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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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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价值推理的方法及其公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继成 《东岳论丛》2005,26(1):93-100
在法律推理过程中,人们可以通过行为使结果“出现”(由无到有)、“保持”、“消失”(由有到无)的变化来发现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并通过对之进行行为功利、准则功利或系统功利的价值评价,从而就会发现生活事实的法律意义,使生活事实转换为法律事实。事实到价值的判定公理、价值到善恶以及善恶到规范的转换公理填平了事实判断与规范判断之间的逻辑鸿沟,实现了由事实判断向规范判断的过渡,打通了事实判断向规范判断转换的逻辑通道;价值强度公理和选择公理有效地解决了法律推理中的价值冲突问题。这些方法和公理就是法律推理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正当性的逻辑根据,就是从案件事实之“是”推出当事人之“应当”的逻辑机制。  相似文献   

2.
王玲芳 《天府新论》2020,(6):101-109
涵摄模式下的法律论证要针对特定的案件事实寻找最密切的法律规范,不能用抽象的法律原则代替法律规则,从而向一般条款逃逸。在连接法律规范与客观事实时,要符合形式逻辑和价值判断的要求。形式逻辑要求法官在裁判时尽最大可能陈述大小前提逻辑的展开,寻找涵摄的中间项;价值判断则构建了规范与事实实质上的同一性,确保裁判结论的可靠性。基于司法裁判的特点,法官进行的法律论证需要受到限制,包括论证的具体性和论证克制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事实推理是建立法律推理小前提的推理,目的在于查明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阐明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法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必须通过事实推理,对提交法庭的证据进行一系列判断,判断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大小.法官的判断主要包括合法性判断、真实性判断和意义判断.所有这些判断均离不开逻辑推理,特别是对证据的可靠性判断和充分性判断,完全是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推断.判断证据的可靠性,主要有经验方法和逻辑方法.  相似文献   

4.
贾焕银 《东南学术》2007,(1):120-126
法律所达致的秩序与法律自身规范、事实逻辑自恰性的同一是法律安全的基本内涵.在全球化背景下,法律自身安全在具备自恰的规范逻辑结构独断属性的前提下,还应当建立与社会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国家秩序和全球秩序的构筑过程中,只有在一个具体的理想图景指导下,在多元规则整合和多元主体契约性商谈基础上,实现秩序维持力量由强制力向约束力的转变和主权的契约性面向,才能达致全球化视阈下的法律安全.  相似文献   

5.
聂长建  李国强  徐鸿 《兰州学刊》2009,(10):129-132
“杀盗非杀人”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是法律命题而非逻辑学命题,从逻辑学的角度来批判这一命题犯了方向性的错误。这一命题并非否认“盗是人”这一逻辑问题,而是强调“盗亦或非盗(人)孰应当被杀”的价值问题。由于价值判断是法律推理的灵魂,形式逻辑与价值没有关联,法学的涵摄推论不同于逻辑学的涵摄推论,“杀盗非杀人”这一在逻辑上不真实的命题在法学上是成立的,只有从法律价值判断的视角才能理解这一命题的意蕴。  相似文献   

6.
贾焕银 《学术论坛》2006,(5):116-120
法律安全是法律所达致的秩序与法律自身规范、事实逻辑自恰性的同一。在法律全球化背景下,法律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下的国家秩序,而且包括拓展了的全球秩序和深入了的民间秩序;法律自身安全在具备自恰的规范逻辑结构独断属性的前提下,还应当建立与社会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国家秩序和全球秩序的构筑过程中,只有在一个具体理想图景指导下,在多元规则整合和多元主体契约性商谈基础上,实现秩序维持力量由强制力向约束力转变和主权的契约性面向,才能达致全球化视域下的法律安全。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种基本的理性能力,推理是人对必然事物和可能事物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人作为面向未来事情的存在物,是必然要进行推理活动的。对必然事物的判断构成事实推理,对所愿事物的判断构成价值推理,即实践推理。事实推理以万物循以产生的规律为基础,实践推理以万物应该循以产生的规律为前提。而在实践推理的限域内,有以追求快乐和幸福为目的的实践推理,称之为价值性的实践推理;有以考量观念和行为正当性为旨归的实践推理,可称之为正当性的实践推理。不同的社会结构类型决定着价值性实践推理的强弱,也决定着两种实践推理何者优先的客观逻辑。任何时候都有实践推理,但在一个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推动的全面生产与消费的社会环境下,实践推理又有其独特的功效:对欲望而言,实践推理具有激发效应;对意义来说,实践推理有扩展效应。于人类而言,从有限的价值中扩展出无限的意义来,追求合理而和谐的实践推理才是我们所主张和坚持的。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辩护中的法律论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整体上说,刑事案件的审理是一个演绎推理的过程。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质证确认案 件事实,构成小前提;根据确认的案件事实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是为大前提;法官根据大小前提做出的 法庭判决,即为结论。法律逻辑称这一过程为法律推理。但是,因角色制约,辩护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 权益,在庭审中却是首先确定结论命题,然后反驳控方小前提,选择利己大前提,以实现所拟定的辩护目 标,这种逻辑活动通常称为法律论证。本文分析了辩护律师进行法律论证的步骤和逻辑模式,并且给出了 辩护律师综合运用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的辩护过程图解。  相似文献   

9.
法律结论的确定性问题在法律理论与实践中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结论的确定性是逻辑科学和法律科学从而也是法律推理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形式法律推理是保证法律结论确定性的基本手段,而实质法律推理和非单调法律推理是必要的补充.其共同的价值目标是从不确定性中寻求法律结论的相对确定性.  相似文献   

10.
刑法解释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解释是解释者采纳社会大致可接受的价值判断标准,并考虑社会需求而进行价值判断的结果,因而具有主观性。但刑法解释所依据的法律文本和法律事实是客观的,得出的结论也是解释者的主观判断客观化的产物,因而刑法解释又具有客观性。刑法解释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过程,是受刑法法律文本与法律事实制约的刑法解释者的主观创造性活动。  相似文献   

11.
法官裁判说理时需要辨别推定和法律推理的概念和适用方法。推定中的基础事实与假定事实之间是一种常态联系,并不像法律推理一样注重逻辑性,不能由法官随意确立这种关系,应由立法机关基于政策性考虑来设定。因此,法官在实践中应当慎用事实推定。  相似文献   

12.
法律中实践推理的内涵及其运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践推理是法律推理方法的综合指标 ,也是认识和完善法律推理的重大课题 ,具有实践性、逻辑性和方法论等特质。法律领域中的实践推理以法哲学和法律社会学为理论基础 ,以对规范的分析和判断为推理客体 ,以权利义务为思维方式的焦点 ,以体系化、安全性为评判标准。实践推理的适用对象、构成要素和运行过程是在逻辑推理和经验的基础上的理性选择的三个方面 ,实践推理的基本范式体现为法官直觉、知识背景、逻辑结构和思维等四个部分。实践推理运行从观念中的目的开始 ,经过主体的法律思维活动 ,最终达到理想的判决结论 ,以此达到控制法官恣意的理性目的  相似文献   

13.
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与逻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第一,法庭论辩是逻辑学产生的重要源泉;第二,逻辑是法律体系赖以建立、发展的重要基础.逻辑对于法律的意义包括:第一,逻辑为法律思维提供了基本的知识表达形式;第二,逻辑所提供的严格的推理、论证规范为法律共同体内的法律论辩提供了理性交往的平台;第三,逻辑为法律思维的正确性提供了形式的评价标准.长期以来对逻辑的批判实际上建立在对逻辑误解的基础之上.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第二,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一种思维形式分析方法;第三,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不完备的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法律物权与真实权利人的事实物权经常不一致。在法律上对不动产物权归属进行判断应当以登记公示为原则,以事实认定为例外,有限度地承认事实物权并予以保护。对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冲突的协调与保护应采用区分界定原则,以是否存在交易第三人为基础,判断事实物权与法律物权的优先地位,并完善相关制度,给与事实物权人不同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5.
法律是应该成为一个现代社会中人们信仰的对象的,而要想让法律成为人们信仰的对象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法律信仰的逻辑起点,这个起点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执法事实。这个起点对于实践逻辑来说,既是开端又是结果;执法造成执法事实。而执法事实既是执法的结果,又是法律信仰土壤培育的起始。法律信仰的目的是在一个社会中最终实现法制建设,法制建设和法律信仰又是互为表里、互为前提的,法制建设是要依靠一整套的逻辑体系来做保证的,这套逻辑体系就是实践逻辑。实践逻辑包括结合实际的立法,公开透明的执法,良好的法律文化氛围等各个逻辑环节,这些环节是相辅相成的。实践逻辑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逻辑诉求。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法学和逻辑学的角度研究了民事司法中的经验推理.主要观点是:经验是人们所认同的基本常识,是社会生活中反复出现的常态现象,当法官运用经验性命题为推理理由,以确定案件事实和寻找法律依据的时候,法官就在使用经验推理;民事司法中,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自由心证"、法律适用中的"类推适用"和"判例法"都是经验推理的运用.  相似文献   

17.
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逻辑”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法律逻辑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法律推理。不过,它关心的主要不是法律推理的形式结构,也决不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法律推理的构建活动,即它的前提如何建立的问题,涉及的实际上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思维方法和思维技巧问题。  相似文献   

18.
试论法律论证的概念、意义与方法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法律根本上是说理,说理离不开论证.法律论证是通过合乎逻辑、事实或理性的方式来证明立法意见、司法决定、法律陈述等有关法律主张的正确性和正当性.正确的主张是建立在正确的判断标准和推理过程之上的,推理问题主要涉及形式逻辑,而判断标准作为法律推理的前提则是形式逻辑本身无法解决的,所以,提出法律论证的概念,其目的就是克服法律推理中形式逻辑的局限性,考察作为推理前提的规则本身的正当性.相应地,法律论证首先必须确立论证的优先规则,进而根据优先规则,通过正当的法律语言使用规则和程序,证明相关主张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9.
论法律事实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律是由权利和义务所构筑而成的逻辑规范体系 ,然而 ,一切权利和义务 ,进而 ,一切法律规范 ,都可以还原为事实问题。因此 ,法律事实是纯粹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但自表面看 ,似乎纯粹法理学除了研究规则 ,便不涉及任何意义上的事实问题 ,从而它只是一个法律社会学的问题。我们认为 ,其实不然。因为任何法律规则都不过是既成事实的语言 (文字 )表达而已。法律所反映的 ,只是“事物的法的本质”[1] ,规则存在于事实当中 ,而不是相反。因此 ,我们存在的事实决定着我们的法律选择 ,同时 ,我们的法律选择只有作用于我们的存在事实中时 ,才…  相似文献   

20.
逻辑中的形式推理和非形式推理广泛应用于司法判决中,逻辑对于司法判决是必要条件。但法律形式主义拔高了逻辑在司法判决中的作用,法律现实主义贬低了逻辑在司法判决中的作用,其都是极端片面的认识。实际上,逻辑在司法三段论的推理形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其具体内容,如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和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中,逻辑的作用却是有限的,需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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