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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忠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9(4):91-94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作为的法定职责 (或职权 ) ,应当履行且有可能履行而消极地不为的行为形式。构成行政不作为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要件 :主体为行政主体 ;主观方面具有过错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主体负有积极作为的法定义务而消极的不为。行政不作为具有违法性、单方性、法定义务的作为性以及行为方式的消极性四个方面的特点。它有抽象行政不作为和具体行政不作为、不行使法定职权的行政不作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两种基本的组合分类 相似文献
2.
张忠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2):26-32
界定不作为有存在论和规范论两种基本进路,在现代法治语境下,从规范论的角度,行政不作为较为合理的定义应为: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政行为。着眼于有效规制行政不作为行为以及构建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体系,对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区隔为抽象行政不作为和具体行政不作为、中请行政之行政不作为和职权行政之行政不作为两种主要的对应分类。道义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任体系的三种基本类型,其中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具体形式。 相似文献
3.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一直以来都被作为相同的行为对待,但是两者在含义、性质、构成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只有准确界定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精确分析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外延、内涵、性质以及它们的构成,并加以区别对待,才能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28-33
当前行政乱作为现象趋于减少,而相对隐性的行政不作为现象有抬头之势,影响了政令畅通,造成了社会危害。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态主要有迟延履行法定职责、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申请不予答复或逾期答复、对行政相对人申请要求作为不到位或拒绝履行、不按约定履行行政契约或行政承诺中的行政义务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应科学设置政府职权职责、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典、完善对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救济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完善监督制度等,以期达到预防与遏制行政不作为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张忠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7,(2):64-69
行政执法不作为是指行政执法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政行为。其具有违法性、法定义务的作为性、行为方式的消极性以及单方性四个方面的特点。抽象行政执法不作为和具体行政执法不作为、申请行政之行政执法不作为和职权行政之行政执法不作为是行政执法不作为的两种基本组合分类。认定行政执法不作为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Ζ 后果十分严重.但目前尚缺乏有效救济.本文从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提出应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并对提起公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范围、前置程序、行政不作为公诉的提出、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讨论,以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7.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依申请的行政许可不作为现象得到有力遏制。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依职权的行政许可不作为现象仍比较严重。从制度层面建立、完善刚性的机制,是遏制行政许可不作为现象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行政承诺不作为是行政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行政主体自己依据职权创设的产生公众信赖的积极义务。当行政主体不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势必会造成政府诚信危机,影响服务政府的构建。因此探讨行政承诺不作为的救济途径,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现实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朱新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31(2):80-87
行政不作为违法以现实的行政作为义务存在为前提,以行政主体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为必要。怠于行使自由裁量作为义务的行为只要违反合理原则即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因行政不作为违法造成相对人损害,只有在相对人具备公法上请求权时,方有可能成立国家赔偿责任。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必须区分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分层次考察,其中行政不作为违法作为损害产生的原因力是从行为的社会意义角度理解的。 相似文献
10.
毕可志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5(2):174-179
为了对不作为行政违法实施充分有效的救济 ,应扩大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范围 ,将损害公共利益的不作为行为、抽象的不作为行为和损害相对人权利的各项具体不作为行为 ,都纳入司法救济 ;同时应将行政内救济优先、司法救济最终、救济机构地位独立、社会干预、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等原则 ,确立为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原则 ,并且 ,确定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方式应该是 :宣告不作为行为是行政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赔偿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黄先雄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而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时,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各国有不同的规定,英、美、法等国家主要规定了如下几种责任形式,即颁发强制令,强制行政机关执行;以藐视法庭罪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我国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责令履行;确认违法;行政赔偿责任;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相对于英、美、法等国家来讲,我国还需要从立法和执行制度方面加强和完善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2.
夏瑜杰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4):70-75
按照社会契约与人民主权理论,政府有义务依法履行人民委托的公共权力,因此如若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履行其职责并导致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则国家需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问题较为复杂,此次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未能将其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对于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特别是其构成要件等关键课题尚需学界的进一步努力。 相似文献
13.
行政不作为是我国政府的顽疾,从现代政府治理的视角看,行政不作为是行政部门及其人员不能适应或者不愿适应现代政府治理理念与模式,缺乏现代公共精神,不讲现代职业道德,缺乏现代政府治理的基本知识、技术与能力,有意或者无意不履行行政职责,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不良甚至错误的观念与行为。治理行政不作为,必须以现代政府治理理念推进思想文化领域的变革,创新治理理念,构建新型治理思维模式;培育现代公共行政精神,实现政府治理的公共理性复归;加强完善行政职业道德体系建设,促进职业道德体系的制度化、法治化,提高行政职业道德素质。同时,加强政府行政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知识的学习和治理技术工具的运用能力培养,提高治理主体的素质和能力。 相似文献
14.
潘晓宁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6(2):102-105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现象也越来越受人关注,虽然行政不作为的违法不如行政作为的违法来得明显,但其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的损害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实践中,行政不作为的提法尽管已被法律界普遍接受,但从立法的角度并没有对行政不作为有足够的重视,甚至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也难以找到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害所应有救济措施,即便是对行政不作为的定义法律界也有各不相同的解释。本文仅就行政不作为的界定以及对行政不作为违法的救济可以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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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张忠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2):35-40
行政不作为的政治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领导成员因自身或下属行政不作为而应承担的政治上的不利后果。该责任源于人民主权这一宪政基本原理,同时,政治—行政二分理论和官僚制理论也为其提供了理论注脚。国外行政不作为政治问责的常见形式主要有公开道歉、引咎辞职、职务罢免,主要问责机制有质询机制、辞职机制、倒阁机制(罢免或撤职)、选举机制等。完善中国的行政不作为政治问责制度,落实行政不作为政治责任,必须实现行政不作为政治责任的法制化,同时应健全以异体问责机制为重点的行政不作为政治问责机制。 相似文献
17.
立法不作为基本理论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不作为是立法者负有宪法上的立法义务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一种现象,一般说来它有三种表现形态,各种形态的立法不作为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法律漏洞。立法不作为的成立要件有二一是立法者受宪法委托负有制定法规范的作为义务;二是存在立法者不履行其立法义务的情形。在宪法解释机关运用释宪权来对因立法不作为所造成的宪政秩序顺畅运作的障碍进行补救时,必须遵守因释宪权与立法权在权力划分基础上的界限而受到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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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确认违法判决存在“适用要件解释不同”和“与其他类判决衔接适用不当”的内外双重困境。《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第1项和第2项应适用于被告作为违法的情形,第3项应适用于被告不作为违法情形。在与其他判决衔接时,针对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仅作出履行判决而不适用确认违法判决,体现履行判决的优先性,同时在判决理由部分对被告的行政不作为作宣示性否定评价。针对被告作为违法情形,基于利益衡量、撤销意义缺失和及时救济环境公益考虑,应慎用撤销判决,适用具有补充性的确认违法判决,同时亦应体现确认违法判决较之补救措施判决的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20.
欧元军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0(4):14-17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行政职责的义务而不实施的违法行政行为.而建立与加强对行政不作为的立法监控是减少行政不作为产生的有效方式.立法者应考虑从行政程序原则、行政程序制度等方面来实现这一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