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分类"和"解释"两类疑难案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逻辑区别,它们紧密相关又不容易区分。通过比较可以探寻出这两类案件裁判规范证立的不同思路。在"分类"案件中,法官对裁判规范的证立应当尽最大可能陈述逻辑的展开步骤。在"解释"案件中,法官可以对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范之间在事实与价值上的双重判断进行论证,以证明对法律规范的解释选择。  相似文献   

2.
为了证明司法裁判的正当性、解决案件实体问题、救济个案当事人,在司法裁判中必须对概括抽象的法律进行解释:针时我国司法裁判中存在的对法律解释的不当制约,提出对其解除的方法和时合理制约构建的可行途径,以期完善我国司法裁判中的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3.
法律发现是指法官判案时生成裁判规范依据的活动。在司法适用的过程中,法律发现存在的必要性取决于找法的三种结果以及相应的案件的两大类型:一般案件与疑难案件。法律发现的意义在于一方面确保裁判依据的外在化,另一方面又使得裁判依据确定化。  相似文献   

4.
法律规范对法官裁判具有先决强制力,对裁判内容作出事先的限定,但法律规范无法为法官提供审判所需的更为详尽的裁判信息;在法官并不习惯对法律规范作出解释然后才适用法律的司法背景下,法官须努力让法律规范转换为直接导引裁判结论的“裁判准据”;在转换过程中,法官对关涉事实认定的“事理逻辑”的阐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裁判准据大致包括两个要素:对个案的事实认定;依据其他社会规范对案件事实及所据法规范所作之阐释。  相似文献   

5.
学者多从刑事诉讼法学的角度探讨刑事判决书说理性的不足,但从刑事实体法上看,其实质上内含着刑事法官解释权的运用问题。法官审理、裁判案件的过程既是适用法律的过程,更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做出详细解释的过程。结合案件事实明确法律文本的真意是法律解释的本旨,而刑事判决书对判决理由的陈述就是展示这一解释过程的载体。由于我国刑事法官一直不享有法律解释权,体现在刑事判决书方面即是对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理由的解释、论证不足,判决书说理性差。如果法官能够主动运用法律解释权,那将对于加强刑事判决书的说理性和提升法官素质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法律和事实是最基本的一对法律概念,二者既有明显的区别,也有密切的联系。法律解释离不开法律和事实的循环,法官在法律和事实的互动关系中进行法律解释,有利于把法律和事实密切联系起来,作出具有更大说服力的判决。法律与事实的结合对于法律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不但可以促进法律解释由解析规范向构建裁判规范转向,而且可以实现法律解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融合。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法官的个案法律解释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虽然中国法律实践中默许法官享有个案法律解释权,但法律上并未赋予法官个案法律解释权,且主流观点不支持法官进行个案法律解释。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来看,中国有必要赋予法官个案法律解释权,但必须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严格限制,使之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行使。  相似文献   

8.
文学是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的灵感来源。他洞察到法律与文学同属解释性概念这一范畴并因此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通过拿法律与连环小说作类比,德沃金提出法律之链这个概念工具。该概念工具提供给我们一种方法去分析法官对待法律史的方式,使我们看到法官在裁判新案件时为何必须保持与过去相一致。它形象地阐述了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目的导向性。它使德沃金得以说明符合维度和证成维度是如何在法律解释活动中相互结合的。然而,拿法律与文学作类比这一做法也遭到诸多质疑。  相似文献   

9.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各方面的工作,法律解释就是其中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完善法律体系的方式。法律解释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为:解释的结果不仅适用于个案,还普遍适用于所有类似案件;解释主体不仅包括法官,还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解释对象不仅包括法条,还包括整部法律文件甚至几部法律文件的法律精神。这使得法律解释具有明显的立法性质,并在法律概念澄清与定义、不当法律制度的微调、法律漏洞的补充和法律空白的先行探索等方面发挥着完善法律体系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法律行为解释是将法律行为的意思明确化的活动,是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活动。确定法律行为解释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在许多国家直接决定着有关法律行为解释的问题能否上诉、上诉审法院的管辖及上诉审法院的裁判结果。只有在司法过程中才能理解法律行为的性质,法律行为解释发生在法律适用的小前提形成的阶段,而形成小前提的阶段是一个法律适用过程。法律行为的解释在性质上属于法律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  相似文献   

11.
法律必须解释方能适用,已成为法律界的共识.法官为了让自己的判决使当事人所接受,必须在判决中予以充分的解释和论述,以证明其判决的理由是正当的,因此,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进行法律解释是其当然的职权和必为的职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解释体制与实践经常发生冲突,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制度的设计与司法本身的属性相背.笔者认为:法律的公正在于实现,而法律的实现离不开良好的法律解释技术,司法是法律实现的关键,而司法权的行使离不开法官,因此,法官的法律解释权限应当通过制度予以保障和规制.  相似文献   

12.
我国正式法所规定的法律解释只包括立法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两种,其实质都为广义的立法解释,这显然与法学方法论研究者所讨论的法律解释即法官解释大相径庭。尽管立法解释与法官解释在涵义、性质、解释主体、对象和目的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两者各有其独立的存在价值,并且二者在司法过程中可以实现衔接与合作。此外,立法语言的准确性以及立法解释调整范围的广泛性等也都证明,法官解释无法取代立法解释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法官的判决若要为当事人所接受,必然要求法官在判决中对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予以充分的解释、论证,而法官在处理案件中进行的法律解释,是从技术、方法层面上来理解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不同——其具有准立法色彩。以拉伦茨具体方法层面的三个部分为蓝本——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法律的解释、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但权力的行使不是完全自由、不受限制的,其要受到一定的约束。  相似文献   

14.
法律是一种不断解释性概念,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作为法官释法的两种不同的司法哲学,司法克制抑或司法能动的分歧集中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近年来,司法能动备受学者推崇,但也常被误读或曲解;实践中深受法官青睐,却多为之所滥用,甚至被异化为掠夺和扩张法律解释权的武器。当务之急,法官应当奉行司法克制,尊重并认真对待规则,依据法律文本的含义解释法律,审慎地建构裁判规范。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解释学并不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人民法院对各种解释方法的选择不是智识性的,而是策略性的。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否定法律解释方法的作用,特别是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作用。为确保法律解释方法得到正确运用,当前各级人民法院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作为办案指导,另一方面要拓展生效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的广度与深度。而从长远来看,则需要改革完善法官制度,建设一支职业化与民主化相结合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律中有关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存在模糊和空白,需要运用解释方法明确法律的涵义、填补漏洞.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应一味保护承租人,也应保障所有权人的处分权和收益权.这体现在个案中对"同等条件"进行解释时,不应仅解释为价格相同,要将影响交易和价格的因素都考虑在内;裁判时不应一概判令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买卖合同,应顾及所有人的意思自由.实践中,尽管解释是法律适用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基于我国法制现状,为避免、减少法官在法律解释时的随意性,应通过最高院定期总结、公布典型判例、提供立法建议、进而完善立法的方式来规范法律解释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7.
司法裁判中的演绎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过程中的演绎推论,是指裁判者依据既定的法律规则和形式化的推论过程,在法律规范与个案事实之间建立起一种必然的涵摄关系,并借此得出一个正当的个案裁判,以实现和维护形式法治.但演绎推论预设的两个适用条件:法律体系的公理化和法律命题的形式化,在实践中往往是成问题的.演绎推论对规则和逻辑的倚重,会使裁判者过于墨守现有的规范,并导致法律趋于僵化和保守.虽然作为辅助手段的法律解释能够消除推论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但囿于演绎推论对评价和实质性理由的排斥,其功用也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18.
关于法律解释的诸多争议,大部分应归咎于法律方法体系的混乱。因而,重构法律解释的关键在于为其在方法体系中寻找合理的定位。一方面,法律方法体系的建构必然暗含"裁判理念",它从根本上决定了法律解释是服从立法者抑或主张创造;另一方面,解释方法置于法律推理的理论框架下,将其与背后的实质性依据(理由)紧密结合,最终转化为围绕相关证据的"论辩",不仅突显了其方法论意义,也理顺了与其他方法之间的关系。基于此,法律解释应做"减法"的课业:放弃对法律适用的"正确性担保"、设定解释方法运用的限度、清理解释方法清单,并致力于开发"解释规则",增强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9.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方法的基础与核心。一般的文义解释是按照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和通常使用方式进行的解释,一般通过在立法与法学研究中对法律概念进行定义,对法律条文的语法与句法进行界定、解析完成。具体的文义解释是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时,一般文义需与案件个体情况相结合,通过参照其他解释方法而确定法律文义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20.
法官的法律解释是弥合法律的确定性与法律的合理性之间矛盾的重要方式,其有利于克服法律的僵化,使法律回应社会的实际需要.同时,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法官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而可能陷入恣意.因此,本文认为必须构筑完善的法官遴选制度,要求法官恪守程序规定,为自己的解释结果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