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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对康德普遍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论述,分析了康德普遍道德法则形式上的重要性,指出了康德道德法则的意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要明确责任义务,强化道德自律,内化道德信念,发扬道德理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康德以意志自律原则为中介把道德和自由意志联系起来,本质地确立了作为立法者的道德主体的尊严和价值,他的法权理论来自道德的形而上学演绎,权利的普遍法则就是普遍自由的法则,从而为政治自由和平等奠定了先验的、无条件的道德基础。康德的社会正义学说体现了他试图统一道德与政治的理想,但抽象性与现实性的矛盾、逻辑与历史的矛盾是他的二元分裂的哲学本身所不能解决的  相似文献   

3.
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体系以自由为基石,强调理性本身的终极目的和意义,在理性被工具化的启蒙时代凸显人的尊严和价值是其思想体系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存在者,与其它非理性存在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基于自由的道德法则。道德法则的存在以及相应的道德责任的追究是人的尊严的体现。所以,人的尊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普遍立法,人是目的和意志自律。  相似文献   

4.
道德原则可否建立在人的经验和情感的基础之上?如果经验和情感不具有普遍必然性,那何种因素可以给道德原则提供普遍必然性基础?与功利主义者不同,康德认为道德原则应是先验的法则,这种先验法则由纯粹理性所订立,而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的人,是这一法则的立法者之一。因而要理解康德的道德哲学,就需要厘清作为人的道德主体与纯粹理性和道德法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在康德那里,义务是动机性与约束性的统一。一个出于义务的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必依之而行的准则,准则的标准是道德法则。法则具有普遍必然性和强制性,因此,义务也就具有了规范性。义务的动机性来源于义务本身。出于义务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行为,正当性是行为的理由;那么,义务就是行为的理由,同时也是行为的动机。出于义务的行为的正当性在于它所依据的准则内在地具有可普遍化的法则的形式。法则还要借助于意志本身而起作用,这样才能实现义务的动机性与约束性的统一。统一的意思表现为意志自己给自己立法,并同时愿意去遵守那个法则,这就是意志自律;这样自律便成了义务唯一的可靠的来源,因为它不仅实现了准则与法则的统一、规范性与动机性的统一,并与道德的普遍法则结合起来,从而高扬了人的主体地位,实现了人的自由。  相似文献   

6.
为确立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依据纯粹的实践理性批判,康德扭转了西方关于道德法则与善恶概念之间关系的传统观点,即:不是传统所谓的善恶概念决定并产生道德法则,而是道德法则蕴涵并决定善恶概念。由此,康德的道德哲学具有以下之特点:一、善恶最初只是消极的存在概念,其内涵与意义产生于理性自己确立道德法则之后。善恶概念的本来意义只是相对于意志及其支配的行为而言的;人性无善恶,唯一无条件善或恶的只是自律与否的意志。那种认为康德主张人性本恶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的。二、强调善恶概念与福祸概念的区别。福祸概念不仅不是善恶概念产生的基础和依据,而且它们与善恶概念之间没有必然性的联系。三、通过强调纯粹的、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产生之根据和基础的意志自由,康德高扬了人的自足性的价值与人格尊严,表达了对当时的作为启蒙运动精神重要内容的理性崇拜之肯定。  相似文献   

7.
道德法则必须具备绝对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这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前提预设,也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根本观点。由于坚持道德法则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幸福论的伦理学就被排除,自由这一理念作为理性的事实得到了证实。但是,是否有这样的法则存在,以及这样的法则是否具有实践意义,围绕这些问题,人们长期争论不休。研究表明:康德预设了意志自由和目的王国,也就预设了道德法则的普遍必然性。而对于普遍必然的道德法则的意识,又反过来验证了自由的实在性。作为行为准则道德性的评价和选择标准,康德的道德法则既强调了理性的优先性,又保留了经验的开放性,为道德实践行为的创造性、乃至于为哲学自身的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相似文献   

8.
康德伦理学的当代研究者大多倾向于把“立法”和“自律”看作一回事,进而在实义上将“自律”解释为“意志的自我立法”,这难以回应平卡德提出的“康德悖论”。实际上,这两个术语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立法”更适于被看作一个类比概念,充当“自律”的类比解释。类比解释依据的是类比双方的一种完全的相似性,但不能在类比中把一方的特殊性质转移给另一方。然而,“立法”与“自律”的相似性并不在于“法则以何种方式产生”。康德曾明确指出:意志主体不是法则的创作者,只是法则的约束性的创作者。道德原则是意志自身固有的原则,道德诫命是意志依据其固有原则的必然判断。在这两个层面上,意志都不能在实义上为自己立法。因此,“立法”与“自律”的相似性仅仅在于“服从自己的法则”或“受到自己法则的约束”。类比解释更加契合康德作为必然性的自由观念,还能使“康德悖论”自行消解。  相似文献   

9.
作为康德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意志被认为是道德行为形成的前提,是人约束自身,为自身立法的内在根据。没有自由意志,就不可能形成自愿自觉遵守规范的道德意识。康德正是通过自由意志为自身行为立法,在实践理性的指导下追求作为至善的善良意志,并以此为基础建构普遍遵守的道德律,产生符合人自身的道德自律的行为,使真实的自由成为可能。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及其自律行为的道德生成,扭转了功利主义利益至上的社会风气,为人们生活中的自主选择,规范自身的行为,确立现代道德价值体系,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  相似文献   

10.
康德道德哲学的精粹在于其实践法则学说.他希望通过根源于本体界的纯粹理性来制定绝对的、普遍的、纯粹形式性的道德法则,以给人们的行为以绝对的道德价值的指导.但是,康德的实践法则学说存在着内在困难,应该在公共伦理学的领域加以应用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康德是一位真正文如其人的思想家。“普遍的立法形式”、“人是目的”、“意志自律”是康德的三条“道德律令”。虽然康德的德性论有过于理想化、抽象化、形式化诸方面的缺点 ,但是不影响其在伦理、思想史、哲学家思想史上具有卓越的地位 ,不影响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2.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通过对自由的现实性与道德法则的可能性的演绎,说明道德法则乃是人们必须无条件遵循的基本实践原则.道德法则(实践性的先天综合判断)的主词“绝对善良的意志”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善良意志,即神圣的理性存在者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善良意志.联结定言命令的主词“绝对善良的意志”与谓词“其准则总是能把自身视作普遍法则而包括在自身之内的意志”的第三者就是纯粹意志的理念.在实践视角下的自由是理性存在者根据自由理念及与之一致的道德法则理念而行动的能力.人的理知世界的成员身份与纯粹意志使人意识到理性存在者无与伦比的崇高性,纯粹实践理性(亦即自律的能力)就是具有最高的尊严和价值的自在目的,因此,有自由的有限存在者应当遵循定言命令.自由和道德法则理念都指向超验的本体世界,唯有在实践的意义上才获得了实在性.康德开辟了独断论形而上学与主观主义怀疑论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先验观念论的道路,确立了批判的、建构性的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13.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通过论证意志自由和理性自律,展现了其理想道德人格的本真精神;从意志自由的逻辑起点到理性自律的至高点,再到自由和自律统一的内在人格魅力,展现了成熟自觉的道德人格的深刻内涵,赋予人以无上的人格尊严.康德道德人格理论在现代中国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通过论证意志自由和理性自律,展现了其理想道德人格的本真精神;从意志自由的逻辑起点到理性自律的至高点,再到自由和自律统一的内在人格魅力,展现了成熟自觉的道德人格的深刻内涵,赋予人以无上的人格尊严。康德道德人格理论在现代中国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普通观念中的守法是被迫守法,康德对此是不能容忍的。他区分了自然法则和实证法则,并指出:一旦理性先天地认识到了自然法则,那么,就具体的人而言,在内在层面,该自然法则对他而言就是一个自然法权,当他在内心意识到部分外在法则(自然法则)同时也是自己的自然法权时,他只要内在地运用道德律,将行动的准则变成一条普遍的法则,对他而言,自己的行为就是一个“出乎义务”的行为,在守法层面被迫守法就被颠转为自律守法了。  相似文献   

16.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找寻伦理学最高原理的出发点,他认为善良意志是理性的真正使命。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律的最高法则,具有普遍必然性。目的王国是康德伦理学体系的最高点,是康德的道德理想。康德伦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性主义的价值观,指引我们追求目的王国,追求至善,这无疑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筑中国梦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来源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问题。一般认为,康德道德形而上学有两个来源:一是休谟;二是卢梭。康德在对休谟的“因果大原理”分析与批判的基础上明确区分了“自然”与“自由”,从而为“道德”提供“地盘”;卢梭社会契约论展现出来的“普遍性原则”和“自由原则”促成了康德对先验纯粹的“道德法则”与“意志自律”原则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建构。除了休谟和卢梭,莱布尼茨也是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重要来源,其理性灵魂单子的“自发性”与“自决性”思想开启了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自由”理论---“先验自由”与“实践的自由”。  相似文献   

18.
康德具有丰富的道德教育思想。他认为道德教育的本质是一种自由教育,其目的在于培育具有主体性的自由人,关注的是人的健全人格,主张人为自己立法。但是,在康德看来,在道德教育中又不能缺少强制,要通过强制来消除人的动物性和野性,从而使人产生规则意识,人服从自己为自我制定的法则,就是实现了强制与自由的统一。道德教育是一种自律教育,其核心就是培育人的责任意识,即人运用自己的理性,意识到作为一个人应该去做什么,发现行为应该遵循的法则,并依据法则而行。但是康德对榜样的作用又不是全然拒绝,尤其是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他认为榜样教育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实验的对象和例证,青少年可以运用自我的理性,通过道德榜样的行为实践来发掘出一些义务法则。  相似文献   

19.
以"义务和道德法则的普遍理念"为视角阐明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可以从康德的原著中直接把握到的基本线索;从试图应对现代性问题出发,借助对"义务和道德法则的普遍理念"的阐明,康德建构了一套关涉"目的论"和"自由"的道德学说;这一学说有其重大的理论意义,但也有其基本的理论限度;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和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则为我们认清这一限度提供了巨大的理论价值,也为我们审视当下社会文化的基本状况和建构合理的新的生活方式起到了重大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20.
康德伦理学关注于西方哲学传统中的意志自由问题,并围绕着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而展开探讨。自由体现于人的道德实践,从自由概念可引申出普遍的道德法则,其基本思想有助于理解当代关于普遍伦理的争论。在人学的层面上,康德伦理学弘扬以人为目的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人类的永恒主题———对自由的追求。这对于反思当代社会的异化状态,寻求人类的合理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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