客观标准需要重新安置。客观真实存在现实的操作困难,只能促进证明制度的完善;为了维护法治,需要树立法律真实标准的绝对地位,这在以职权主义为主的诉讼模式中具有更大的价值;交流共识的标准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将可能更好地实现,是一种降低司法成本的方式。总之,事实的客观标准是语境化的,而不是依靠一种标准“包打天下”。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判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诉讼实践中运用的关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诉讼实践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诉讼活动的公开性、实行当事人主义庭审模式、坚持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为我国诉讼制度的价值取向确定了正确的方向。  相似文献   

18.
税法必须以尊重和保障纳税人权利为其内在的精神。当今我国纳税人权利体系的构建,应该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和共同富裕的方针要求,从税收基本法的角度确认纳税人基本权利,完善《税收征管法》中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积极契合人权理念,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纳税人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9.
无论是从程序正义理论还是从宪政理论,我国都应在立法中规定迅速审判制度,赋予被告人主张迅速审判的权利,因为这是保护被告人权利、维护其尊严的基础。对迅速审判制度进行具体规定的同时,也应该赋予法官一定的裁量权。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政史已走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历程,宪政发展的道路异常曲折,特别是在20世纪的前半叶屡屡遭到巨大的挫折。宪法工具主义在其中扮演了非常关键的角色,始终将宪法、宪政制度作为工具而非价值追求是造成中国宪政发展异常命途多舛的重要原因。面对新时期的宪政建设,分析宪法工具主义的产生原因避免陷入宪法工具主义的误区应当做到:坚持依法治国,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培养公民的宪政信念;宪政发展进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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