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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7 毫秒
1.
医患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都应该予以维护.为了改善医患之间不和谐的关系,《侵权责任法》确立了既注重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还要有利于医学科学发展的立法宗旨.医疗损害归责原则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推定原则为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凸显兼顾医患双方权益.医患权利义务双向规定,对解决医患纠纷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2.
医疗技术损害归责原则实现了从过错推定原则向过错责任原则的回归。同时,考虑到患方的实际举证能力,医疗技术损害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转换制度。患方能够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或者医方存在隐匿、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时,直接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立法创新还包括"医疗损害赔偿"概念的使用及"医疗水准说"的引入。  相似文献   

3.
学生伤害事故增加了高校办学的难度和风险,从司法实践看,在这类案件中,校方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一定责任,造成了高校担责泛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校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学生人身损害事实明确;校方存在行为过错;学校存在违法行为;校方违法与学生损害之间因果关系明显。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认定应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特殊事故中承担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实施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二元归责体系,有利于分清责任,而且符合民事侵权法和教育法等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通过分析未成年人运动伤害事故时,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在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两种归责原则下的博弈行为选择,可以判断出过错责任原则对教育机构、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行为进行调整则更有利于社会福利。过错推定原则降低了案件的归责成本,减少了因果关系认定的成本,减少了弱者的举证成本。依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幼儿园、中小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在运动伤害事故中的侵权责任分别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构建了一个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找到了综合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佳平衡点,科学地处理了不同的利益关系.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并不严谨,在规范设计和语言表述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应有的逻辑性和严谨性,可能会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准确解释和正确适用,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医疗损害赔偿实行的过错责任原则及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因课以医疗机构较重的举证责任而饱受诟病。《侵权责任法》意图将举证责任在患方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均衡,但存在矫枉过正之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作用十分有限。为确保公平公正,应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立法例,减轻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以求平衡医患双方利益,缓和医患双方矛盾,更好地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立足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设了一般归责原则与特殊归责原则相结合的归责原则体系,有利于依法平衡医患利益与妥善解决医患纷争。这一体系的设计也存在一些问题,造成各种归责原则之间逻辑不清,界限不明,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论医疗损害责任的竞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时,对于医疗损害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侵权责任说认为,医疗失败不能评价为契约违反,侵权责任在诉讼时效、损害赔偿范围及免责条款等问题上有利于受害人。违约责任说认为,医师对患者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医师违反此义务,就是违约,契约上的纠纷应以契约上的方法处理。本文认为,其实二者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免责条款、时效、责任范围等方面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受害人可以选择适用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医疗损害赔偿是特殊的民事损害赔偿,由疑难病症引发的医疗损害赔偿更为特殊。医疗损害赔偿应该实行严格的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引入医疗责任险作为补充。难诊治疾病有别于普通疾病,其治疗过程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不是必然,且难以界定。因此,对于在难诊治疾病治疗过程中,造成的医疗损害赔偿同样应该严格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且在赔偿范围和指标上略低于普通的医疗损害赔偿。同时,为了缓解患方的风险,尤其应在难诊治疾病的治疗中引入医疗责任险。  相似文献   

10.
归责原则与责任构成视角下侵权责任的质和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过错责任原则与危险责任原则的交叉关系决定了过错责任构成与危险责任构成的同时应用,两个责任构成要件均为3个:过错行为或异常危险行为、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归责原则仅解决“该不该”承担责任的“质”的问题,而责任构成不仅落实责任“质”的问题,更解决责任“量”的问题。归责原则的重叠适用决定了责任构成在“量”上的累积,也决定了具体责任的“量”。  相似文献   

11.
医疗侵权责任中的"医疗过错"三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过错的存在是医疗侵权责任成立的首要条件。在现行医疗纠纷二元化司法解决机制下,关于医疗过错的分类并不合理,应按照是否须鉴定将医疗过错分为技术性医疗过错和责任性医疗过错。技术性医疗过错的举证仍应以过错原则为主,责任性医疗过错的举证则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目前认定医疗过错的实际主体是鉴定机构,应采取多种手段增强法院在鉴定程序中的主动性和控制力;同时,应根据医疗过错的性质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2.
举证责任的倒置 ,是对举证责任分担一般原则的例外规定和必要补充。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是与民事实体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相适应的 ,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立法思想的必要体现。举证责任倒置 ,主要要考虑举证的难易和是否有利于实现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几种特殊的侵权纠纷案 ,应在医疗纠纷案、共同危险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案和妨害对方举证的行为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3.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与既往的法律法规大有不同,该法实施后举证责任、因果关系与过失责任等一系列医疗损害中最常见的问题都需要重新认识。笔者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只要医疗事故需要鉴定,举证责任倒置就存在。如果《侵权责任法》要求的是严格责任,则某些过错的确认,就不再需要确立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4.
我国医疗侵权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分别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这种制度建构在理论上存在矛盾,在实践中易引起医疗侵权案件的滥讼。不言自明制度是英美侵权法上的一项制度,属于司法裁判过程中对于事实的推定而非证据法上的推定,它不同于举证责任倒置;不言自明制度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应该在坚持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基础上,引进不言自明制度的证明方式,重新构建我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证据规定》确定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表面上看似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利益,但是却欠缺其制度设计应有的合理性。《侵权责任法》虽然确立医疗行为侵权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但就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并未明确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6.
医疗侵权过错的证明困境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证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存在很大的困难。根据原有的司法解释,我国对医疗侵权案件实行过错推定,即要求被告医疗机构对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负证明责任。但《侵权责任法》改变了这种做法,改为原则上要求患者对医疗机构存有医疗过错承担证明责任。新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其实施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对医疗侵权宜继续实行过错推定制度,即对医疗过错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待时机成熟时,建立医疗侵权无过错责4-2制度。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界定,区分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前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后者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和替代责任;进一步分析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责任、间接侵权责任、替代责任的责任认定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以此来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由此认为:第一,直接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四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仅就“合法来源”承担证明责任。第二,间接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四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就“过错”要件承担证明责任。第三,替代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损害和因果关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证明责任。第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合理使用规则的两个判断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8.
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内容和体系建立的基础,全面理解归责原则,才能对侵权责任法有深入的了解。我国侵权责任法包括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三项归责原则,三原则之间以过错责任为基础建立起内在联系,层次分明,衔接过渡,具有逻辑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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