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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包括"诉讼职权意义上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监督职权意义上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所共同遵守的规程或准则即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其兼具二者的属性即具有检察监督和羁押救济的属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具体包括羁押的合法性、羁押的合理性和证明羁押理由的事实的存在性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林志毅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5(4)
羁押理由与羁押事实的区分是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逻辑前提,无罪推定原则是其理论基础,无罪推定原则项下之法定原则和比例原则等两项子原则为必要性审查提供了结构性的判断标准,羁押事实之特殊性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基础.羁押必要性审查涉及合法性审查,但两者仍有所不同.在法律判断上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涉及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人权保障价值追求应当成为其价值判断之重要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3.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检察人员转变执法观念,需要不断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和羁押替代性措施,需要制定合理的检察管理制度加以引导、给予保障. 相似文献
4.
刘少谷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11):67-70
在羁押率畸高不下、未决羁押还不能消除的司法背景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人权保障意义。从现有立法层面考察,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依职权、依职责以及依申请启动。审查时应以逮捕的条件为主要标准,兼顾适用缓刑的条件、羁押事实的变化,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当羁押。 相似文献
5.
为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基本理念,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建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该机制进行了初步的程序设计。但是,从《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捕后羁押监督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与相关制度的联系、区别来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功能定位和程序完善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相似文献
6.
陈涵颖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95-100
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全程监督逮捕、防范逮捕筹码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试点实施过程中,存在因法律规范不统一而导致审查主体混乱、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依据缺乏量化标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当前亟待厘清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回归逮捕的强制措施功能、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配套制度,并以取保候审条件、逮捕条件为参照设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量化指标。此外,应当关注依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提出次数以及在羁押状态下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7.
谢小剑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
检察机关推行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已有多年,其已成为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从实践来看,检察机关的目标管理考评已经影响检察行为并进而对刑事诉讼产生较大影响。比如,对捕后不诉、捕后无罪的扣分导致逮捕只注重实体审查,忽视逮捕必要性审查,以羁押为原则、不羁押为例外;对不起诉的扣分导致检察机关严格控制不起诉率等等。未来的改革必须以实现现代诉讼理念为目标重置考核指标,强化对遵循程序、保障人权的考核,以定性考核来减少绝对量化考核的弊端等。 相似文献
8.
张佳华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3(1):68-73
未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决羁押采取审慎态度和严格法律控制的一项制度,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分为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不同的情形下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主体和审查启动主体有所区别。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标准是该项制度的关键问题,辩护律师充分参与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是该项制度的必要保障。 相似文献
9.
张晓慧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42-43
修改后的刑诉法,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角度,设置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并通过条文将该机制设置成为一种动态性的常态机制,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监部门负责,监所可以提供建议,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侦监部门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本篇试从几个角度探索完善该机制在侦查阶段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0.
李麒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7(3):97-101
司法审查机制是现代国家审前羁押制度的核心。它的目的在于制约公共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规定了相对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力制衡原理的要求。但是,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的缺失,无疑是实践中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滥捕、错捕、不适当长期羁押和超期羁押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11.
羁押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运用得当。对待羁押制度必须持谦抑、慎重的态度,需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全面审查,以尊重和保障其人权和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条件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审前羁押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尊重保障人权原则,防止不应当或不必要的羁押。因此,为了维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对我国现行审前羁押制度进行改革,以实现其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职能之间的平衡,推进我国司法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12.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
检察机关有权审查羁押的必要性,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整个过程进行法律监督,是刑诉法修改后对于检察权配置的优化与完善,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适当减少监禁刑适用的新要求,也是强化对审前羁押措施的监督以及切实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检视现状分析,我国立法尚未明确规定该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标准、适用范围等,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因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而无章可循,从而迫切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程序规则和探索健全审查机制,以利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3.
审前羁押定期审查是新《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项内容,该项制度设立的背景有二:审前羁押比例高、期限长;超期羁押、不当羁押等审前羁押救济原则缺失。该项制度也有其设立的必要性: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原则;实现对公权力的制衡;贯彻和实现无罪推定原则;贯彻诉讼迅速原则。针对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前羁押定期审查制度,应从审查原则和审查程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带来全面和深刻的影响。检察机关在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面临着证据制度、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庭前会议制度等不少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必须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才能担负起确保新的刑事诉讼法正确统一实施的重任。 相似文献
15.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99-107
现行刑诉法使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向着司法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实践中存在着提捕审查义务被搁置、证据审查意识淡薄、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遗忘,以及"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不当羁押"与"逮捕绑架"等病理,此举有违审查逮捕权本应具有的司法化功能特质。须将此项权力与追诉权剥离,将审查逮捕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构建犯罪嫌疑人对逮捕案件申请复核的程序及防范不当羁押的机制,铸就此项权力的司法品格以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6.
从法治思维的视角来审视,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完全契合法治思维,体现了法治规律和法治本质。从我国法治进程和法治方向的视角来审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应朝着常态化、实质化和司法化的法治轨道运行发展。当前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缺陷,检察机关应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优化升级,以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首次确立了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这是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刑诉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检察机关在具体的侦查监督工作中如何把握、实施该项工作制度是一个难点。因此,笔者试图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和检察实际工作,探究这一制度入法的背景及理论、实践基础,进一步探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构建,旨在使这项制度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阮竹君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70-72
超期羁押是审前羁押制度不完善的集中体现,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侦查权行使缺乏司法控权。借鉴西方国家司法审查制度中的优秀经验,建立我国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包括对强制措施的审查和对羁押期限的审查。 相似文献
19.
附条件逮捕改革述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汪建成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2(4)
与西方国家的逮捕制度相比,中国的逮捕制度有许多自身的特点,诸如逮捕行为与羁押状态合一、司法审查缺位、逮捕条件比较高、捕后羁押率居高不下等.司法实践中探索的附条件逮捕改革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有其积极作用,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应对这一改革持审慎的欢迎态度. 相似文献
20.
陈春蕊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Z1):42-43
我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着对批准延长案件羁押期限监督不力、报请延长羁押期限不规范、违法延长羁押期限、司法救济机制不合理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工作,着力解决不当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问题,应当强化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实体审查、细化刑诉法规定"案情复杂"的具体情形、加强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监督并完善被羁押人对不当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