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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本文通过对UCP600对相符单据规定,从"单内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惯例相符"四个方面详细地论述了单据制作的要求和要领。  相似文献   

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31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部分支款/装运与分期支款/装运的审核标准。但在实务中,由于翻译和理解上的分歧,容易引发争议。为了厘清"部分装运"和"分期装运"的内涵及装运与支款之间的关系,在总结分歧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通过解读国际商会相关的咨询答复意见及有关交单和支款的规定,分析了UCP600第31条和第32条的适用情形,旨在为受益人正确把握信用证结算下的装运和交单提供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3.
讨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UCP600)中14条b款审单时限的合理性问题,比较UCP400及UCP500并结合案例,对UCP600相关条款修改的主要内容及其利弊进行剖析后认为,5个银行工作日的审单时限仍值得商榷;银行3天内审单完毕即为合理;对于4-5天则应证明其合理性;"安全条款"(safe harbor)的设置应值得重新考虑和采纳。在现行UCP600下,对于适用信用证进行交易的进出口企业和相关银行来说,选择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十分必要,本文也对此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4.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已于2007年7月1日生效.通过对UCP600条款的分析,阐述新规则给我们带来的变化和影响:条款更精炼、措辞更准确;审单标准更为宽松;开证行和保兑行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进一步明确;反映了UCPS00颁布以来理论和实务方面的发展变化;带动了其它相关规则的修订和系统的升级.  相似文献   

5.
根据UCP600的规定,受其约束的所有信用证都被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通过对 UCP600第10条a/b/c/d/e/f条款的逐条解读,并结合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撤销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操作中并不是绝对不可撤销的,但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撤销要求信用证的受益人、开证行等相关当事人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  相似文献   

6.
根据UCP600的规定,受其约束的所有信用证都被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通过对UCP600第10条a/b/c/d/e/f条款的逐条解读,并结合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撤销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操作中并不是绝对不可撤销的,但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撤销要求信用证的受益人、开证行等相关当事人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  相似文献   

7.
UCP600相对于UCP500,在内容上作了大量实质性的修改。进出口商掌握信用证业务操作中的最新变化,对进一步促进我国贸易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对UCP500和UCP600不同点分析的基础上,对进口商和出口商在信用证的运作的具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应如何应对UCP600的变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UCP600较之UCP500的几处变动及实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自1929年诞生起至今已经过了7次修订。《统一惯例》对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应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做出了巨大贡献。对UCP600作简要介绍,分析其在UCP500基础上所作的实质性变动,并通过实例论证在审单时限和转让证方面条款的变动对贸易实务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相对于UCP500,UCP600做出了一些重大的变革,这对于信用证欺诈起到了重要的遏制作用,但UCP600在防范信用证欺诈方面仍存在不足.UCP600虽然是国际上关于信用证的权威惯例,但是信用证欺诈问题仍然是依据各国国内法来解决的.解决信用证欺诈问题,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能适用国内法的个别条文规定和司法解释.我国应在《对外贸易法》中增加有关信用证欺诈的条款;制定《反信用证欺诈条例》;并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使信用证欺诈立法更具操作性.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近万亿美元的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金额大约占30%左右。作为信用证领域的新规则UCP600于2007年7月1日已正式生效,UCP600与UCP500相比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内容上都有较大改动,这必将对出口贸易操作带来广泛的影响。现从UCP600的修订与主要创新入手分析UCP600对出口贸易操作的影响及出口商在使用UCP600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信用证法律关系中,对信用证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影响最为重大的是银行审单标准。作为在各国银行业普遍适用的惯例,UCP600重新审视UCP500审单标准之缺陷,在全面评审国际商会的意见和决定、DOCDEX的裁定以及各国司法判例的基础上,对UCP500进行了全面修改。新的审单标准于2007年7月1日开始适用,对开证申请人、银行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会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对UCP600新审单标准进行分析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作一评析就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不可小觑。UCP600作为规范信用证使用的国际惯例,对信用证各个交易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因为对于信用证交易时间节点的法律认识错误以及操作不当导致了各种贸易纠纷。本文对UCP600中关于信用证交易的时间节点进行归纳、总结,对时间节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探讨我国企业适用UCP600时在时间节点方面的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3.
与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配套使用的e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是国际贸易无纸化演变的必然产物。eUCP虽不十分成熟,但已前瞻性地引领了未来的信用证电子交单的规范。eUCP在电子交单、电子审单的诸多法律方面,如责任承担、实际操作性、正本唯一性、新增业务主体地位等,还有待与商业实践逐步契合。我国信用证电子交单实践方兴未艾,各方已积极运作,务实地积极回应了这一挑战。  相似文献   

14.
分批分期装运条款是一种常见而又重要的装运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引起争议和纠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新近生效的《UCP600)、(ISBP681》等国际惯例,结合分析涉外货运分批分期装运的典型案例分析,论者认为准确理解并区分分批、分期装运国际惯例的含义和合同规定,规范操作,将对减少国际商务的争端,保持良好的双方商务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广泛应用,并随国际商会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的不断修订,特别是1993年出版的5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500),已使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日臻完善,但不能说已完全排除风险.对UCP500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引出信用证结算中潜在的欺诈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6.
浅谈信用证软条款及其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主要分为不可撤销和可撤销信用证两大类。然而实践中却产生了另一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所无法调整的信用证,即软条款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有两个特点:(一)受益人议付货款时,除提供贸易合同规定的单据外,还须提供或满足信用证中约定的其他单据或条件;(二)而这些单据或条件是受益人/卖方无法通过自己单方履约行为来获得/满足,而是受到买方/开证申请人或第三方行为意志的制约。对信用证软条款的处理应以预防为主,并时刻注意运用合同与相关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论消费者合同中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是指对已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效的作业。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法律适用方法应遵循从具体规则到抽象原则的逻辑顺序,依次为黑名单和灰名单制度、强制性规范、显失公平规则、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若合同条款与黑名单相符,则无效;落入灰名单者则须经法院评价,并非必然无效。显失公平规则是规制不公平条款的一般规则,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在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上,公序良俗一般适用于合同的"内容控制",诚实信用专司"行使控制";而在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方面,主流法域已以诚实信用取代了公序良俗。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在合同法中引进欧盟的黑名单、灰名单制度,改进强制性规范的立法技术,明确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确立诚信原则在审查格式条款公平性中的一般条款地位,并采取一般条款加黑名单、灰名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的法律性质与其适用密切相关,它不仅决定着UCP的适用方法,还影响到UCP在适用中同其他权威机构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则的关系处理.理论及实践中,对UCP性质的观点及UCP在各国法律地位的认定多有分歧,而纵观信用证实践,UCP之法律性质当为国际贸易惯例中具有合同性质的贸易惯例,且规范性的国际贸易惯例为UCP发展之最终方向.  相似文献   

19.
本文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的标准条款作了比较;论述了标准条款和格式条款无效的具体规定;阐述了格式条款与标准条款对争议的解释原则和方法;对格式条款存在的不足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责任法上,援助或协助另一国实施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应该对其行为承担国际责任,但其内在逻辑和法理依据并不明确,这将影响、制约对责任归属的具体情形和事由的理解适用及其自身的发展完善。为此,在对相关的国际责任条款草案予以规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社会所存在的各种援助或协助行为情形进行实证归纳与剖析,从而在责任归属方面确立一种"相当因果关系"模式。《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责任归属上"相当性"要素的现有内涵。通过对"相当性"要素的恰当阐释、调整和运用,适当地界定援助或协助行为的不法性及其国际责任,从而维护、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谐治理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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