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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假现象是文字使用时的同音替代,借字与本字(或称正字)之间意义没有联系,是它的基本特点.前人统谓之"假借",概念含混.今人把"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造法则称为"假借",把"本有其字"的同音借用称为"通假",概念就比较明确了.发明文字通假.这本是清代研究语言文字的一大贡献.戴、段、二王诸大师,打破文字形体束缚,从文字的声音推求词义,认为"字之音同音近者,经传往往假借",故应"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见王引之《经义述?·自序》).这种方法使许多扞格难晓的文句涣然冰释,其功实甚巨.但我们认为先秦两汉  相似文献   

2.
△通假,假者,借也。通假,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现象,假借一同音(或音近)之字,表示与之本无甚并联之另一字之义。换句话说,由字音作媒介,使两个字在原义上沟通起来,由借音而借义,通假字是本字的“代用品”。△既有“本有其字”的通假,又有“本无其字”的通假。前者是正体,后者是变格。不用本字而用通假字,事情发生在同一历史平面上。“本无其字”的通假,是先假借古字,后造其表本义之本  相似文献   

3.
<正> 今人阅读古籍,由于时间的时隔、语言的发展和汉字的演变,常有种种障碍横互眼前,字多通假而语义难明,便是其一。清王念孙曾明确指出:“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所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为之解,则诘和(竹卒訇)为病矣。”(《经义述闻·叙》载)其子王引之承其说,讲得更简洁明白:“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同上书卷二十三“经文假借条)。可见明通假是读通古书的关键之一。读古书不懂得通假,便不能通晓文意,——有时似乎读通了,其实是由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望文生义,——而曲解文意势必闹笑话,出问题。故历代学者非常重视掌握通假规律,  相似文献   

4.
一、什么是古音通假? 古音通假又称文字通假,是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中音同或音近字的通用和假借。因为通假字同本字在读音上必须相同或相近,所以又称同音通假或同音假借。 语言中的词,是音和义的结合体。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是凭借语音这个物质外壳来理解对方思想的。古人在记录语言里某一个词的时候,有时用本字,有时不用本字而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用来代替本字的音同或音近字就叫通假字。例如早晨的“早”,本应写作“早”,但是在下列句子里却写作“蚤”:  相似文献   

5.
<正> 1·0 范围 1·1 本篇考释之本字,仅限于客方言五华话之阴声韵字。所考多为该方言使用者误以为有音无字之僻字。如说话快一义,客语曰[fai],字本作“祸”,本有其字,因生僻而误以为无字,故本篇考释之。此外,亦有字习用不僻,因音变或义变而不知其竟为本字者,本篇亦释之以明其为本字。如义为树枝而口语音[k‘a]者,字本作“柯”是也。  相似文献   

6.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里把假借定义为"本无其意,依声托字"。他认为假借必有本字,假借包括同声通写字、讬名标识字等内容。其假借虽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对于我们理解音近义通、探求词和词之间的语源关系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7.
通假现象是文字使用时的同音替代,借字与本字(或称正字>之问意义没有联系,是它的基本特点。前人统谓之“假借”,概念含混。今人把“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造字法则称为“假借”,把“本有其字”的同音借用称为“通假”,概念就比较明确了。发明文字通假,这本是清代研究语言文字的一大贡献。戴、段、二王诸大师,打破文字形体束缚,从文字的声音推求词义,认为“字之音同音近者,经传往往假借”,故应“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见王引之《经义  相似文献   

8.
<正> 古代学者把通假叫做假借,与六书之假借同名,朱骏声说:“夫假借之原有三:有后有正字先无正字之假借……;有本有正字,偶书他字之假借……;有成用已久,习讹不改,废其正字,专用别字之假借…….”①第一种情况指六书的假借,后两种情况指行文中的通假,具有假借之名.近人亦不乏沿袭着,或为区别二者,不得不用“无本字假借”与“有本字假借”、“造字之假借”与“用字之假借”等累赘的区别语.这样的表述,异实同名,除了带来行文的不便和理解的困难以外,更主要的是掩盖了通假与假借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假借研究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本字标准:本形本义标准以本义之字为本字,古通用标准以常见通用之字为本字.本字标准与假借考释的目的密切相关,前者以疏理文字形义关系为己任,后者注重古书的字词训诂.本形本义标准的提出,冲破了传统训诂学的束缚,确立了假借研究在现代科学中的应有地位,是假借研究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10.
假借本无其字,通假是古人写的别字,词典的注音与释义需要对这二者有所区分。假借造字形成古今字,古字注音当以古代韵书作依据。今字音有变化的应注出区别;通假字今音与本字音不同,宜遵“读以本字”之训注本字音。假借造成古今字以不用“通”字为是。词典在通假义列立上错收与漏收较多,没有严格按通假义的概念去把握,没有注意通假时限,没有注重词义、声韵分析,对训诂术语缺少认识,盲目信从旧注,有的回避书证,避繁就简,大量歧异都缘于对通假义的认知。后起字之间的借用,词典可取用“通”字。  相似文献   

11.
《广韵》“只读”中的假借现象可以帮助我们全面认识无字假借和音近而通的一些规律.无字假借包括专名借用和一般借用两种情况,其结果都改变了该借字的音读.这是“又读”形成的原因之一.音近而通与先秦古籍中的音近通假也有所不同,前者往往已经取利约定俗成的地位.而后者只是临时的借用,一般不会构成“又读”.  相似文献   

12.
假借与通假     
从东西南北等字入手,方方面面话假借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字"的特点;假借与通假的异同,共同点依声表事借音表义不同点假借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通假则类似于错别字;假借的意义可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  相似文献   

13.
一、逝将去女,适彼乐土。(《诗经·硕鼠》) 句中“逝”字,北京大学《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注云:“同‘誓’(用近人张慎仪说,见其所著《诗经异文补释》,张据《公羊传》徐彦疏引此诗作‘誓’)表示坚决之意。”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语文第一册教学参考书》“补充注释”云:“通‘誓’。”均强作假借字释之,值得商榷。按“逝”与“誓”禅母月韵,古字音同,本可能通假,但无明证。《说文通训定声》云:“逝,往也,假借为‘誓’。”杨树达《小学述林》卷一云:“盖《三家诗》有作‘誓’字者,此诗本表示决绝之辞,《三家》作‘誓’,用本字也;《毛诗》作‘逝’,  相似文献   

14.
传统的观点认为,“蚤”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它的本字“早”产生于“蚤”之前。近十几年提出的观点认为,“早”产生于“蚤”之后,“蚤”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作者经过研究认为,“蚤”仅仅是个有本字的假借字,至于它的本字产生先后并不能确切地断定。  相似文献   

15.
同音字或近音字之间的假借,在我国用汉字记载的古籍中是常见的。概括起来,汉字的假借,也不外乎“本有其字”的假借和“本无其字”的假借两种情况。这两种假借都是把同音或近音才能相假作为共同遵守的原则,而且往往是两个同音字之问,甲能借作乙用,而乙却不能借作甲用。“本无其字”的假借,是指新词产生了,一时又没有新的书写符号即新字来标记,于是将原有的同音或近音词的字形借来使用。后来,人们觉得这样使用不方便,于是就另造新字来使之有所区别。也有一直借用而不造新字的。东汉许慎在六书中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许慎在这里仅说了“本无其字”的假借,他  相似文献   

16.
清代学者朱珔所撰《说文假借义证》是探讨假借问题的文字学专书,在清代六书学研究中有重要地位。以《义证》为研究对象,结合朱之垿所补充《凡例》,对书中假借术语如“通借”“省借”“转借”“异体假借”“形近假借”“不定谁借”“互借”“通用”“两借、连借”等进行分析,以此推断朱氏所用术语的内涵。在假借观上,朱氏确立“以义正字”的假借原则,强调“义证”的作用;认为假借是用字之法,必有本字;从理论上提出了“非必假借”的分析,匡定假借字的范围;但在某些假借问题上,将假借与引申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17.
陈氏运用因声求义的方法研究《毛传》,全面发明了《毛传》中的通假。有以下两种情况:其一,陈奂总结出毛氏解释通假字的两种方式:用正字解释假借字和直接用正字之义解释假借字。笔者又将第二种情况详细分为三类:《毛诗》中本字借字共存且同训;《毛诗》中本字借字共存但不同训;《毛诗》中只有借字没有用正字者。其二,笔者将《诗毛氏传疏》中其他通假内容概括为:发明《毛传》用假借字解释字义;补充发明《毛传》未注明的通假;发明《毛诗》中二字互通和一字数通的现象。  相似文献   

18.
通假举隅     
清代文字学家王筠曾说:“夫:假借一门,触目皆是,不胜书也。”①假借分为两类,一类是造字时的假借,即本无其字的假借,是指语言中的某个词本来没有为它造字,需要将它形之于书面时,就借另一个现成的字来表示,这就是所谓“本无其事,依声托事,后圣所为济象形、形声、会意、转注之穷,而通其用于不穷者”。②本无其字的假借多为虚词,例如《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  相似文献   

19.
古汉语词汇中,绝大多数词都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词义,也就是通常说的“一词多义”。怎样去解释和掌握这些多义词,朱骏声先生提出了三个步骤,先释本义,次引申义,再次假借义。王力先生同意这种做法。朱说的假借,包括我们现在区分开的“没有本字”的假借和“不用本字的通代”两类在内。今不妨另加第四个步骤——释通代义。以“道”字为例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20.
六书有假借许君举令长二字为例,此治小学者尽人所知也。然此类实是义训之引伸,非真正之通假,且以号令年是之义为县令县长,乃欲避造字之劳,以假借篇造字条例之一,又名实相舛矣。余研寻文字。加之剖析,知文字造作之始实有假借之条,模略区分,当为音与义通借形与义通借两端,名曰通借者,欲以别于六书之假借及经传用字之通假,使无相混尔。兹先述音与义通借者,细剖之仍当分二事,一曰音同或音近借其义,二曰义同借其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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