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表决权代理征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它就像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力手段,又可能沦为投机人士争夺公司控制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工具。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统一完备的表决代理权制度,但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运用这一制度的真实案例,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其行为颇不规范。因此,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从征集主体、征集行为、征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表决权征集之民事责任四个维度,对完善我国表决权代理征集制度进行相关研究。  相似文献   

2.
为使表决权征集制度真正服务于公司和股东,保护被劝诱的股东免受不必要的损害,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都对之有严格的法律规制,对表决权委托征集的构成条件、责任形式及范围都有着明确限定,表决权委托征集时的信息披露以及征集人因虚假陈述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的公司立法对此亦应在借鉴的基础上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3.
机构投资者通过行使代理表决权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的趋势,但代理表决权在机构投资者手里可能成为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代表公众投资者参与到上市公司的治理,优化公司业绩,从而提高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如果代理表决权被机构投资者滥用,则会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立法对机构投资者的代理表决权行使予以规范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相关的立法到目前为止仍然很匮乏.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机构投资者行使代理表决权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立法:(一)应立法鼓励和强制机构投资者行使代理表决权,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去;(二)制定行使表决权的政策和程序;(三)雏护和披露行使表决权的记录同时,证监局还应立法要求机构投资者雏护和披露他们行使代理表决权的记录.  相似文献   

4.
新修订的《证券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国资本市场实际,进一步优化了中国表决权征集制度.但该制度在征集主体、征集资金方面,仍存在规范缺失及不合理的问题,这将严重影响其保护投资者功能的实现.为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改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证监会应当坚持"人财并重"理念,严格限定征集主体范围,妥善平衡上市公司治理中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并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5.
股东表决权信托对于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中最重要的概念与客体问题进行分析并且对如何构建我国的股东表决权信托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试析新公司法框架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权保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保护对于促进股东平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新公司法在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保护上有了很大发展,但仍囿于对股东形式平等的关注,未能对原有的表决权制度本身予以突破,难以实现对中小股东表决权的有力保护。进一步完善表决权行使机制和方式应为今后立法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修订草案)》的出台,在国内立法中正式确立非上市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类别股的制度设计将推动全国商事制度的重大变革。比较区分不同商业组织形式,缩短规则供求差距,探寻公司法改革的未来走向,为类别股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和路径指引。围绕中国科创板和创业板为表决权差异安排提供的不同治理安排,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监管的强度。坚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化思考,趋利避害,抵御控股股东滥权风险。尊重公司章程自治,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置差异化表决机制“扫清障碍”。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循环控股与表决权差异安排叠加,加大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分歧,企业集团的治理风险加剧。在差异化表决机制下,必须限制特殊表决权股的设置时间和存续时间,提供中小投资者行权的司法保障,完善中小投资者退出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使其“进入”有保障,“退出”有方法。  相似文献   

8.
地方立法项目申报制度是我国地方立法项目征集的习惯做法,这种方法导致地方立法不能客观反映人民意愿、地方立法权力寻租、地方立法缺乏针对性以及地方立法申请项目质量较差等不良后果。为了解决地方立法项目申报制度带来的问题,部分省份开始试行立项项目公开征集制度。公开征集制度能够从源头上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节约地方立法成本、为地方立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地方立法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等。但地方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制度目前还存在立法项目层次比较低、虎头蛇尾和缺失立、改、废并行思维等问题。地方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制度的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鼓励民众参与地方立法项目征集活动、专业人员对地方立法公开征集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地方立法项目公开征集方式创新、地方立法项目公开征集要产生相应的效力等。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公司实践的发展 ,许多股份有限公司都已采用了表决权书面行使这一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而我国《公司法》对这一表决权行使方式却付诸阙如 ,因此实践中产生的许多问题都无法可依 ,这不利于股东权益的充分保护以及公司制度的正常运行。鉴于此 ,本文对与此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探究 ,以期对完善我国股东表决权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征集股东委托书就象一柄双刃剑,利用得当它可以成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活跃证券市场的有力手段;否则可能会沦为投机人士争夺公司控制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工具.许多国家立法上均对此加以详细规定,我国仅作了十分粗略的规定.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实践中征集股东委托书实例越来越多,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出现了不少问题,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在我国,完善征集股东委托书制度已势在必行.而征集股东委托书之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征集股东委托书立法、执法和守法全过程的指南针.本文着重研究征集股东委托书的三大基本原则,即信息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11.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所持有的闲散资金是证券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加强对其利益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支配地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导致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公司法》可诉性条款存在的缺陷给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寻求救济带来障碍。基于此,文章从赋予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并强化董事忠实义务、完善投票表决机制和累积投票制等治理结构及完善决议瑕疵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思路,以期对丰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相关理论及实践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股权分置情况下,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难以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也不利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分类表决机制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建立起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对话机制,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制约,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弥补股权分置导致的股市的体制性缺陷,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制度准备,对我国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分类表决机制应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3.
公司股东投票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股东的表决权利,从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现代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的跳跃式发展,以及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等问题的影响,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因此完善我国累积投票制度,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投资者针对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是股东权利保护的重要机制,也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数据,可证实投票议案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利益相关性是投资者参与投票的重要动因。投资者参与投票建立在投票信息被市场关注的基础上,利益相关性不会影响市场关注度较低的议案。进一步地,按照投票前股票异常收益率区分“好议案”与“坏议案”,“坏议案”弃权率仅受市场关注度影响,而利益相关性与“好议案”的弃权率显著负相关,表明投资者面对“坏议案”的投票信息会选择“用脚投票”方式卖出股份,以降低预期损失,而积极参与“好议案”投票。  相似文献   

15.
我国政府应对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应急反应系统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介绍了我国政府公共卫生危机应急反应系统所包括的四个子系统,即指挥决策系统、法律保障系统、物质保障调运和紧急动员系统与信息监控系统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公共卫生应急反应系统在面对危机事件时表现出来的决策指挥系统运转不灵、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财政支持不力以及瞒报和漏报等问题,提出了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危机应急反应系统应从建立专门机构、加快立法、严格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来展开工作。  相似文献   

16.
随着公司控制股东滥权行为的频频发生,各国公司法均对大股东持有的多数表决权进行了或多或少的限制。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制度根源是资本多数决本身的缺陷,各国对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控制股东表决权的限制、公司所持自己股份表决权的限制、公司相互持股的表决权的限制。我国公司法应对大股东表决权和公司相互持股的表决权进行限制,并规定股东大会的定足数,明确公司自有股票的表决权不计入定足数和已发行股份总数。  相似文献   

17.
新《公司法》第106条增加了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本文立足于该制度之立法宗旨和运作原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股权结构的特殊性、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的经济抉择以及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实践效果的分析,指出累积投票制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实现股东平等方面的内在缺陷及实际运行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8.
立法程序作为立法民主的逻辑起点,对于理性型构立法意志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地方立法领域,由于保障不同,地方立法主体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听证、立法审议、立法表决等立法环节的程序设置存在明显的瑕疵,地方立法的民主程度有待提高。对地方立法机关活动程序及公众参与程序的民主化修复,有助于地方立法民主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环境法治发展的方向.然而,煤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治建设已不能满足于实际需要.尚存在诸如公众参与权不明确,参与范围有限,环境信息公开存在诸多限制等现实问题,民众的相关权益也难以保障.故应当尽快建立煤矿环境保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