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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62 毫秒
1.
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数罪处断,首先必须厘清黑恶势力犯罪的数罪关系,然后才能选择恰当的数罪处断规则,做出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处断.黑恶势力犯罪的数罪关系可分为有关联的数罪关系与无关联的数罪关系.有关联的数罪关系包括法条竞合关系、想象竞合关系、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而无关联的数罪关系是指不存在这四种关系的数罪关系.对于无关联的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而对于有关联的数罪,一般不数罪并罚,应根据具体的数罪关系形成的罪数形态确定处断规则.  相似文献   

2.
有关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主要存在着"从一重处断"说、"从一重重处断"说以及"数罪并罚"说之争。在立法及理论上,实质的一罪说和实质的数罪说均有主张"从一重处断"或"从一重重处断"的观点,但都存在着逻辑上不能自我证成的缺陷。分析学说争论的原因,除了想象竞合犯的罪数本质之外,禁止重复评价、全面评价等体现责任均衡的原则影响着想象竞合犯处断原则的确立。想象竞合犯在本质上是实质的数罪竞合,因此,采取单一刑罚制的处断方式并不合理。对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处断,不仅是量刑客观性考量的结果,而且能够更好地体现责任衡平,理应为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3.
牵连犯处断原则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牵连犯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和双重处断原则,均与牵连犯的罪数本质不相符合。牵连犯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为数罪,基于刑法学和刑事法律的发展规律,对于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不仅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我国现行刑法的立法精神及其发展趋势,而且有助于摆脱理论困境、解决司法难题,实现我国刑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通说罪数形态之中,吸收犯是一罪的形态之一。但由于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对吸收犯的吸收关系、吸收关系的类型等存在不同理解,使得吸收犯的理论异常混乱,也导致吸收犯与牵连犯、连续犯等相关罪数形态界限不清。若将成立吸收关系的两行为界定在特定的同质行为之间,即同一犯罪过程中完成行为与未完成行为之间以及同一共同犯罪中的主行为与从行为之间,则吸收犯与牵连犯、连续犯之间就不存在交叉混淆的现象。此时,吸收犯也不再是处断的一罪,而是实质的一罪。  相似文献   

5.
犯罪构成标准说作为罪数判断的基础这一观点更为科学,应当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以及犯罪客体重合性来判断罪数。像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   

6.
通说对于罪数评价标准采"犯罪构成说",而对想象竞合犯进行罪数评价时却偏向"行为说",标准相左的罪数评价导致混乱且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数的全面评价原则。改变理论困境须在罪数评价上真正坚持"犯罪构成说":在法无特殊规定时,保持评价罪数与处断罪数的一致性,即对想象竞合犯评价为数罪,除刑法和司法解释例外规定需要"从一重罪处断"的情形,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7.
牵连犯、吸收犯均是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的处判一罪形态概念.牵连犯应界定为行为人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又必然构成其他犯罪的犯罪形态.吸收犯应是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独立意义,仅按吸收的犯罪行为处断的犯罪形态.两类犯罪形态的区分以罪质数为准.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分别是准确认定牵连犯和吸收犯两类犯罪形态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8.
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基于数罪侵犯数客体而触犯数罪名的犯罪形态 ,本文着重从概念和特征上把它与牵连犯、法规竞合犯、承接竞合犯加以区分辨认 ,论证了想象竞合犯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及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想象竞合犯通常被认为是形式上的数罪、实质上的一罪,也有学者认为其是形式上的数罪、科刑上的一罪,尽管存有差异,但两者都主张对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但是,仔细分析这两种观点,可以发现它们是概念不清、逻辑矛盾的产物,都存在混淆概念、肢解犯罪构成或者是逻辑前后矛盾的问题.事实上,想象竞合犯并非形式上的数罪,而是实质上的数罪;对它的处断原则也不宜按照传统"从一重处",而应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0.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所涉及的罪数形态主要包括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伪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成立牵连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成立法条竞合,两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符合想象竞合的特征。  相似文献   

11.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学界、司法界普遍认同的罪数判断标准。但事实上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按照犯罪构成应该具有的要件来判断“一罪还是数罪”,在理论及实践上造成了很多困惑。本文从分析造成困惑的原因出发,提出了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判断罪数的观点,主张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是个疑难问题,特别是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又以此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出售的行为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牵连犯的认定,需要认真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3.
数额犯的本质是通过犯罪数额显现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数额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情节,在我国刑法中,数额不仅包括犯罪起点数额,而且包括法定刑升格数额。由于连续犯和同种数罪在通常属于处断一罪,这就使得累计数额成为必要,但由于多次犯罪行为有的存在未遂状态,计算犯罪数额时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同时犯罪的停止形态也成为变质疑之处,进而导致司法实践的量刑出现差异。以累积性犯罪数额为前提,综合整体既遂说和整体未遂说,可以克服各自缺点,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4.
想象竞合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通说基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主张择一重处断,但由于想象竞合犯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所以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想象竞合犯应分情形进行不同的处罚:择一重罪处断、择一重罪从重处断或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5.
论牵连犯     
牵连犯是罪数形态理论中的一个让人倍感困惑且复杂的问题。目前只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承认牵连犯,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牵连犯。虽然目前存在牵连犯的存废之争,但是牵连犯在罪数形态理论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为了准确把握牵连犯的内涵,应当以折中说为标准来具体分析某些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牵连关系。在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上,应当以从一重处罚原则为主,以数罪并罚为辅。  相似文献   

16.
“碰瓷”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碰瓷”行为的罪数形态问题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所触犯的罪名的多少.在“碰瓷”案件中行为人一般只构成单一的诈骗罪,不存在数罪,因此也就不构成想象竞合犯或牵连犯。所以,一般情况下“碰瓷”行为只构成单一的诈骗罪。对“碰瓷”行为进行正确定性,不但是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前提,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7.
在对证券犯罪的认定时,正确区分数罪和一罪具有重要意义。对证券犯罪中的连续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吸收犯等不典型一罪的复杂情况,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8.
牵连犯因行为人主观意思上的牵连或者客观行为上的牵连而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轻刑化”理念,“牵连关系”的界定应该采用较为宽泛的标准——主观和客观择一说;牵连犯之“轻轻重重”的犯罪属性,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础理念相暗舍;对于牵连犯之处断要“宽严相济”,即牵连犯之定罪要从宽——择一重定罪而不是数罪并罚,牵连犯之处罚要从严——“择一重从重处罚”而非“择一重处罚”;牵连犯“择一重从重处罚”应该统一规定于刑法总则之中,并删除所有刑法分则关于牵连犯之具体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19.
结合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以及结果加重犯不属于数罪形态 ,它们的构成和彼此之间的区别容易引起争议和造成一些模糊认识 ,为此给以辨析  相似文献   

20.
阐述了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性质在我国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的三种不同观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定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定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通过对三种不同的观点的透彻分析和理论探讨指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性质以及按盗窃罪和牵连犯处断不妥,应定为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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