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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代赎刑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赎刑或赎罪,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统治阶级规定犯人可用财物折抵刑罚的制度。它由来已久,《尚书·尧典》有“金作赎刑”的记载。《吕刑》中规定,墨刑“其罚百锾”,劓刑“其罚惟倍”,大辟“其罚千锾”。《国语·齐语》载管仲“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罪赎以(?)盾”。秦时广泛适用赎耐、赎黥、赎迁等规定。汉承秦制,亦允许以钱赎罪。魏、晋、南北朝至隋,赎刑逐渐形成制度。唐初实行“明德慎刑”政策,赎罪进一步法律化,经宋、元至明代,赎罪的规定更为详尽。《明史·刑法志》称明代“赎法比历代特详”。本文拟就明代的赎刑制度作一初步的探讨。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巩固新王朝的统治,重视立法工作。洪武三十  相似文献   

2.
“赎刑”一词古已有之,始见于《尚书·舜典》:“金作赎刑”。赎刑何谓?《说文》:“赎,贸也。”又:“质也,以财拔罪也。”《朱子大全·卷六十七·舜典象刑说》:“赎刑,使之入金而免其罪。”可见赎刑非刑种之谓,它不同于作为财产刑的罚金,而是我国古代规定犯人交纳一定数量财  相似文献   

3.
论赎刑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论赎刑制度童光政龚维玲赎刑制度是中国古代刑法发达的反映,它从夏代产生起,为历代王朝所承用,直到清末引入西方法制,才被取消。赎刑制度在中国古代刑法的执行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目前学界对它的性质、特点及其历史价值认识不一,在强调刑制改革的今天,对它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刑不上大夫”辨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代是否有“刑不上大夫”之制?古今学者众说纷纭:东汉许慎曾提出过异议,但从郑玄至今,学者们都认为确有其制。八十年代初,学术界曾就此展开过讨论,但分歧很大。目前许多权威性的著作仍持肯定态度,因事关对某些历史人物的评价与治史的方法,故不可不辨。一、周代无“刑不上大夫”之制虽然有人认为“刑不上大夫”是奴隶社会(甚至整个古代社会)的阶级原则,但大多数学者只将它看成周代的法律特点。因此,下面仅对目前较流行的后一种观点加以纠正。  相似文献   

5.
本文引用西周金文和古代文献,探讨了与西周法制有关的三个问题。西周时期的罚金实即赎刑制度,现代意义上的罚金最早流行于西汉;西周金文中“中史”的职掌是书写和保存簿书,主要偏重于司法档案的管理,是属于《周礼》中士一类的司法官;铭文中“”字,是一个法律用词,读为“谳”字,该字的出现,表明读鞫判决制度滥觞于西周。  相似文献   

6.
姚远光  唐文乐 《理论界》2008,6(2):86-87
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八议”、“官当”、“请”、“减”、“赎”等制度表现了刑法上的身份等级。太平天国运动、清末修律以及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有关公民平等的立法活动,初步确立近代社会中的公民平等。从身份等级到公民平等转变基于经济、政治和思想等多方面的原因,对加快社会进步和推进民主化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清朝行政处分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认为“以刑为主”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人们往往不注意研究中国古代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清朝的行政法律表明,清朝的行政处分制度已经十分完备,而且行政处分已经独立于刑罚;这种独立是清朝行政法律高度发展、行政法律与刑事法律分立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法系不再“以刑为主”的一个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8.
晋代的财产刑在继承汉法的同时,做了部分改革,规定剥夺罪犯财产性质的刑罚,一为赎刑,老病幼妇及具有一定身份的罪犯等都可以钱物赎刑;二为罚金刑,对轻微犯罪处以罚金.晋代的财产刑与前代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如原赎刑中的赦赎已消失,这是财产刑完善化的表现,对后代法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人们常用“刑不上大夫”说明中国古代法律的阶级性,这无疑是正确的;但由此认为中国古代既无适用于贵族的法律,贵族犯罪也不受刑罚制裁,便曲解了“刑不上大夫”的含义,违背了历史事实。 “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上》,原话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王朝为了维护奴隶制社会秩序,确认宗法等级特权制度,镇压奴隶和劳动人民的反抗,建国初期就制定了“礼”与“刑”。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对大夫讲“礼”,以礼“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礼记·曲礼》),调整贵族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治理庶人用刑,即所谓“刑以防其奸”,(《礼记·乐记》)用暴力镇压调整贵族与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在法律上所享受的特权,是西周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也是西周统治者处理内、外部关系的总原则。正因为如此,几千年来它就成了法律面前不平等的代名词。马克思曾经把这种不平等的法称之为“特权的法”。  相似文献   

10.
“醢”刑,是中国古代一种奇特的刑罚手段。关于它的施行方法和过程,历来认为是“剁为肉酱。”如《辞海》释为“古代的一种酷刑,把人杀死后剁为肉酱。”《辞源》云:“将人剁为肉酱的暴刑。”《新编法学词典》在“醢”、“脯”条下注为:“商代实行的一种把人剁成肉酱或烤成肉干的律外极刑。……周以后,醢脯之刑不常用。”(山  相似文献   

11.
古代的“刑”字,不但指加于个人的体罚,并且有用兵、征伐的意义。古书中这类例子很多,如: “兮甲盘”:“敢不用命,则即刑扑伐……毋敢不即市,毋敢或人蛮宄实,则亦刑”。“国语、晋语”:“君人者,刑其民。成而后振武于外,是以内和而外威……夫战刑也,刑之过也。”“国语、鲁语”:“刑五而已。……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朴,以威民也。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周礼、秋官、大司寇”:“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  相似文献   

12.
法与特权     
特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封建所有制经济的必然反映。封建制的法,就是封建地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巩固封建经济基础,保护地主阶级利益、镇压人民的暴力工具。封建制的法有极其鲜明的等级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礼”就是等级名分,“刑”就是刑罚惩罚。“刑”只适用于没有任何权利的“民”即奴隶和农民,“礼”只适用于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内部有人触犯刑律,则享有不受惩罚的各种特权,如“八议”,如“请”、“减”、“赎”,如“当官”等等,皇亲贵族和各级官吏及其亲属犯罪,或赦免、或减刑,或以官职当罪,或用钱赎罪、降级或革职。仅“赎”一条,就坑害了无数赤贫和少地的农民。贪官恶吏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农民只有呼天抡地,  相似文献   

13.
庄子论技道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庄子的技术观不是现代意义的机械文明的概念而是基于个体手工劳动的经验诀窍。庄子对机械技术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认为“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而且对发明机械的人也持鄙视的态度,“彼赏史、杨、墨、师旷、离朱者皆外应其德而燏乱天下者也”。但是他却肯定接近道的工艺及工艺精神,同时也肯定类艺术的个体劳动者的经验技术。“经验技术”所具备“重内轻外”、“入素复朴”,“体性抱神”、“只可意会”、“无效用性”五大特征。  相似文献   

14.
<正>(一)中华法系罚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据历史记载,早在夏禹的时候,中原地区就采用了苗人的五虐之刑.苗人的五刑,就是“劓、刖、椓、黥”和大辟.到了商朝,五刑演变为墨(即黥)、劓、刖(也称作剕)、宫(即椓)和大辟.在五刑之中,大辟是死刑,其余四种刑罚都是残害身体的肉刑.这些刑罚,或伤害肢体,或破坏生殖机能,是很残酷的.历史上比较开明的君主如汉文帝就认为:“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①不过在阶级社会初期,作为统治者对  相似文献   

15.
<正> 《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以后,史学界同志在探讨“隶臣妾”身分问题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古代的收奴制度问题。主张隶臣妾身分为“官奴婢”的同志认为,“将罪犯收为奴婢的制度,在秦以前早已有之,秦律只不过沿用了这种制度”;持隶臣妾为“刑徒”说的同志则认为,“在古代社会,有些刑徒可能是奴隶,但并不一定所有的刑徒皆为奴隶”,“隶臣妾仅仅是一种刑徒,他(她)们并不是官奴隶,也不相当于奴婢”;还有几位同志把秦律中的罪犯二元化,主张“隶臣妾”是奴隶,“城旦春”是服刑六年的“刑徒”。显然,这些同志一致认为秦代依然存在着收罪人为奴的制度,而且都以是否属  相似文献   

16.
《吕刑》载于《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刑法文献,是中国奴隶制法律的一个典型代表,对封建法律制度有着重大影响。全书共三章二十二项,九百五十二字。虽文字不多,但内容丰赡,体系完整。在经书中,其词句雅古,艰奥难读。它集中地论述西周统治者的“慎刑”思想、刑罚适用原则和诉讼审理制度。《吕刑》的出现,表明我国古代刑法开始走向成熟阶段,是古代刑法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尽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相似文献   

17.
追诉时效制度是指犯罪发生后,经过法定期限不提起公诉,求刑权即归于消灭的制度。在中国,这一制度通常被认为是一个"舶来品"。然而,古代世界各国均普遍存在追诉时效制度。所以要解密"为什么在古代中国没有出现"。虽然古代中国没有明确的追诉时效制度,但已显示出相似的思想。对古代中国没有出现追诉时效制度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指出现行中国的追诉时效制度实际继承了古代中国法的思想。  相似文献   

18.
郭佳 《中州学刊》2004,(3):78-80
从睡虎地秦简中可以看出,秦代的赎刑一般用于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行,特殊人群可以享有比一般劳动人民更多的特权.赎刑其实是官府剥削劳动人民的一种手段.它的作用在于维护封建统治,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国家的经济基础.  相似文献   

19.
"慎刑"新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慎刑”作为中国传统法律中独具特色的重要因素,是中华法系的核心内容。在传统观点中,“慎刑”一直被认为是“宽刑”、“轻刑”或“恤刑”、“仁刑”。通过对"慎"的词义及法律实践、影响因子进行考察,可以认为“慎刑”的含义不仅应包括传统观点中的“轻刑”、“宽刑”,也应包括合理的重刑。  相似文献   

20.
封建“官当”制度与官僚特权政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丹阳 《学术研究》2000,(10):69-72
中国古代的“官当”制度,是封建特权思想和心理的典型体现,是“刑不上大夫”的制度表现;“官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王权高于一切的官僚政治的供养,愚民政策的约束,伦理政治的箝制,为“官当”的存在提供了条件;破除封建特权思想、“官当”思想,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清除“官当”存在的社会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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